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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既生来就有嚣张的资本为何要低调点做人(第1页)

路母对儿子的恋爱本来不上心,想交什么女朋友都随他,只是听闻最近他对一个女孩子格外执着,两人甚至从高中的时间就认识,并且已经在一起好几年,她却是最近才听到风声。

参与过儿子的全部成长她自然知道他从小心里状况就异于常人,过于极端跟偏执,只是往往只反射在物品身上,如今却出现在一个女孩身上,这个做母亲的自然有些担忧。

晚上吃饭的时候,她和老公说起:“儿子谈恋爱了。”

路父倒是没什么反应,他最近工作忙,无暇顾及其他,对家庭对妻子跟孩子都有所疏忽,闻言只是淡淡地笑了笑:“这不是好事吗?”

都二十好几了,转眼大学都快毕业,虽然平日里也不是安分的主,找个人管管他也不错。

但路母心里始终有些不安,自己儿子的个性她也不是不了解,幼时看到路言钧因为玩具被抢而将对方打得半死不活那刻,她就知道她这儿子生来就和别人不一样。

他看中的东西,就会想法设法得到,玩腻了,也不愿分给同龄人的小朋友,也不是扔掉。

自打他越长越大,却总做出些超乎寻常的事,路母就算发现了也无从教导,带去看心理医生,只说天生有些反社会人格。

可偏偏孩子又聪明敏锐得很,学习的事从来不用她操心已经是名列前茅,只是性子生得极端了些。

没有哪个做父母的愿意主动去承认自己孩子有毛病,哪怕有时亲眼看到他因为心理扭曲而做出的那些异于常人的事,打架也好,伤人也罢,她只觉得是一个青春期的孩子正常有的冲动跟叛逆。

尽管她觉得儿子现在交往的对象并不是这么让她满意,想着现在都是自由恋爱,加上看得出儿子确实挺喜欢那姑娘,也就不打算说什么。

幼时发生的一件事让路母至今记忆犹新,如今回想起来,仍是有点毛骨悚然,脊背发凉。

路言钧九岁时养了一只白色的狗,他很喜欢自然也就细心照顾,将它养得白白胖胖,几乎空闲时间都会跟它腻歪在一起。

直到某一天,看到他养熟后的狗去粘着外人,他叫唤了几声也不见它回头。

第二天路母就没再看见那只狗,明明之前一直形影不离,她就随口问了一句。

路言钧当时在吃饭,闻言放下筷子:“它已经死了。”

路母愣住,被孩子风轻云淡的表情震惊到,喃喃地重复:“死了?”

“对,是我杀了它,我把它的手脚都绑起来,拿刀捅进了它的肚子里。”他平淡的语气不像是杀了自己之前最心爱的狗,脸上的表情也不像是个九岁孩子该有的凉薄,完全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不妥。

被母亲问起为什么,他只道:“因为我不允许,它喜欢别人,超过我。”

如果不能拥有一份独一无二的忠诚跟爱,那么他宁可把养了大半年的狗直接杀掉。

路母难以想象这话是从一个九岁小孩,还是自己儿子的口中说出来,一开始她以为是玩笑,直到后来打扫的佣人尖叫着发现了庭院里被开膛破肚的狗,她才感到一阵恶寒。

十五岁时,他桀骜不驯的个性完全不知道收敛,多次跟别人发生争执,打起架也是惯性下死手,在几次去警局里捞人,让律师和对方家属和解后,她也试图教育过儿子。

但儿子的思想,显然跟她不在一个层面上,面对母亲的质问和指责,他只淡淡地抬起头:“我既生来就有嚣张的资本,为何要低调点做人?”

何况他不打没有原因的架,那些躺在病床上被他弄得半死不活的人,都是自找的。

他不喜欢的,看不顺眼的,瞧着碍眼的,试图爬到他头上来的,教训教训他们怎么了?

在沟通这方面,路母每次找儿子谈话几乎都以失败告终,不仅如此,他总有这么多似是而非的大道理来堵得她哑口无言。

路家有权有势,他爷爷也惯着这个孙子,毕竟是独苗,按照老爷子的话来说,年轻人血气方刚,冲动易怒,跟别人发生矛盾也在情理之中。

后来安分了几年,路母对他过去所做的种种任然有些无法释怀,一直都很关注儿子的动向。

进了大学以后,一向孤僻的孩子竟然爱笑了,也许是结识了很多朋友的关系,性子也变得肉眼可见随和了许多。

有一次在餐厅里遇见他,跟他那帮兄弟混在一起,看见她还会笑着喊一声:“妈。”

但通过近期的调查来看,她发现儿子的改变都是因为认识了这个叫宁知棠的姑娘起。

本以为只是一场普通的恋爱,儿子在青春期也终于遇到了自己心仪的姑娘,明明之前对那么多想要靠近他的女孩子,他始终都是冷冷淡淡的样子,随着深入调查,她捏着那些报告的手愈发收紧。

何来单纯的一见钟情,根本就是蓄谋已久,那女孩刚开始跟他不熟,他为了跟那姑娘靠近些,竟背后找人去霸凌她,让她被全校人孤立,再跟个救世主一样出现在她的身边,去博她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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