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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喜被(第1页)

她听见这种话,愣了愣,不由得放下了手中的陶碗,坐直了,定定地望着他。

要说点什么。开心还是不开心。她脑子有些空,喉咙堵住,要此间再度落回宁静。

“那些狼牙,我拿来给你做一串项链吧。东西是好东西,就是不能入药,想来也卖不出去……”她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一心岔开话题。

她边说边放下手里的陶碗,搁在手边,而后转身去自己的那堆宝物里捡东西,仔仔细细地捡,把散落在角落里的小颗的狼牙捏出来,捏进手心,再算,一二三四五。其实她方才已经来回算了好几遍了,心里清楚,一共九颗。但她还是要再算一遍,给自己找点事,好躲开赵野那炙热的目光。

“我才不要。”他看了那些东西,满嘴的嫌弃,撇撇嘴道,“手下败将的东西带身上干嘛,又不是领头狼的狼牙,一看那缺口就知道是来自几只牙都没长齐的小崽儿的,晦气。”

赵野不稀罕这些东西,将礼服收好后,起身径直走过来,霸道地把她的手掌合上,随意道,“哪有卖不出去的,我小时候专门捡这玩意儿下山卖,一颗至少五百。”他以为章絮不懂行情,补充,“你要是信我,我明儿就拿去帮你卖了,肯定不少你。”

她摇着头,把手抽回来,不答应,倔强道,“你小时候都过去多久了。我就没听过有人收这东西……”女人哪儿知道他听不懂自己的意思,又不好意思直说,是因为心里有些高兴才想把这东西送他,于是硬着头皮辩解道,“那本来就是要把手下败将的东西带身上。如果你都打不过它,输了,现在在我手上放着的不就是你的牙了。”

他一听,心想,好像是这么个理儿。

“而且,我觉得你带这个东西会很有……”章絮觉得那词说起来太惹火,于是顿了顿,站起身,捏着一颗往他锁骨上比了下,红着脸道,“很有兽性。”

寻常人嘛,一听媳妇夸自己像猛兽,多半觉得她在骂自己残暴、凶狠。可他又不是寻常人,这一听,忽然高兴了,觉得媳妇夸自己猛,就连那小崽子的幼齿也能看顺眼了,便开心地慷慨道,“那这些够么,不够我再去给你找些来。”

她听了,以为他要去杀狼,连忙摇头,收回手,答,“不够我就去地上随便捡两块好看的石头。”

“行,你自己看着办。”他点头,也不挑,弯身拿起那陶碗再次塞进她手里,“好了,先吃饭,剩下的吃完饭再说。”

——

因为他们不准备在这里久留。赵野跟她说,只要她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所以章絮没休息两天就着手收拾起出远门的行囊。

出过远门的人都清楚,路途遥远,最要紧的就是钱,没有钱,寸步难行。

章絮虽没经验,但不笨,想起从前在家为杜哥收拾行囊的场景,又记起母亲为兄长准备的盘缠,花了半晚上,对着火光在衣襟内缝了个小口袋,要把那些贵重的金饰都藏进去,以备不时之需。

可正当她收拾完最后一个针脚,想起自己还差了来月事时要用的草木灰,打算找个小铲往火堆下挖些出来时,就对上了赵野打量自己的眼神。

他可清闲,他那包袱到这会儿还都是张皮,不禁要她好奇,“你怎么还不收拾?”

他只关心火上烤的那两串野猪肉,和半刻前丢进火堆里的两三个小甘薯。

“我没什么好带的。”赵野拨弄了下火堆,理所当然,“从河西回来只穿着这身衣服,带了几张钱庄开的银票。倒是你,一路上什么都缺,觉得要紧的就多备点。”

那是自然,不出门还不觉得,她一想到路上什么都没有,心里可紧张。昨日还拖着他一同下山买了女儿家必要的梳子,铜镜,脂粉和换洗的贴身衣物。

这还不够,她知道自己胃口不好,吃不来大肉和生冷,没法儿跟他那样随手从树上摘个果子就放嘴里吃,所以光是口粮,粟和馕,就备了二十斤(汉代一斤=248克)。

有了粟,就得有甗。章絮算着两人的分量,决定今晚上用好面前的铁甗,明儿一早找个山溪洗干净带上。

有甗就要有碗、箸、勺。她一合计,又起身去石柜里取了两人份的用具。再问他,“火绒你带够了么?万一路上没火。”

赵野觉得她着急的样子可爱,但不打算纵容她,直言,“我会生火,我身上也带了匕首,缺什么咱们可以路上看到了再砍了树来做,或者到路过的店家那里买。娘子,按照你这么个法子,万一路上碰见雨,是不是还得一人备一套蓑衣。”

说到雨。她应了一声,“对!怎么没想起来会下雨,我得再去买把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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