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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个远方亲戚就是在那次调动中,成功争取到从山里调回来县城的机会。而余序洲这边,依旧是老老实实两点一线地来回。
有些时候,自己不去争取,只想等着老天安排,那就注定会错过。
黄沐卿问:“对了,婚后你们俩谁管钱啊?”
陈慧柔抬眼:“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有深聊过,婚后和他父母住一起,我们是要交生活费的,由他爸妈去安排一日三餐。”
黄沐卿点头表示理解:“就是你公婆去买菜,做好了你们回来吃就行?”
“做饭这个……”陈慧柔尴尬地捏了捏鼻子,“我没课的话,应该是我该做的吧?”
黄沐卿不认同:“什么该不该,说得像天生属于你的家务一样,别把在自己家大小活包揽的习惯带过去。不然这一辈子就定性了。”
“可我是儿媳妇啊。”
陈慧柔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就像王君嫁过来陈家一样,家里的活大部分都是她在做,辞了纺织厂的工作,还得去店里帮忙。
“儿媳妇怎么了,谁说儿媳妇就得负责全部家务了?你也有自己的工作不是吗?总之该糊涂的时候就糊涂,哪怕把活都给序洲老师做,他乐意就行。”
陈慧柔看着黄沐卿,半晌低头轻笑:“这话,因为是从你口中说出来的,倒也就不新奇了。你一贯活得比我潇洒,比我坦率。”
黄沐卿叹气:“我都希望你也能和我一样,多少从我这受到点影响,这样也不枉做这么多年好友了。”
陈慧柔双手抬起作抱拳状:“一定学习。”
婚假连着国庆节假日有十几天,陈慧柔和余序洲从潮州出发,先去广州玩了几天,然后去了趟深圳,陈敬禹去车站接他们。
“大姐!姐夫,这儿!”
余序洲拿着行李出来,见陈敬禹开了辆小轿车,眼底满是赞赏:“阿禹现在发展得不错啊!都有车了!”
陈敬禹把行李放到后备箱,拍了拍车身解释:“姐夫,这是公司的车,就是想着接你们方便。先上车吧,我送你们回酒店。”
“爸让我带了些肉干和菜脯、茶叶过来给你,你现在还和润雁住一起吗?”
陈慧柔坐在后座,手紧紧把着前座椅子靠背,把车窗降下来大半,有风吹着才不至于晕车。
陈敬禹摇头:“陈润雁买房了,你还不知道吧?”
“买房?在深圳?”陈慧柔很是惊讶,“那得多少钱啊……”
陈敬禹:“他之前做生意就赚了不少,后来股票又挣了些,首付付了五成,其余的贷款,每个月还一点。我现在和一个师兄合租,就在公司附近。对了,你们要去我公司看一看吗?”
一开始,陈敬禹来深圳是和陈润雁他们一起干,后来还是想做回研发,有了之前积累的经验,加上陈润雁人脉牵线搭桥,他进了一家华为电子公司,主要做小型交换机的研发工作。
“公司就不去了,你工作的地方又不是景点,别影响同事工作。”余序洲抢在陈慧柔前面回答,“你把我们放酒店就行,我们自己到处逛逛,你赶紧回去上班。”
陈敬禹听笑了:“姐夫,你们放假,我也放假啊,国庆,这谁还上班。”
余序洲一拍脑袋:“对对对,瞧我,坐车都坐晕了。”
陈慧柔:“深圳这儿好像没想象中那么热闹,找家餐厅先吃个饭吧,到饭点了,我和你姐夫请客。”
“姐,来我的地盘哪还用得着你请,再说了,你和姐夫大喜,我这个做弟弟的总得表示一下。咱先把行李放了,再去吃饭。”
陈慧柔莞尔:“好。”
陈敬禹带着陈慧柔和余序洲去了一家潮汕菜馆,一进门就跟老板用潮汕话打招呼。
“都是胶己人。”
老板也跟着陈敬禹称呼陈慧柔和余序洲为姐姐姐夫,陈慧柔小有惊讶,余序洲则上道地给人递了根烟。
“姐,你跟姐夫先去坐,我去点菜。”
店里摆着新鲜食材,由客人自己挑选搭配,包括做法,鱼是要清蒸还是油煎口,是要加酸梅的做法还是纯酱油鱼的做法,厨师都能照着做。
陈慧柔坐下后,服务员就端上来一壶茶还有一个空盆,深圳餐饮和广州餐饮一样,客人都有饭前烫碗筷的习惯。去过广州再来深圳,陈慧柔已经能熟练地用上这一套动作。
陈敬禹点完菜回来,接过刚烫好的碗筷主动介绍:“刚才那老板是揭阳的,我第一次过来是润雁带着,他家口味可以自选,想吃家乡菜就会过来这吃。”
“润雁怎么样?你说他炒股赚了不少,我之前看新闻,深圳好像因为什么债券还是,发生过恶性事件。”
陈慧柔也就从新闻上了解到一些边缘信息,毕竟小镇上还不时兴炒股,她懂的也不多,周围也就余光亮每天会买报纸研究一些。
“姐你还关注这个了?”陈敬禹拿起筷子夹着小碟里的虾仁菜脯,边吃边讲:“那是新股,不是债券。八月初深交所说要发行国内公众股,五亿股,用抽签的方式,市民买抽签表,中签了才能买。”
陈敬禹放下筷子比划:“五亿啊,你们不知道那天,深圳有多热闹,外省的人都来排队买抽签表。”
“外省的都来?”余序洲有些难以置信。
陈敬禹:“是啊,毕竟这中了新股,跟中彩票没什么区别。上海的都过来,那天交通都瘫痪了,每个抽签表发售点前面全是排长龙,人抱人的那种,就怕被挤出队伍重新再排。”
陈慧柔很是不理解:“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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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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