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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序洲把碗洗完,又把垃圾给倒了,回来才见陈慧柔从房间里出来,他看了眼墙壁上的挂钟,足足聊了四十分钟。
再这么下去,电话套餐估计得换成长途话费便宜的才行。
“这电话粥煲的,没影响人家吃晚饭吧?”
“没,她也刚吃完。”
余序洲仔细观察陈慧柔的表情,眉梢带了点笑意,除此以外看不出什么,也不像余希柠说的什么心事重重。
“你垃圾都倒完了?记得把桶冲一冲再放回去。”陈慧柔吩咐道。
“行。”余序洲拎着桶进洗手间,把里外冲刷一遍放回原位,见陈慧柔还在门口,就顺嘴问了句:“最近没什么事吧?跟沐卿老师讲这么久电话,又让她开导什么?”
“还能是什么,压在我心头上的大山就两座,一个是余希柠,一个是我爸。”
自十几年前从余光亮家搬出来后,陈慧柔就没有再过问过公婆的事情,一颗心扑在自己小家上。余光亮和赵婷有什么事,都是余序洲去处理,她一次都没出现。
后来徐晓敏生病,陈慧柔每天都去探望,一有时间就过去照顾,并没有因为嫁出去就撇开不管。对女儿的做法陈镇东都是看在眼里,对她的依赖程度也强了不少,时不时就给她打电话,问什么时候去看他。
陈镇东从前都是被叫陈总工的,老朋友不少,现下都是当爷爷当外公的年纪,早上没事就来陈家喝茶聊天,甚至还有拉二胡唱小曲的。
王君是家庭主妇,白天丈夫孩子出门上班上学,她就料理家务打扫屋子,因着这帮老爷们在家喝茶聊天,结束了她还得负责收拾。
一来二去多了些怨言,陈敬涛就把家对面的小仓库腾出来,给陈镇东当会客室,朋友来了就都聚在那间屋子。至于打扫什么的,陈镇东能做就做,不能做的,陈敬涛下班回来收拾。
“今天中午,爸给我打了电话,说想吃鹿角了,让我下班的时候买一块给他。还说有事要跟我聊,让我无论如何都过去一趟。”
鹿角是镇上一种糕点,做成鹿角形状进行售卖。
余序洲双手抱臂,一副认真聆听的模样:“什么事?”
陈慧柔拉开餐椅坐下,无可奈何道:“无非就是跟我嫂子处得不融洽,说要搬回去后街巷住。”
余序洲一愣:“真的假的?大佬能同意?”
“大佬怎么想我不知道,我是劝他不要作,这跟儿子儿媳住一块有摩擦在所难免,如果事事都放在心上斤斤计较,迟早生嫌隙。”
余序洲无奈摇头笑:“想当初在后街巷,不也是住一起,那会怎么没见爸有什么意见。”
陈慧柔瞪了余序洲一眼:“不一样的好吧,从前他还是一家之主,现在老了,说话早就不顶用了,大佬才是一家之主。”
“也是,单看他对你的态度就能感知到,你这个女儿啊,都顶别人家半个儿子了。”
陈慧柔踢了余序洲一脚:“别瞎说,我做事从来都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心里无愧就行。”
余序洲:“行,那这事最后怎么解决?说服你爸了?”
“嗯,不然呢,真让他搬回去自己住?到时候又折腾人。”
陈慧柔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我本来还发愁要不要私底下和大佬沟通这事,让他和嫂子说说,别老跟爸对着来。但沐卿提醒我了,这是他们家里事,应该大佬自己察觉或者让爸和大佬聊,总之我的身份不适合从中介入。”
还真让余希柠说对了,余序洲不得不庆幸有女儿提点,忙不迭补充:“确实,沐卿老师说得对,你是女儿,做事要有临界点,管太多了,以后反过来要遭人怨怼,费力不讨好。”
做人做事,都有个平衡点在那,多了,就不行了。
“你明天是不是得去学校改卷子啊?”陈慧柔想起来余希柠今天说的话,友情提醒:“找个门口的位置坐,你女儿自个儿说了,考得不怎么样。”
余序洲:“唉……”
改卷子次要,到时候开家长会,估计也得找个门口的位置,最好不要跟班主任对上眼。
余序洲心里已经提前有了打算。
周日晚,余希柠就知道了自己的考试成绩,尽管做好了心理准备,但陈慧柔还是忍不住想要说她两句。事实证明,预告了也没用,该来的低气压还得来。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世界地图闭着眼都能画出来,高一的地理能难到哪去,不都是常识吗?你地理都考这么少,分了文理照旧得垫底。”
陈慧柔拿着成绩单在屋里来回走,始终不明白余希柠在学习这件事上怎么老是不开窍。
余希柠努了努嘴,小声道:“我觉得挺难的,地理还是有一部分思维偏理科,不是纯背诵就会的。”
“就你这分,上本科都难。”
陈慧柔把成绩单甩在桌面上,气得转身离开。
房间里只剩下余希柠,她看着桌面上堆着的练习册和卷子,拿过成绩单一个科目一个科目看完,长叹一口气。
她好像真不是什么读书的料子,上大学是不是只有高考这一条路子?没有别的捷径了吗。
周一,林烜来找余希柠的时候,她正趴在桌子上补觉。林烜抬手指了余希柠一下,无声问宋乔——
考砸了?
宋乔点点头。
林烜一只手背在身后,似乎拿着什么。
许于薇看见了,拉宋乔陪自己去打水,把位置让给林烜,离开教室前她假装不经意地往后看,彼时林烜已经站在宋乔的位置并叫醒了余希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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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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