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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郁跟在后面慢悠悠挤了进来,摇曳的火光缓缓将洞内填满,一眼就能望到头。
这个洞穴狭小低矮,站直了身体离洞顶便只有十厘米的距离。整个洞包括顶部,都包裹着厚厚的土层,就像是某个啮齿类动物挖出的巢穴。
祝玖向斜上方望去,冷不丁对上一具眼眶空洞洞的骷髅,心里一惊,脚步猛地后退了一步。
侯郁顺着她视线的方向看过去,笑了笑:“这是第一个实验品。”
他随手晃了晃烛光,让那具骷髅的阴影在土壁上缓缓拉长。
“虽然没成功,但我想做个纪念,就把他埋得浅了点。”
从禾姑那得到了种子后,侯郁如获至宝,捧在手心,目不转睛地端详着。
“你可以随时来找我要更多种子,但是别想再伤害山神。”禾姑冷冷瞥了侯郁一眼,转身走了两步,又微微一顿,头也不回地说:“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你最好别一开始就在自己身上尝试。”
侯郁闻言,兴奋到过热的头脑微微冷却。
禾姑明显是渴望同类的,但千年来,她一直是孑然一身。其中固然有坑底人少的原因,但是不是也因为,这种方法的成功率极低?
他顿时感受到压力重新回到自己肩上。若是在他寿命到头之前,还没能成功一次,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让他知道有永生的方法!
时间紧迫,一刻也等不得,侯郁当天就拉来一个眼歪嘴斜的畸形孩子,开始了新的实验。
首先,将种子种入洞穴顶部的泥土中。
大约一天左右,种子便会破土发芽,在随后的三天里,根系攀附在洞穴顶部,而主干向下延展,悬空垂落,如同一条垂吊的脐带。
说起来,这很不科学。植物生长,阳光、土壤、水缺一不可。
可这不死树也只是担了个“树”的名字,实际上是什么人类根本无法理解。所以即便是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即便是违背常识地倒立生长,主干也能抽长,枝桠向外扩张,直至长成一棵触及地面,没有叶子的树。
这棵树的主干,便是未来人身的主体骨骼;那些细如发丝的枝桠,便是人身的经脉和血管。
当然,树生长的时候都是肆意妄为,并不会严格按照人形,需得长成之后按照人体结构修剪,人为替它塑形。
砍掉那些多余的部分,劈开主干形成双腿,一点点打磨成人形。
待修出人形后,就将树砍下来,人身的地基便打好了,称之为“木骨”。
第二步,就要上土了。
可是干巴巴的土根本没法帖服在木头骨架上,得要湿润的泥巴才行。
所以造人身期间,为了让不死树持续分泌树汁液,让干燥的泥
土能变成足量的、有吸附力的湿泥,哭声是不能停的。
新生总是混合着血与泪。母亲的血肉孕育生命,婴孩的哭声宣告着降世,这一过程古老而神圣。
但是,这一场违背自然法则的脱壳新生是在不为人知的地底,“母亲”和“孩子”又是那么不同寻常,侯郁本以为会缺少这一仪式感。
然而,泥土混合着鲜红的液体代替了血肉,地表传来的惨叫与痛哭和婴孩面对初生世界的恐惧也别无二致。血与泪齐备,痛苦与恐惧同在,这场仪式像世界上任何一场普通的新生一般完整,侯郁对此很是满意。
待整个洞被树汁浸透,顶部的泥土化作粘稠的泥浆,像有了生命一样滴滴答答四处流淌,这才将石洞变成了土洞。
手握木骨,将其整个浸入泥浆中,待一层薄薄的泥浆附着在骨架表面后,便将它取出,置于干燥处阴干。等这层泥壳彻底固化,便将其再次浸入泥浆,取出晾干。如此往复十次左右,大约十次左右,厚厚的泥浆将骨架完全覆盖,呈现大致人形,人身也就初步造好了。
木为骨,泥为胎。
“然后,就来到最重要的一步——灵魂转移。”
“确实是极难啊。”侯郁摇了摇头,微微抬手,烛光将整个洞穴的顶部照亮。
祝玖顺着那微弱的光望去,瞳孔微微收缩。
不到二十个平方的洞穴顶部,大大小小嵌满数十具白骨!
祝玖皱眉,被这些空洞洞的眼眶注视着,后背不自觉升起一股寒意。
这简直就是魔窟!
侯郁丝毫不觉异常,语气依旧轻松,甚至带着几分无奈:“就像我分析的,灵魂一旦脱离躯壳,就会立刻消散。也许是那些小怪物太过蒙昧,有些甚至连稳定的自我意识都没有,灵魂太过脆弱,根本无法顺利地转移到新人身。”
“于是,我就把目标转移到了坑外的人。”
侯郁的声音游离在火光中,他眯着眼四处找了找,指着右边角落里露出的肩胛骨:“这个是长寿村的里的一个老太太。”
骨影在墙壁上拉扯出一片扭曲的虚影,仿佛那些被剥离了的人还在痛苦挣扎,扭曲着,想要回归自己原来的形态。
长寿村的老人,是最好的目标。一来长寿村的年轻人大多都外出打工,一时半会根本发现不了老人失踪。更何况年纪大了,对年轻人来说就成为了累赘。失踪了,找找没找到,也就当是死了,很少有人会一直追着不放。
没有人会为一个老人的消失而持续哀悼,他们的去世,是家族更迭的自然规律,是生命的理所当然。
而老人自己呢?
他们活得太久,衰老的皮肤皱缩,骨骼塌陷,死亡的阴影时刻在脚边蛰伏。
今日还能睁开眼睛,明日呢?
是人都怕死,无论年老年少。此时,如果有人低声诱哄,有机会得到一副新的、永恒的躯体,再也不用经受衰老的折磨、死亡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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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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