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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蒙脖子上的御守正是他当年送给小树的那一枚。
虽然说幸运御守到处都是,但诸伏景光不会认错,那毕竟是他曾经亲手制作的,针脚简单粗陋,以他现在的眼光看,实在太过粗糙。
意识到这一点后,很多疑问豁然开朗。
之所以他会觉得莱蒙眼熟,是因为儿时他真的同他当过亲密无间的伙伴,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星期。
因为就在诸伏景光送小树御守后不久,诸伏家就发生了那起令他失去父母的案件。诸伏景光因此得了失语症,被东京的亲戚接走照顾。
几个月后,浑浑噩噩的他回到长野县同哥哥见面,才知道隔壁的婆婆不久前出了车祸,已经过世,小树也被其他亲戚接走。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从此记忆就渐渐模糊,苏格兰才没有第一时间认出莱蒙。
而且对方也和小时候比起来变化太大了。淡金色长发变成了银色短发,甚至连性别都变了,他也是因此一直没将两个人联系到一起,等等——
仔细说起来,那两个星期的时候似乎从来没有人说过小树是个女孩子,而最初婆婆介绍他的时候,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小树身上,只最后听到婆婆说他的名字。
是因为小树长得太好看了,所以他才下意识觉得对方是个女孩子。
这其实也不怪他,莱蒙本来就长得异于常人地好看,儿时男性特征不明显,会被认成女孩子也再正常不过,但糟糕的是——
那时候他因为小树更喜欢哥哥而非常郁闷,还跑去和哥哥信誓旦旦地说:“哥哥,就算小树更喜欢你我也不会放弃。等我长大了,要让小树成为我的妻子!”
苏格兰痛苦面具。
难怪那时候哥哥面色古怪,还差点被水呛到,一向沉稳睿智的少年竟有几分不知所措,沉默许久才道:“勇气可嘉。”
大雨忽然而至,没带伞的两个人回到别墅都淋成了落汤鸡,直奔浴室而去。一二层各有一间浴室,一层的在莱蒙的房间,二层的在健身房。
苏格兰打开健身房浴室的淋浴,凉水冲下来使得大脑清晰了许多。
就现在的状况看,莱蒙应该并没有认出他。这对他来说是好事,假如对方最初就认了出来,那他的卧底身份一开始就会暴露。
但是同时也会有隐患,因为对方随时可能会认出他。
苏格兰关掉淋浴,擦干净身体,从旁边柜子里拿出未拆封的浴袍换上。
洗漱镜被热气熏出一圈白雾,他抹开水渍,镜子里倒映出男人锋利的眉眼和到了晚上变得略长的胡茬。
除了这双猫眼,现在的他和小时候一点也不像,难怪小……莱蒙没有认出来。
其实莱蒙也和小时候很不一样。小时候的他总是被外婆打扮得五彩缤纷,皮肤虽然也白,但脸颊红润,像水蜜桃一般。不像现在,冷白的皮肤如同雪水,好像连血管里流动的都是无色的液体。
有时候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简直像一具尸体。
而且小时候的莱蒙哪怕冷着脸也软萌可爱,短腿短手像个洋娃娃,一条街的阿姨没有不喜欢他的。
所以真的不怪他会认错,谁能想到软萌可爱的小妹妹长大了会是身高接近一米八,肌肉结实流畅,一拳下去能干死一片的男人啊!
虽然说凭借御守认出对方后,他再回忆,确实能感觉到两个人五官很像,甚至仔细一想,性格上也仍然有相似之处。
但是小树到底为什么会变成组织里的代号成员莱蒙,当年离开长野县后他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
已经17年了。
这17年间,到底都发生了什么。
……
知花裕树舒舒服服地泡完澡,趿拉着拖鞋从房间走出来。苏格兰没回自己房间,也在起居室坐着。窗帘只拉了一半,窗外狂风暴雨、电闪雷鸣。
苏格兰穿着白色浴袍,一只手放在膝盖上,一只手撑在下巴处,浴袍领口微微敞开,隐约露出狙击手锻炼非常到位的胸肌。
他又在发呆。
“你在s思想者吗?”知花裕树路过评价道。
他穿着苏格兰的同款白色浴袍,领口规规整整,浴袍带也一丝不苟束起来,头发像阿拉伯人似的包了块白毛巾。刚洗过澡,脸上却也没什么血色。
苏格兰:“……”
一想到儿时在哥哥面前说过的豪言壮语,苏格兰现在就有种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莱蒙的感觉。
明明有更多需要思考的事,但只要看到他,脑子里就会循环播放那句振聋发聩的“等我长大了,要让小树成为我的妻子!”。
……救救他。
深呼吸。
没事的没事的,谁还没个童言无忌的时候,小时候的话怎么能当真,更何况看样子莱蒙已经把他这个人彻底从记忆里删除了。
“没有,我先去休息了。”苏格兰起身,神色没有丝毫异样,他看向银发少年,后者看出他有话要说,微微歪了下脑袋。
尽管打扮得有些古怪,却丝毫不减他的美貌,就连时光也仿佛偏爱他。算起来已有22的年纪,却仍如十七八的少年一般。
苏格兰忍不住抬手拍了拍他的阿拉伯造型,“记得吹干头发再去睡。”
知花裕树:“哦。”
苏格兰手刚收回来,门口的门铃忽然唱道:“欢迎光临,莱蒙问您父母好~”
大门缓缓打开,一道漆黑沉郁的人影出现在门口。
是琴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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