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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这人也分很多种,有些侠义无双,也有些自私自利,谭昭也遇到过很多江湖人,却从未见过这般会自说自话的人。
京城是皇城之地,平常的时候江湖人少有涉及,毕竟江湖与朝廷自来井水不犯河水。而现在这个时节来到京城,谭昭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些人是为了什么。
——不是图财就是图名。
前者为宝藏而来,后者只求绝世武功。
而眼前这位仗义解围的龙啸云侠士,谭昭想了想,决定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刚要开口说句多谢,旁边的女装大佬就开口了,声音是略显低沉的男声:“他是我的朋友,要你装好人多管闲事!”
倘若是一般人,听了这话肯定十分生气,可眼前这人不知是性格当真端厚还是假仁假义,竟然只是收了笑容,还是旁边的申公豹快人快语:“小子,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谁知这人抬眼一笑,嗤了一声:“就凭你也敢给我吃罚酒,不自量力!”
气氛,瞬间凝结成冰。
到了这个时候谭昭要还不知道这位大佬是想挑事,他就可以再死一回了。
申公豹果然被激怒,此时自然完全顾不上旁边的龙啸云,他如果再退就是被人踩着脸上位,这让人如何忍!
只听得响刀一震,刺耳的风声冲着王怜花而去,刀锋凌厉,不少人都心头一惊。可不知是怎么回事,这刀明明瞄准的是坐在桌上的男子,最后却拐了个弯冲着龙啸云的脸去了。
刀枪相触发出极端刺耳的声音,终于也将三楼所有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砰——”地一声,申公豹和龙啸云两人都栽倒在地上,旁边桌的佳肴美酒撒了一地,霎时形若菜场的三楼瞬间静寂。
“呵——”光听声音就像打他一万遍了。
可却没人动手,江湖上的规矩很简单,谁拳头大谁就是大爷,简单粗暴,相比龙啸云以仁义收买人心,绝对的力量显然更能说服人:“姓龙的,装好人可别装到本少爷头上,记住,以后别出现在本少爷面前。”
“滚。”
一瞧就像是沈浪的冒牌货,没武功没脸又没品,看着就让人窝火。
龙啸云的脸火辣辣的疼,自尊心像是被人用脚底板狠狠践踏一样,他心里恨得牙痒痒,可他能怎么办?技不如人,如果连最后的风度都没有,恐怕明日之后江湖上就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
比他更识时务的是申公豹,只可惜申公豹人还没站起来呢,一个身影就闪在他的面前,他抬头便看到小白脸笑眯眯的眼神,他想喊,最后还是忌惮王怜花,脸上是敢怒不敢言。
“他能走,你不能走。”
“凭……凭什么?店是你家开的!”完全没有底气。
这模样未免也太怂了一些,就这水平杀西域刀客,谭昭给了王怜花一个表情让他自己体会。
王怜花微微一笑,男子装束的他每每发笑,都让人有种被人当做猎物的感觉,申公豹就深有体会,他腿有些抖,可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错。
刀就是刀客的性命,倘若有人碰了你的性命,你难道不会发火吗?
谭昭不看龙啸云,反正他也没多少时间好活了肯定不会去混江湖,那便是无关紧要的人,看不看都无所谓,他紧紧盯着刀客,像是要从他的眼睛看进内心深处一样:“是不是我家开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上午去哪了?”
谭昭并没有错过申公豹眼中的闪烁,只可惜对方的回答并不能让他满意。
“当真?”
“自然当真,老子做事向来光明磊落,这是作为一个刀客的自我修养,你不懂。”
“哦,那你说说你身上这一盒一两的雪芝膏味从哪来的?这可是京城最贵的胭脂,非是高门小姐不能买,你可不要说你喜好涂脂!”
“……”
系统:宿主我就说嘛,你肯定是属狗的!
[你闭嘴!]
据说有自我修养的刀客终于忍无可忍,他卷着自己的刀就地一个打滚,像是生怕后面的王怜花出手一般,他连着滚了三个滚,直到滚到窗边竟然直接纵身跳了下去,他摔伤了胳膊,可已是顾不得这个,拼了命地往西边跑。
“你不追?”
谭昭冲他翻了个白眼:“我以为你会追。”
“你确定是他?”他紧接着又问了一句。
王怜花十分干脆地摇了摇头:“不是,他就是个夜探香闺的登徒子。”
“但他却帮了我们一个大忙。”王怜花脸上晕荡起了然的笑容:“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凶手是个女人?”
女人?!
江湖上的女侠比例比男侠少很多,原因不外乎男人拥有天然力量上的优势和这个世道对女人的态度。但少却并不代表她们不出彩,相反坚定道心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闯入名声。
“仵作说过,刀客身上的伤口约为寸余,伤口很浅用力巧劲十足,可你注意过没有,刀口的位置都是软肉,不碰骨就意味着可以用极少的力气完成完美的杀人。”王怜花在支开小孩去买酒后,说的话更加直白起来:“同样的,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样的杀人,凶手要么手上力量不足,要么就是心狠手辣。”
“为什么不是后者?”
“状元郎,你果然不是江湖人。倘若他是后者,这种看着人灵魂痛苦湮灭的欲望一旦开启,绝不会只此一次。据我最近调查,京城并没有江湖人或者百姓被人放血……”
“啊——”他话没说完,楼下就传来刺耳的尖叫声。
谭昭心里一跳,跃到窗边望下去,正好看到一个血人踉跄着倒地,而他的后面跟着个握着把大响刀的男人,刀上染血,在冬日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芒。
更惶恐,这男子另一只手上还提着把银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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