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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短短的几步路里,游霄用冷静的表情想了很多东西。
其实他可以现在就带着何觅去医院,用正当的理由把何觅留在医院接受照料,等到好了再把人送回国。又或者他可以联系父母之前给他安排的医生,医生不会介意多拿一份酬劳花几天的时间照顾一个病人。
但事实是他走到了何觅身边,何觅乖乖地往里面坐了坐,为他腾出位置,而他拿着勺子,开始给何觅喂粥。
他感到抗拒,但他多多少少有了一些长进,没有表现出来。
何觅精神不好,醒来之后就一直紧绷着,喂他吃过粥后,游霄在厨房又待了一会儿,再回来看他时,他已经重新躺在床上睡着了。
窗户紧紧地关着,但窗帘没有完全拉上。游霄走过去看了看,雪依然下着,絮絮飘落。他忽然拉开了一点缝,将手探出去,室外强烈的冷空气一瞬间侵蚀他的手指,但他没有马上收回,而是任由自己的手变凉。
再次关上窗户时,游霄把窗帘也拉上了。他低头看自己的手,原本白皙的皮肤已经微微发红,指尖也冰冷僵硬。他走到床边,再看了一眼何觅的手脚,微微摇了摇头。
抱何觅进屋的时候他没有想太多,直接抱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时间不早了,何觅也睡熟了,游霄自己去客房将就睡了一晚。
睡前他给家政发短信,要她明天早上过来,帮忙照顾客人。
第二天还有课,他不可能也不想呆在家里陪着何觅。
然而事情总是比预想的来得坏,半夜的时候,何觅发烧了。
这一晚上游霄并没有睡好,入睡时间比往常推迟了两个小时,到半夜还醒了一次。客房没有卫生间,他就出了门,路过自己的房间时,听见了何觅的呻吟声。
何觅在被窝里蜷缩着身子,烧得脸颊通红,嘴唇也艳得厉害,与晚上被游霄捡回来时相比完全是两个状态了。游霄只能皱着眉头先给他测体温,量出来38.9度,烧得厉害。
半夜三点半,游霄打不通家庭医生的电话,只能自己处理。他去洗了湿毛巾给何觅敷上,又从药箱里找出退烧药,上网查了一会能不能就这样吃,然后烧了水兑成温水,叫醒何觅喂他服下。
何觅喝药很听话——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几乎没有什么不听话的时候。
但是吃完药后,他又用手指揪住游霄的衣服,怎么也不让走。可能是实在难受,他眼睛里一滴接一滴地掉泪,泪水几乎浸湿了整张脸,嘴里也开始稀里糊涂地说话。
“不要走……少爷……”他乞求道,“别不要我……”
生病中的人没有理智可言,游霄和他说“放手”,他也完全没听懂。他的手还有伤,哪能这么乱碰。无奈之下,游霄只好捉住他的手腕,逼他放手,他没有力气,对抗不过,但是不屈不挠,又一次试图抓住游霄的衣服。
“何觅。”游霄又喝了一声,“何觅!放开!”
他这才像被吓到一样,愣愣地仰头看着游霄,但眼睛已经全是水光了,估计视野也是模糊的。
“对不起,对不起……”他开始道歉,“少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游霄拿他没有办法,只能在床边坐下,按着他的手脚让他重新躺回床上。何觅没有反抗了,只是流着眼泪看他,蠕动嘴唇发出卑微的声音:“不要走……”
仿佛不敢再做什么,只能发出最后的、无力的请求。
“我不走。”游霄说,“你发烧了,好好休息。”
他拿纸巾给何觅擦掉眼泪,擦了两三次,何觅闭着眼睛,泪水却仍然在流出来。游霄又给他换了毛巾,然后靠着床头坐下。许久过后,何觅的手指不自觉地移了过来,又一次小心地捏住他的衣角。
何觅乱七八糟地说了很多梦话,说“喜欢你”,说“对不起”,喊他“少爷”,又喊他“游霄”。他喃喃地念了一会“不要走”“不要丢下我”,过了一会儿,又开始重复地说“喜欢你”和“对不起”。
在暗淡的夜灯下,游霄凝视这张脸,有一种错觉,何觅就像缠绕在他心脏上的菟丝花,没有他就无法存活。
然而何觅缠得太紧了,也让他觉得无法呼吸,十分难受。
游霄遵守诺言,没有离开这间房间,因为发烧的何觅就连在梦里也不安稳,而他又探了两次何觅的体温,没有丝毫降下的意图。但他不愿意和何觅躺在一起,因此只是靠在床头,拿了个枕头垫在后背,就这样浅眠。
其实在出国之后,游霄的睡眠一直不好,今天换成这样苛刻的入睡条件,更是糟糕。
半睡半醒中,他还能听到何觅的低吟声,感受到时间的流逝。中途有两次,何觅用脸蹭他的手,眼泪蹭到他的手上,比手掌温度高上一些的皮肤和液体,让他本能地缩了一下手。
大概到五点半的时候,游霄睡不下去了。坐着睡觉难度太大,他的脖子有点酸,腰背也不舒服。夜灯还开着,一直没有关,他低头看何觅,何觅似乎睡熟了,不再说梦话,也不再乱动,只是脸颊依旧绯红。
这间房间里的空气并不是很好闻,游霄感到压抑、胸闷,不知道是因为连续开了七八个小时的空调,还是因为何觅在这里。他轻轻地站了起来,忽然之间觉得无法忍受下去了,往后退了一步,停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转头,出了门。
照这个样子,他觉得自己是无法再睡好了,干脆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家政阿姨约好七点过来,他现在没有事情做,也没有做事的欲望,在自己的家里走了一圈,最后他还是在沙发上坐下。
他拿出手机,随便看了点新闻,然后是老师和同学发的邮件。翻着翻着,他点开了短信,突然想起了上一个冬天何觅给他发的短信。
那两条短信他已经删掉了,连带着号码也一起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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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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