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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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欢庆下(第2页)

另外塞萨尔还发现了一桩有趣的事情,在混战格斗中,如果有扈从表现的格外出色,是会被撬墙角的……有时候骑士会直接接触他看中的扈从,设法说服他;有时候骑士会与扈从的主人商量,如果索要者是比索要者身份更高的人,或是愿意出一笔钱,骑士多半都会同意。

闲暇的时候——对哦,他们现在还有闲暇的时候,塞萨尔就会和鲍德温一起,悄悄地走进骑士们的营地——因为比武大会会持续一整个月,阿马里克一世在以撒人居住的区域划分出一块地方来,让他们吃饭,休息,打磨盔甲之类的。

“以撒人要了一大笔钱。”

“国王给了?”

“我父亲说,为上帝而战的人不会欠以撒人的钱。”鲍德温说。

这是个地狱笑话,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是在1097年,因为骑士装备和补给都需要自己准备,所以除了搜刮自己的子民之外,他们还对当地的以撒人进行了极其肆意的抢掠与屠杀,虽然亨利四世大为震惊,认为这不是基督的战士该做的事情。

但他们回答他说:“我们为上帝而战,怎么能欠以撒人的帐呢?”

“他们一开始就该想到,”塞萨尔不禁感叹道:“那些拜占庭人的血还渗透在石缝里,没能被雨水冲刷干净呢。”

这些以撒人是想钱想疯了吗?十字军骑士一开始就对他们印象恶劣,夺回圣城的时候不知道杀了多少以撒人,即便现在也认为他们是随时可能背弃基督的狗。

阿马里克一世又没有夺走他们的财产,只是要求他们暂时离开居民区,也没有禁止他们做骑士们的生意,他们居然还想要国王的租金?

“以撒人就是这样,以后你和他们打交道可要小心点,”鲍德温犹豫了一下:“如果你没钱,可以和我借,需要买什么,也可以和城堡总管说,那些以撒人可是连魔鬼的皮都能扒一层下来的。”

一个骑士看到了他们,又很快回过头去,虽然鲍德温和塞萨尔走出城堡的时候装束简单,只穿了白色的袍子,外加一件黑灰色的羊毛无袖斗篷,系着皮腰带,看上去就是两个出身普通的男孩,但一走进营地,鲍德温就抽出了自己的金十字架,也让塞萨尔这么做。

那些人一看到金十字架,就知道他们不是可以被自己随意呼来唤去的人,不过凝聚在他们身上的视线依然很多,有些人知道他们,有些人不知道,只是在看塞萨尔。

塞萨尔在看扈从。

在帐篷外忙碌的几乎都是扈从,只有少数贫穷的骑士在相互帮忙或是一个人孤零零地打理自己,他们显然也没能在比武大战中获胜,不然至少可以将战利品卖给商人来换点钱,雇个人。

战斗的时候总是很痛快的,但战斗之后的事宜简直繁琐到快要让人发疯。

骑士们并不是直接将甲胄穿戴在身上的,头盔里面有棉帽,形状很像是睡帽,两侧还有系带可以收紧,骑士若是蓄留了长发,还要戴发网。

链甲里是面甲,也就是绗缝的夹棉短袍,领子高高竖起,既能防止链甲磨损皮肤,也能消减一部分重击带来的伤害;外面是罩袍,罩袍上有纹章,用来彰示自己的身份。

一旦浸了水,无论是在战场上大汗淋漓,还是倒霉地沉了船,都要立即将它们脱下来,免得被魔鬼吹了风,人要发热,链甲要锈掉。

当然总也有不顾惜甲胄的骑士,但若是缴获得来的,除了一部分只能送到铁匠铺里去重铸的,大部分还是会被修修补补,清洗干净——链甲当然不可能用水洗,扈从们用的是清洗木桶。

顾名思义,清洗木桶就是一只架在烤架上的一只橡木桶,和烤鸡一样可以通过弯曲的摇杆旋转,木桶上有个盖子,可以打开,塞进生锈的链甲与沙子,扈从盖上盖子后就开始用力地摇转木桶,这当然是个力气活,链甲一般都在五十磅左右,沙子也有十来磅,鲍德温看着那个扈从摇得面目狰狞,咬牙切齿,都不由得变了脸色。

“他们不会……”

“我确实没做

;过,”鲍德温也没经历过扈从这阶段:“所以就算我直接晋升为见习骑士了,父亲肯定还是会让我做这些事情的。”

塞萨尔咳嗽了一声。

这个扈从还在打磨链甲,那个扈从就开始打磨头盔了。

他分开腿,坐在一个小马扎上,将头盔固定在一块木头上,先用一块粗糙的石头磨,再用一团粗麻绳磨,最后再用羊毛团擦,擦得那一块光洁如新,亮晶晶地几乎可以当做镜子照,擦完了,他对着自己照了照,不知道是满意自己的尊容,还是对自己的手艺感到满意,他呸了一口在头盔上,又用袖子抹了抹……

塞萨尔不由自主地往合拢的帐篷里看,希望他的主人别那么凑巧,正好走出来。

就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另一个扈从则叮叮当当地用小锤子敲打着另一只头盔,这只头盔像是被什么钝器大力地敲打过,它原先主人的脑袋不知道是否安好——这么说是因为这个扈从脚边还摆放着好几只头盔,大小,纹章都不一样,他的主人定然勇武至极。

扈从敲了一会,看了看,叹了口气,他尽力了,但怎么样都没办法将头盔恢复到之前的样子,“先生!”他冲着帐篷的缝隙大喊道,“下次注意点分寸,就算是为了赎金!”

一个人从帐篷里走了出来,他的年轻让鲍德温和塞萨尔都感到吃惊。

“哎呀,”他比粗心大意的扈从更早发现了两人,“这是哪里来的两位小爵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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