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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一盘三绕的沙瓦尔(第1页)

“为什么不呢?”塞萨尔奇怪的问道,“在亚拉萨路,我就问过你有没有‘被选中’,你回答我说,你连‘拣选仪式’都没有参加过,那时候你的父亲已经付不起这笔钱了。”

而且那时候朗基努斯的长兄已经把持了城堡中的大半事务,只等他父亲死了,他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将几个小弟弟全都打发出去,这笔可以置换一个葡萄园的钱,他宁愿用在自己的儿子身上。

“我愿意为你出这笔钱,”塞萨尔说,“也不会急着向你讨还。你大可以以后再慢慢的还给我,而且我也问过了我的老师,他会为你开一分特许状。虽然你已经过了参加‘拣选仪式’的年龄,但这并不是没有先例的。”

也有过一些人,因为得到了一份意外的馈赠或是遗产而决定消除这份不甘,即便已经二十岁,三十岁,甚至六十岁了,也能设法向当地的主教请求特许,而后以超龄的身份举行仪式——当然这种做法要付出更多的钱和更多的让步。

但在亚拉萨路,朗基努斯的身份和年龄都不是什么问题。

“我知道。”朗基努斯回答说,“别人不了解您,我还能不了解您吗?您是一个会为从未认识,以后大概也不可能认识的平民升起怜悯之心,并且予以帮助的人,我还是您的随从呢?虽然我无法做到您这样高尚,出色,但我认为,我并未辜负您的信任,完成了您所交代的每一份工作。

但在认识您之前,我……”

说到这儿,他有些羞愧,“我在圣墓大教堂做掮客的活儿,偷偷摸摸的从朝圣者的虔诚里牟利——我为圣墓大教堂的教士们做事,凭借着这份便利,我每天可以带两到三个人进圣墓大教堂朝觐,这是我用来赚钱的一个法子。

大人,我已经进过无数次圣墓大教堂了,也曾经无数次的跪在基督的脚下祈祷,但他从来没有给过我回应,我也从未感受到任何一个圣人发出的呼召。

我想,正是因为我做了那样亵渎的事情,积累下了这样多的罪孽,才没有可能被选中吧。既然如此,又何必白白耗费您的钱和宗主教的恩惠呢?”

“可如果要这么说,”塞萨尔走在他前面,头也不回地说:“那些从朝圣者们的口袋里挖钱,才允许他们踏入圣墓大教堂的教士们,又该怎么说呢?

你既然已经在亚拉萨路待了那么久,你就应该知道圣人的眷顾,似乎从来不以凡俗人能够感受和看到的事情为标准。

谁知道呢?

或许威特也是一个虔诚的家伙。”说到这里,他都有些恶心了。

朗基努斯却仿佛被他安慰到了。“或许您说的对,”他低着头想了一会,说道:“就连那种家伙也能够得到赐福,我至少比那家伙强点吧。”

“那么你要试试吗?”

“老天,我已经三十岁了,我的小主人,我相信听说这件事情的人,个个都会笑掉大牙。”

“他们还说你是一个奴隶的奴隶呢,这你都能不在乎,又何必在乎那些人酸溜溜的几句话呢?就算你没有被选中,你也有一个愿意为你出钱的金主,一个愿意为你祈祷的教士,他们有吗?”

朗基努斯已经忍不住露出了微笑,他想起了那些在沉闷晦暗的酒馆里度过的日子,那些让他发誓永远不要变成那样子的人。

他们还真是一群好人,没他们,也许他也早已堕落了,根本碰不到塞萨尔——一个除了有点小之外,简直可以说是完美无缺的一个主人。

他在台阶尽头停步,他知道,无论是鲍德温还是塞萨尔,都不太会允许别人随意进入他们的房间,他放下铜壶,向塞萨尔鞠了个躬就走了出去。

塞萨尔看着他转过走廊的转角,才推开门,先将干净的亚麻布放在箱子上,然后将两个铜壶拎进来,两个铜壶里面一壶是沸水,一壶是普通的河水,他将河水放在屋角,然后提过第三个壶,里面是经过净化的水。

他听说古埃及人有一种用来净化河水的装置或是药物,但随着外敌入侵,它也如绝大部分发明创造那样湮灭在历史长河里了,他用的是木炭净水法,将木炭洗刷干净后静置在水中,两个白天和一个夜晚的时间就能够得到干净的水。

可惜的是,这种方法并不能够被宣传和普及出去。因为现在的人并不懂为什么将木炭投进水里,水就会变得干净甘甜。他们只会认为这是一种巫术,大惊小怪也就算了,麻烦的就是依然在虎视眈眈的教会和那些居心叵测的人。

远征在外,鲍德温没法每天浸浴,只能靠着擦洗来保持皮肤的干爽和清洁。

这对麻风病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任何一处感染和破损,都会导致那里的皮肤迅速的溃烂,并且难以痊愈。

他忍着疼痛自己给自己擦洗,只有如后背这些看不到的地方,才让塞萨尔上手帮忙,鲍德温一边扭着身体看自己的胳膊肘和膝盖后方这些很容易被忽略的地方,一边提醒塞萨尔戴上手套,羊皮手套可以完美的隔绝可能的侵害。

虽然塞萨尔说过,他是那种低感人群,也就是说不容易被染上麻风病。鲍德温还是

;很难放心。

在没有恶化前他还觉得他得到了上天的眷顾。在恶化之后,他就再也不敢对自己的病情掉以轻心。

万幸的是,希拉克略拿到了塞萨尔撰写的药方后,没几天就将上面的所有药材都大致配齐了——除了一些只能在远东的大陆看见的植物。

但他也说,亚拉萨路原本就是一个连通东西的大城,一个宗教、经济与商业中心。既然东方的丝绸和瓷器都能够千里迢迢丝毫无损的运送到这里,没道理一些晒干的花草反倒叫这些商人犯了难。

唯一的难处就是让这些商人三缄其口。

“但如果你的父亲能够拿下埃及,或者至少拿下福斯塔特或是大马士革,那些商人就算是为了自己的商路和性命,也会将这个秘密牢牢地保守住。”

“鲍德温?”塞萨尔小声提醒,鲍德温才发现自己脊背上的伤口都已经擦好了药,接下来就是他自己能碰到的那些地方了,他匆忙接过药膏,用的是左手。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了?”塞萨尔问道。

“很好。”正是因为有着立竿见影般的效用,才让他升起了贪婪之心。如果这些药不起作用,他根本不会让塞萨尔尝试第二次。

他的左手原本是症状最明显的,一开始开始恶化的时候,他几乎感觉不到它,现在,他使用这只手的时候,只感觉到像是带了一件薄薄的羊皮手套,触感不那么敏锐,但也不会妨碍他平时做事和习武,上马打仗更是没问题。

擦完药膏又稍等了一会儿,让它的气味全部消散,鲍德温才穿上了丝绸的衬衣。

平时他们可不这样穿,毕竟作为一个扈从,他们要喂马、擦头盔、搬东西和跑腿儿,如果穿着丝绸,一下子就会被弄破和弄脏。

这种奢侈的做法,就连苏丹和哈里发都未必能够承受得了——毕竟这时候的战争赔款,还是以丝质长袍为单位的。

但今天略有不同。今天福斯塔特来的使者将会觐见国王,并且向他递交国书。

虽然知道其中的内容脱不开求饶、责问和恐吓,但对于两个孩子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国王早就决定要他们随侍在旁,从中汲取难得的经验。

而在此之前,希拉克略还特意给他们上过一课,让他们大概了解一下现在的法蒂玛王朝的状况。

阿玛里克一世为何会在这个时候来攻打福斯塔特呢?当然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最早要追溯到现在的法蒂玛哈里发阿蒂德继位的时候。

阿蒂德也是一个次子,他兄长继位的时候,就是一个少年,没多久就死了。他在继位的时候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童。

“他年龄与你们相仿,老实说,就我们收买的商人传回来的消息,他是一个相当无知而又懦弱,但又充满了野心的孩子。他原先的大维奇尔,也就是他的首相是个老成可靠的好人。但这个大臣不久之后就死了,他的儿子继承了他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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