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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头。
“你……一个人的?你一个人在家?”
我点头:“魔女不喜欢群居,这是我自己的房子。”
闪电将湖水劈起惊涛骇浪,亚当直勾勾盯着我:
“——魔女?!”
“随便一提,”我说,“明年我就满两百岁咯。”
亚当天赋异禀才得以进入灯塔图书馆的学院,在那之前他在乡郊种地。同龄的富家子弟已经与精灵谈笑风生,可怜的亚当从未见过魔女。我很荣幸是他认识的第一个“非人类”。
对他的反应我无所谓,被讨厌是家常便饭。灯塔图书馆没有种族歧视,也没有年龄限制。但一个在图书馆学院学习的魔女还是挺稀奇的。我不是故意张扬,只想吓吓亚当。
亚当很长时间都处于惊吓状态。惊吓并感激:他似乎没有对魔女的畏惧,迅速借了我的材料。他的测试成绩很理想。一名叫做尤利西斯的教授问他愿不愿意做自己的学生,亚当回绝了:尤利西斯教授的主修不是炼金术,老教授很惋惜。
“他惜才!”亚当对着我得意起来。
如果他亲近我只是渴望更多炼金材料,我会更加恶劣地吓唬并赶走他。然而没有。我的小天才亚当很是节约,就算是别人的东西也节约,他才不一天到晚用高级素材做烟花呢。小天才忘记了之前的惊吓,很快用奖金偿还了债务,同时开始对我好奇。他奇怪我:“葛蕾,你不是很喜欢色彩吗?为什么要住在那样灰扑扑的地方?”
“秘密。”我不告诉他。
亚当很气恼。
我很高兴他生气也不会喊我“两百岁的老太婆”。毕竟魔女两百岁也不算什么。他有意回避我的年龄,只为模糊我们之间的距离。意识到每节课我们基本都坐在一起,下课一起走,一起去图书馆查阅资料时,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无奈:“怎么回事,葛蕾?我们干嘛走在一起?”
“不可以吗?”我比他更奇怪。
亚当很是神秘地对我说,他发现年龄大的人不一定头脑灵光。这是讽刺我,我可听得出来。可是讽刺我什么呢?
我试图去理解,结论如下:也许他还是不习惯我盯着他看。我有了解决好方法:在老宅翻箱倒柜后我找到自己的旧水晶球,可以用来记录各种景象。我对颜色的喜爱的确有些病态,但漂亮眼睛可遇不可求嘛。我找到亚当,表示希望记录下他的脸(主要是眼睛),以备我调出类似的颜色,以后可以永远不再烦扰他。
亚当说:“不要!”
亚当又说:“你还是可以看我。”
几年后,我们即将毕业。庆祝活动异彩纷呈,我很是享受。亚当作为专业炼金术师的助手忙得不可开交,后来几次见我时,他已经有了更远大的目标。他眉飞色舞,绘制自己的未来蓝图。他会在熔岩、冰霜、藤蔓、土地中提取精华,将四大元素融为一体,制成一柄独一无二的法杖。这把法杖对一名综合型法师来说如虎添翼。
“你会成为一个伟大又知名的炼金术师。”我真诚赞许他。
亚当如愿以偿实现自己的梦想。即将毕业时他又一次来到我家,预备对我的秘密刨根问底。我决心转移话题。我很成功,因为我转移的话题很直白。
“我能爱你吗?”我问他。
我准备陈列自己的缺点,毕竟我的确不怎么爱自己。接着,我人生第一次目睹了湖水的倾盆,每一滴眼泪都像是冰川的结晶,不过他流泪的表情像决堤一般,不怎么优雅。可怜的亚当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好像等这句话很久了。他拥抱我。
白历446年,冬天。白色也是我喜爱的色彩之一。我没亚当勤奋刻苦,也没他有志向,毕竟我上学的目的不是学习。勤奋刻苦的亚当被老师青睐,也注定他离开我的命运。一个天才不应该只停留在一个地方一个国家,不应该只与一个种族的人相遇。未来五颜六色,十足精彩,亚当如果惨兮兮地对我说什么不愿意离开,我一定会批判他。
但他没有,他向往未来就如同我向往色彩。离别的最后一天他又一次来到我灰扑扑的房子。想想看,我这个魔女普普通通,唯一符合身份的就是“诅咒之家”了。亚当和我走向地下室,我打算将我的藏品送给他——当然只是一部分。
“葛蕾,你为什么还要住在这个地方?”亚当说,“如果你不舍得卖掉你的藏品,我可以给你再买一套房子——”
“这是因为,”我有些尴尬,“其实,我是被封印在这里的。”
亚当久违地呆若木鸡了。这让我感到怀恋。
事情很简单,我是魔女,在几十年前与驱魔师的一场大战落败。驱魔师大手一挥,撕破封印卷轴将虚弱的我封印在这座宅邸,驱魔师得胜离去。
不过魔女在寿命上有优势,那个驱魔师的奇怪封印卷轴质量只有一时。几十年过去了,我的活动范围从脚下的一寸土地,到整个地下室,到整座宅邸,到四周几里,到王都的大部分地区。后来一个名叫荣格·西泽尔的老人遇见游荡的魔女,他为我的遭遇感到遗憾,毕竟我没杀人、没吃人、没有拿小孩子熬汤,也确实没有挖过别人眼睛,到现在还没搞清楚那驱魔师为何袭击我呢。老人和蔼可亲,让我进入了图书馆。
我无比遗憾地对亚当说,那时候这个房子还漂漂亮亮的,可惜封印那么多年,我没有精力去维修。
亚当由此对我的好奇转为对我的。我的秘密不怎么凄美,亚当揉揉鼻子:
“葛蕾,我本来……想让你和我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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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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