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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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诺查丹玛斯·夜星的荣光一并到来。他因自己杰出的贡献成为贵族,夜星家族由此流芳百世。但诺查丹玛斯病逝于壮年,死前同样给自己的后代留下预言:夜星家族拥有预言家的血脉,群星闪耀之日被世界所迎接的孩子,就是下一位伟大预言家。

爱玛无比担忧:“家族的女人们因此都憋着一定要在晚上生孩子……西比尔啊,我的小姐!家族已经好久没有诞生预言家了。”

她不该毕恭毕敬地叫我小姐,没人会对一个私生子毕恭毕敬。我出生在平淡无奇的白历50年,从一个“下贱女佣”的肚子里滚出来,“下贱女佣”难产而死。我“可怜又无辜”的父亲对自己“闯的祸”深感自责,于是我有幸留在夜星城堡,还配上一名女佣照顾。我诞生的那一天没有星星——因为那是个大白天。

我的存在令家族蒙羞——也许,也不是非常蒙羞,这样的事情在所谓的贵族圈子里多得是。我和家族仆人的孩子们一起上学,他们都是夜里出生的孩子——谁都妄想自己能生出个预言家,凑凑热闹也无伤大雅。

一点点小小的魔力流转在身体里,让我能在夜里点亮短柄法杖,偷偷溜去森林花园。我在花园中常常碰见真正的“夜的孩子”。他们容光焕发,衣着华丽,翻翻手水流就从湖中漂到手中,树叶就在空中跳踢踏舞。

“西比尔小姐,”爱玛养育我十几年,因此与我站在同一阵线,“‘夜的孩子’又怎么样?他们没一个是‘星辰的孩子’,他们凭什么趾高气昂!”

爱玛指的是每当我被他们发现,免不了被恶作剧一番,经常湿漉漉地回来。我不在意,当家族的孩子鄙薄我的低劣时,我会向他们道歉。道谢就当抵了门票——的确,这座漂亮城堡和漂亮花园不属于自己,我进来应该花钱。

对我恶作剧的漂亮孩子们中有我同父异母的妹妹桃乐茜。我出生两年后,她也呱呱落地。桃乐茜让自己的母亲吃尽了苦头,尚在子宫中的她迫不及待要来到这个世界,她可怜的母亲在痛苦中挨了好几个小时才挨到深夜。当然,没有银河,没有星座。那夜疏星朗月,两岁的我还被爱玛抱在怀中鼾睡。

我不知道桃乐茜是否讨厌我,她看人永远抬着下巴,看谁都这样。虽然不是星星的预言家,但她魔力天赋不错,成功成为一名法术剑士,细剑像一条彩带,挽个剑花都流光溢彩。我躲着她。

我去森林花园总是半夜去,以免被人发现;我从未进入城堡内部,总是住在爱玛的仆人小屋;我不憧憬金碧辉煌的餐厅里的美食佳肴,我自己的手艺不错。那美丽的白岩制成的夜星城堡像白雪一样冷漠。

我躲着所有和夜星家族有关的东西。

连带着我躲避星辰。星辰与这个家族息息相关。就算成为不了预言家,夜星家族里也净是占星师、占卜师、天文学家。观星台无处不在,星图到处悬挂,星象仪当作装饰品,长长的望远镜指向天空。没头脑的孩子在白天偷看望远镜,眼睛刺痛得鬼哭狼嚎。夜星的孩子每一个都会选择一颗星星作为“陪伴星”。桃乐茜就有一颗挂在西南方的星星陪伴,也不知道星星们愿不愿意。

当然,星星肯定不愿意陪伴我。起码到我十六岁时,只有爱玛陪伴我。只可惜十六岁那一年我被桃乐茜发现了,她似乎人生第一次被人告知我居然是她的姐姐。

那一天她屈尊纡贵来到爱玛的小屋,指着我试图说什么,最终语无伦次。不该苛责一个只有十四岁的小孩儿。教养救了桃乐茜,她激动半天后总算平静下来。我们无言对视,爱玛急得要哭。

她终于问:“你……出生的那一天有没有星星?”

我对她的问题感到焦躁,夜星家的话题永远避不开星星。我说:“没有,我白天出生。”

桃乐茜告诉我家族有一个说法:私生子会分走亲生孩子的星星。我平静地看着她,我说放心吧,星星不会愿意跟我走的。

“真的吗?你怎么知道的?”

我更平静地:“我不会和你抢星星的。”

“你不喜欢这里。”她似乎醒悟一样对我说。

十四岁的妹妹一语道破我的想法。白岩的城堡、规规矩矩的森林花园、马厩、恶作剧、观星台、星星,我不喜欢这里。如果我手中攥着门票,能够选择想去的地方,我会选择马戏团或者动物园。我为什么一定要被迫进入夜星们的家园呢?

桃乐茜没有看上去那样高傲。她功课很紧张,交际很复杂,居然还能自作主张地和我熟络起来,频繁腾出时间摸进我的小屋。好几次她追问我为什么要白天出生。

“我母亲想什么时候生我,就什么时候生我。”

“可是……”

“我想什么时候出生,就什么时候出生。”

“西比尔,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凶?”

“没有,我只凶你一个人。”

桃乐茜会被我气得脸通红,像个红苹果。不过,她转眼就忘了这些小事儿,缠着我让我叫她的小名“桃莉”。为了应付她,我总是转眼她的注意力:教她爬树、教她抓鱼、教她怎么用茅草编草兔子。

就这样又过去了两年。十八岁即将成人之际,从未见过的父亲竟然找上了我——连带着他真正的妻子。他们对我礼貌而不失风度,傲慢得很有分寸。父亲和他的妻子告诉我我不应该再留在夜星家族,他们为我寻找了一个更好的去处。

“……你可以去修道院。一个虔诚的修女受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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