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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块大块的金子成为一把一把漂亮小巧的钥匙,钥匙环做成环状灯芯,钥匙柄则录入魔法回路成为独一无二的身份象征。从此以后进入灯塔会的成员都会被授予一把这样的漂亮钥匙作为信物。
灯塔学会变成一种明星学术组织后,灯塔之匙引发了潮流,钥匙形状的饰品相当走俏,包括唐恩饰品、西泽尔商会在内的一批商人抓住时机。家里有点钱的都想自己给自己买个黄金钥匙挂在脖子上、别在胸前、串在腰间。黄金价格一度上涨。不过后来达达里奥城的银辉石流入王都,吸引时尚人士的注意,黄金钥匙潮偃旗息鼓。
这块来自雾山的黄金中的一部分变成其中的一把小小钥匙,它等待很久后被授予一个叫做查尔斯·唐恩的年轻大法师。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珠光宝气,灯塔之匙没有排面地被雪藏进这法师的口袋中,有时候干脆扔进空间戒指里吹来自虚空的风。
而这是个危险的举动——对钥匙来说。异变发生后,魔法尽数失效,传送门黯然失色,百宝袋和聚宝盆见了底,用空间戒指实仓宝物的爱财人士飞速破产。而查尔斯很幸运,他在异变前巧合地取出了钥匙,慷慨地留给庭院里的猫把玩。又过了一段时间,失去法力的法师们纷纷失宠,这位查尔斯也踏上逃跑的不归路。他和伴侣整理装备时觉得钥匙之匙有些引人注目,但是——和谁过不去,都别和金子过不去嘛。钥匙被塞进了口袋里,兴许以后能拿它换钱。
贿赂、伪装、钻地道、走暗门、接头暗号、杀人越货……逃亡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生意。落魄的法师仍有油水可榨,商业的风口此时呼呼直吹,王都的朝阳行业是为逃亡法师带路。曾经自由出入的城门,此时要花上天价的过路费;往日偷鸡摸狗的地痞流氓,现在变成你逃出生天的救世主。在他们的引导下,养尊处优的法师才知道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都城之下暗藏着多少错综复杂的暗巷、偏门、下水道!别走左边这条路,那是杀人不眨眼的食人帮的藏身处;小心脚下这块砖,踩上去不知会招来暗箭还是地刺;路过下水道口时得小心,王都巡逻队随时可能从天而降。是的,是的,就算没了魔法,地下世界仍然为你准备了超乎想象的刺激与惊喜,比得过过去那些魔物横行的地下城。
而好不容易抵达了通往城外的坑洞出口,一路上恪尽职守的“向导”忽然狮子大开口,将说好的价钱翻了三番:拿钱来,拿出钱来,别说自己没钱!你们兜里不是还装着一把金灿灿的钥匙吗?
三分钟后,逃亡法师查尔斯的伴侣阿比盖尔把向导断了脖子的尸体扔进臭水沟。前者说:不太好,我们招惹上地头蛇了。后者答:地头蛇?你这辈子可能都回不到这地儿啦,最后回头看一眼故都吧!
最后看一眼吧!这是生你养你的都城,这是面目可憎的故土。不要抱怨,深爱土地的金矿被熔铸成面目全非的饰品时,它同样一言不发。
离开王都,一路上并不太平。大道被官兵驻守,小路被土匪霸占,唯有经验丰富的老佣兵能找到新的路线。树林或废弃的兽人聚点里时常能遇见其他逃亡者,人们议论纷纷:法罗斯不久就要限制魔法、封锁边境。这个国度即将进不来出不去。
听闻传言,那逃亡的二人将加快进度。终于在法罗斯和雾山山脉交界处的一栋旅馆歇脚,他们计划横跨雾山山脉,穿越峡谷,抵达另一侧的月桂国。
旅馆里倒是热热闹闹,鱼龙混杂。关山难越,信息不通,会飞的信纸和通讯的水晶球再也派不上用场,因此戒严的风还没吹往边境,啥样的人都有机会在这里躲藏。
躲藏还是出了岔子,一支巡逻的王国搜捕队捕风捉影,找上门来:灯塔图书馆馆长的爱徒从王都失踪,活捉,赏三百枚金币!三百枚金币!
这是世界末日,魔法已湮灭,秩序已崩溃。但别灰心,只要一切都还能用那金灿灿的物件衡量,这就还是我们熟悉的人间。
危机面前当机立断。掀开那旅馆的窗户,查尔斯和阿比盖尔逃之夭夭。灯塔之匙夹在了一堆杂物里被遗留下来。
再后来,这家旅馆的老板检查房间时可不太用心,居然连这把纯金的钥匙都没有发现。可怜的灯塔之匙连带着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被扔进地下室生灰。
很久很久之后,边境的这家旅馆办得越来越红火,一个小偷摸进地下室渴望淘点好东西。这位小偷有着异变前盗贼联盟成员的偷窃技艺,没费多大劲就寻到寂寞已久的灯塔之匙。小偷没有文化,没见过世面,也不懂什么灯塔学会呀信物呀象征呀。不过意识到这是个好东西不需要什么见识,她以极度朴素的方法——牙齿咬一咬,瞬间认定这家伙纯金。小偷眉开眼笑,溜之大吉。
好手艺的小偷家里揭不开锅:一个妹妹生了大病。她辗转多时终于挑了个好珠宝行,戴单片眼镜的鉴定师眼放金光,问她从哪里得来的这把钥匙。小偷非常机灵,她察觉鉴定师表情不对,这钥匙一定价值不菲。小偷眼珠子滴溜溜乱转,随便编了个来历(祖传的!),接着疯狂提价(您估计也看出来了……这钥匙多么珍贵哇)。鉴定师满脸通红,凭职业素养讨价还价(说珍贵也不算珍贵,魔法一消失,好东西就贬值),据理力争(你从哪里搞来这个东西的,很可疑呀,嗯?),终于以较为合适的价格买来了这把钥匙。
鉴定师对灯塔之匙的来历心知肚明,他本人是一个收藏家。异变带来的乱世有这样一个好处:让以前可望不可即的东西触手可及。他心里美滋滋,预备把钥匙据为己有,当做胸针别在自己身上,在无人的室内偷偷欣赏自己佩戴灯塔之匙的英姿。看看他的样子,多像一位精英魔法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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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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