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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哪去了?答案是——被伟大的法师带走了。
我们称他“偷月者”,他带走了恐惧。
所以我说,法师总能带来奇迹与希望,如果不是我天赋平平,灯塔图书馆早有我的一席之地。这位法师前辈实在拥有值得我们敬仰的品格——
“如何?是个有意义的故事吧?”酒店老板用酒润嗓子,“你相信这个故事吗?”
“当然——不,”我坦诚回答,“我对世界上所有道听途说都只相信其中的十分之三。”
“是吗?”他又笑起来,“可真是个好习惯。”
月亮、月亮、月亮。
故事、故事、故事。
同一个主题讨论太多只会让人生厌。我告别这位有趣的老板,绕着酒店走了一圈,起码听说了这个故事的五个不同版本,什么狼人吞掉了月亮呀,什么月亮变成了白夜森林白茫茫的雪呀。更有一个带着眼镜的家伙,冷哼一声:“月亮消失不过是这里特殊的天文现象罢了!”
千里迢迢来到这片森林,就是为了得出这样一个丝毫不浪漫的结论——这可真是一个罪过,眼镜被他的同伴罚酒罚到不省人事。我端着刚才老板大人免费赠我的麦芽酒,心想这糖浆般的饮品和暖烘烘的热闹酒店,也许值得先前那一路痛苦的颠簸。
而我注意到虽然故事情节五花八门,它们仍然拥有共同处:狼人,以及一个男人。
真奇怪。这些高度相似地方,是不是隐隐透露了最初的故事真相?
我决定深入白夜森林。
千万不要认为我年轻气盛,像冒险小说里的莽撞配角(主角总能化险为夷,大家都知道),好端端一条命不要非得去危险未知的地方发疯——很遗憾,事实上,我们的白夜森林内部已经被开发得七七八八,旅游开发商的触手深入其中,参观法师与狼人的殊死搏斗之地已经成为一项热门的活动。
钱才是最好的、最可看的、最有意思的东西——真诚希望那些商人们在盆满钵满之余,记得整顿整顿当地饮食产业,同时发展发展牲畜养殖。好景点怎么能没有美食呢?
我沿着一条平坦的道路,随着人群往森林里漫步。路上的积雪被人工铲去,小摊贩与艺人出现在了这条致富之路上,只有两旁遮天的巨松让人忆起森林古老的年岁。
积雪很厚,小草也能探出头来;几颗高高的树上竟然结着朱红色的小果实,被冰霜冻住,小巧可爱;雪兔在森林深处一闪而过。这里流露出的生机让人感叹不已,一瞬间我觉得酒店老板的故事的可信度不止十分之三——那位偷月者,他带走了恐惧,留给了森林一份希望。如果真是这样,也不失为一个好故事。
接着——我不得不羞愧停笔片刻——我亲爱的读者们,你们可以开始责斥我的年轻气盛了。我眼看着路上悬挂的火把燃起,空地里亮起了篝火,短暂的白昼即将褪去,是黑夜将至的时刻了。我在这时心里惴惴想着不可名状的夜色、蛰伏的有着黄色瞳孔的狼人、神奇的法师、落下的雪花、月亮。啊,一个未知的谜团摆在我眼前呢,这片森林无边无际,还蕴藏着些什么无人知晓的故事呢?太让人心痒难耐了!
所以我偷偷离开了人群,脑袋一热钻进迷离的深林中去。拥着火把的我在林中格外显眼:因为我是那唯一的光源。此时如果再不发生什么,各位恐怕得打哈欠。还请放心,吸引人的情节总会有一个“突然”。
——突然,在影影幢幢的火光之外,我瞥见了两点寒冷冷的光。
黄色的,瞳孔的颜色。
狼!
偷月者·下
是狼——
我的惊慌化为惊呼脱口而出。
很可惜,此时此刻我好端端地正提笔写字呢,这说明我并没有被什么凶猛的野兽撕成碎片,成为一个教育小孩不要乱跑的生动案例。事实上,朋友们,那不是狼。
“很晚了,你在这里干什么?”
那时候黄色眼睛的主人从黑暗中显露出身形,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那是一个年轻的、恐怕比我小不了多少的少女,火把张牙舞爪的红光使她的头发呈现出橙红的光泽,我猜她原本的发色应该是灰黑色——后来事实证明的确如此。她裹着毛皮大衣,围着厚厚的亚麻色围巾,鹿皮皮带在腰身绕一个圈,好一副英姿飒爽的猎户装扮,只是从脸颊上小小的雀斑,仍然能看出她很是年轻。
她见我一时间没有回答问话,似乎开始怀疑我的来历,手缓缓按在腰侧的弯刀上。
如果再不好好回答,我可能不会被狼咬死,反而会被一个女孩砍死了。于是那瞬间我急忙喊到:“那个——月亮,我是来找月亮的!”
此时我回忆往事,发现人生不经意间出现的选择处处都是。如果那天我没有随口胡说自己是来寻月的,恐怕我和她就不会有后来的对话,也不会有今天这篇文字了。
而那时候,少女转变了脸色,她犹豫了片刻,接着稍微放松下来,还邀请我来到她森林里的居所——一个小木屋里做客。哈哈,谁会在三更半夜去一个陌生人家做客,岂不是找死吗?
我去了,所以我才有故事可讲。
一路上她不曾告诉我自己的名字,只留下一句“随便你怎么称呼”。她面无表情地走在前面,就好像邀我做客只是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但我对她毫无惧意,总觉得面前的少女应该不打算把我拖进无人洞穴谋财害命。她目不斜视地避过地上的树根、石块、坑坑洼洼,在这片森林中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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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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