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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后,会有人重新整理这些有意无意被记录的往事。未来的人会痴迷地收集过去。从某个角度上说,他们就是些疯子:一场激烈的狂潮把世界拍成废墟,可那些凄凉的历史残骸竟然让他们如痴如醉,近乎沉迷。他们要挖掘废墟,在断壁残垣里找到金子。
你不懂他们,你不明白,你不知道,你不在乎!你在自己的时间里行走,只要继续生活,你就是历史本身。
前世读者
某年某月某日,晴,翡翠城邦福特港,蓝靴子咖啡馆。
阳光穿过云层洒在繁华港口,旅客和水手跳下帆船涌入喧哗热闹的城市街巷,就像捕鱼船卸下渔网时涌出的跳跃着的鱼虾。万幸这儿是客船载客区,见不到渔船,闻不到海腥味,只有香喷喷的海鲜烧烤和特色馅饼恶意撩拨旅客的胃囊。大陆盛产冒险者和旅行家,这些生性自由的人无比热爱奔波与周游,翡翠城邦的各大港口城市因此受益,每日迎接络绎不绝的、国度不同、种族不同的客人。
请循着香味来到蓝靴子咖啡馆,这里是有全福特港最浓醇的咖啡与最可口的糕点,它比酒吧安静,比弹珠房闲适,比餐厅饭馆气氛好,是喜好安静者绝佳的休息处。在前台摆上一架钢琴,喜好音乐者借此寻觅志同道合的朋友;书架上码着整整齐齐的图书、诗集,没人会不懂情趣地打扰阅读者。
就在那漆黑书架之旁,一个少年撑着自己的下巴随意翻阅一本大开本线装绘本,上面讲述大陆各种族的在白神阿勒指引下冒险的童话小故事。少年看上去衣食无忧且对童话绘本提不起兴趣,他面前的桌面上堆着横七竖八的羽毛笔,几张被画得乌漆嘛黑的纸,纸卷上的作文刚刚开了个头。
少年紧锁着眉头,似乎根本没心情看手里的绘本,又似乎想把它撕碎了一了百了。
少年翻开下一页。与此同时福特港又一艘帆船靠岸。游客中一人引人注目,她身材高挑,披着长长的披风,留着金灿灿的长头发,行人们会下意识地避免与这位陌生人对视:这人有纯金般的双眼,看起来能灼烧人的眼膜。游客下了船,握着吊坠在海风中默默矗立了一阵,接着微笑着点点头,便大步流星走向蓝靴子咖啡馆。她推开店门将旁边的风铃待得叮当作响。其他客人只是多看她了几眼,包罗万象的港口城市每天都有稀奇古怪的客人,也许不会有人特别注意这个金灿灿的高个子。
少年正好兴致缺缺地翻完了他手中的绘本,他抬起头的一瞬间,和这金灿灿的大高个对视了。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高个女性指了指少年身边的座位。
少年被她吓了一跳,不过还是无所谓地点点头:“请坐。”他说完请坐就后悔了,陌生的金头发女性似乎是个自来熟,她满怀期待地对着少年微笑着,酝酿如何打开自己的话匣子。少年估摸对方是个推销东西的——别,他还是个孩子,不要壮阳药!也不要可以召唤恶魔的魔法卷轴!
“您在读书吗?”金发高个突然问了。
别别别,我也不要失落已久的古代黑魔法书!少年本想这么说的,可高个子热情满满且不懂得礼仪技巧,她一刻不停地说话:“读书!我想也是!您最近读什么书?读书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灵感,成为创作的基石……对吧?”
少年一头雾水。
金头发突然伸手,从少年身边的书架抽出一本厚重的硬壳书来。哦她的手可真是长啊……硬壳书被翻到某一页,摊在少年面前。后者迟疑地瞄了一眼,上面正写着:
“读书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灵感,成为我创作的基石。”
少年再抬头,看见金头发眼睛再一次满怀期待地注视着自己。实在是个古怪的人,只有学院的古板老师才要求背下这些名人名言,况且,这关我什么事?
“你要干什么?”少年有些警惕了。
“咦,你没读过这本书吗?”
我不爱读书!少年心里愤愤地回了一句。但他不准备泄露自己的任何信息,当然也包括缺点——不爱读书其实也不算什么缺点!
“没有。”他硬邦邦地回答,像块不好惹的石头,“我没钱,也不买书,再见!”
不知为何金头发惊讶极了,她将这本书合至封面,那上面漂亮的烫金字大大地写着:
《千夜之歌4》
作者:阿瑟·李(人族)
少年有了点印象,这似乎是部挺有名的冒险小说,长篇连载,波澜壮阔,红遍整个大陆,出版量达到多少多少千万,经久不衰,成为传世经典……好吧,他也不知道到底经不经久不衰,总之他不感兴趣,没读过,不认识,不知道!少年开始不耐烦,警惕心告诉他赶紧走。紧张兮兮的少年站了起来,悲哀地发现就算自己站起来好像都没有金头发女性坐着高。
对面的怪人默默地摩挲几下这本书,千回万转地叹气:“您肯定认识阿瑟·李……这是个天才!《千夜之歌》精彩极了,我在十年前第一次接触这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没日没夜地读完了它,接下来好几天睡不着觉。您不知道上次我经过月桂国时,发现一些精灵也在读这部伟大的作品;而在不爱读书的矮人的法尤姆,《千夜之歌》改编而成的歌舞剧也天天在剧院上映。啊,它真正地打破了种族的界限,让所有人为之着迷……”
好一顿溢美之词!少年不知为何有点脸红,也许是因为他竟然没有读过这部“伟大的让所有人为之着迷的作品”。就像在上学时,班里最聪明的同学口若悬河地介绍一些名著大家,将经典段落背得滚瓜烂熟,他却只想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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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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