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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滴滴答答的雨声中,兄妹俩安静聆听。
洛丽丝瘪嘴:“这是太阳雨。”
“是啊,”布劳德克迎着好久未见的阳光说,“多好的太阳雨!”
亲爱的莉莉玛莲
致亲爱的莉莉玛莲小姐:
原谅我冒昧给您写信,只因为我那颗怦怦直跳的爱慕之心再也无法抑制。这就是一封情书,小姐!我爱您,见到您的那第一眼就将我拖入难以抵御的爱情漩涡,您的容颜、身姿、声音、一颦一笑,全都深深烙进了我的内心。可怜可怜我吧,我爱您!
也许您会奇怪我是谁,会对这封冒失的情书感到苦恼,甚至厌烦……我的名字是加布里埃尔·瓦伦丁,曾经是西泽尔商会的商人,现在是一名信使。小姐,十四年前,我们曾见过面,您还记得吗?
我的朋友都说精灵记忆极佳,能记住漫长岁月的每一处细节,如果您能对我有些许印象,我该会多么欣喜若狂!
那时我还只是一个小小旅商,跟着同伴穿行在各国各地。西泽尔商会遍布世界,法罗斯的平原、法尤姆沙漠、城邦的港口海湾……哪里都是商人和集市,贸易和算计。将货物换成金币,再把金币换成货物,我的脑袋埋在账本中太久,连眼珠都染上钱币的味道。直到十四年前的五月,月桂国斯普林的五朔节——白神在上!我的商队和您所在的命运剧团同时在春风广场落脚。是阴差阳错吗?我的伙伴送给我一张《罗莉和朱利安》的门票,这张门票带我遇见了您。从此,再没有一天不想起您,亲爱的莉莉玛莲。
您一定觉得我像您众多的追求者一样,只是耽于美色的肤浅之徒吧!而我也不敢说自己多高尚。最初,我的确爱上了您的容貌。您扮演的罗莉双目炯炯,那奔放的热情让八月骄阳黯然失色,您的眉毛好比春之森的柳叶,双唇好比矮人锻造的红铜刀片,发丝更是如楠塔海湾波动的海浪。在您面前,没有事物胆敢自称美丽!
您的表演是那样精湛,简直演活了台上的角色。只因为在台下看了您一眼,我这个莽撞的单身汉就发狂般坠入了爱河。当然,您也狠狠地惩罚了我的无礼与痴狂。在我买空集市花店的玫瑰花,将丝带缠了又缠,还附上一张赞美您如花容颜的卡片,并将它们一股脑全送到剧团后台后,您亲自出现在我面前。您那双剔透无暇的浅色眼睛看向我,毫不犹豫地、决绝地拒绝了所有礼物。小姐啊,您说:
“不要将我比作鲜花,我讨厌这样的比喻。感谢您的一腔爱慕,但我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您果真没有停留!剧团在春风广场仅仅停留了十天。度过橡树摇曳、鲜花遍地、鸡蛋飘香的五朔佳节后,第十一天的凌晨时刻,尽管我早早出门,却只在剧团曾经的位置发现一片空地。唯一尚未离开的剧团占卜师看了我一眼,劝道:止步于此吧。
这就是我初次遇见您的场景,也是唯一一次。
仅仅一次的遇见,仿佛望断我这一生!接下来的几年,我仍然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却无时无刻不想和您再见一面。但您的剧团太行踪不定,就好像住在传送法阵上似的,全凭心情选择出现的地点。亲爱的莉莉玛莲,思念挤占了我的心灵和身躯,几乎使我成为它的傀儡!我更加频繁地随商队出游,祈祷着命运再一次使我与您碰面,哪怕一次也好!
十几年一晃而过,我不再年轻,不再激情四射,也不再充满可笑的幻想——不怕您笑话,年轻时,我甚至妄图与您结成连理。原谅我吧!那时我还只是个野心勃勃的小伙子,竟然以为自己能拥有渴望的一切。但岁月使我的皮肤粗糙,使我的视力模糊,使我的发鬓染上雪白。我在变老,而您永远年轻,永远美丽。尽管冒险传说里人类勇者与精灵结合的故事情节并不少见,我也明白自己早已失去与您站在一起的资格。
亲朋好友都问我:你为什么还不结婚,还不组建家庭,加布里埃尔?难道你还爱着那个遥不可及的精灵?
我还在爱,亲爱的莉莉玛莲。原谅我擅自将您放进自己心间,我不贪图您的爱恋,也不索要您的垂怜,我只是已经习惯于这种追寻。
一年多前那个夜晚,我的商队满载达达里奥城的石料,准备通过法罗斯的边境。而我好心肠的朋友告诉我,您所在的命运剧团就停驻在隔壁的小镇。
那一瞬间,我仿佛重返青春!抛下一切,买下路人的马匹,我马不停蹄地赶往您所在的小镇。夜黑风高,山路崎岖,远处人烟与灯火使我雀跃不已。骏马奔腾,狂风就像引起时空倒流的使者,将我带往青春岁月。十几年了!我又一次满怀激情,激动不已,心脏跳个不停。我的小姐,我什么也不奢求,什么也不渴望,只想再看您一眼。
我能听见喧闹的人群,我能闻见四溢的酒香,我能望见剧团帐篷最顶端那颗明亮的金色星星!我跳下马,挤入观众队伍,拼了命才买得一张票!可掀开重重的门帘的一刹那,命运的丧钟却无情敲响。片刻之间,剧团帐篷失去晶石加固的支柱猛地坍塌下来,舞台上,您的歌声戛然而止……
您飞向了何方?莫非是回归到白神的怀抱之中?最初我还以为神收回了您——祂最完美的创造。我的生活也像那帐篷顶一样,从此崩塌了。我茶饭不思、夜不能寐,躺在床上撕扯自己的头发。每天每天,我反反复复想:如果再早一秒,再早那么一秒!
商队的伙伴不理解我的痛苦,对他们来说,我对您的痴狂毫无道理。但他们——渴求金钱的,渴求权力的,渴求众人的仰望的,难道就比我合理、比我高尚?我只不过爱上了您的眼神,让它扫过我吧,我便不再惧怕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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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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