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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只是头几天才送!客人怎么都没回来?”
“那是因为人家环境好,价格又实惠,每个客房都有软乎乎的枕头和免费水果;酒吧除了买酒还买一种大家都没见过的叫可可茶的甜水;甚至还有一个表演舞台,有人当着大家的面活生生变出一只兔子!而且人家还收那个叫‘钞票’的东西……”
老板萎缩了一下:“这个、这个东西我们也收了……”
“晚了!最初不就是你嚷嚷着‘我可不是傻子,就算是女王陛下要我们用,这种废纸也没法当成金币使!’”
老板噤声,悲伤委屈的小脑袋都快缩进脖子里了。
“但是,但是!那些乱七八糟的日子,不都是我们陪人们度过的吗?”
吱呀一声,红山茶旅馆的破木门从外被推开,一伙人风尘仆仆、目不斜视地走进来。一位女士两位男士,仨人卸下行李,在小方桌上坐稳。老板一个鲤鱼打挺从老婆怀里蹦出来,向新来的客人弹射而去。
“欢——迎——光——临!”老板的泪差点撒在客人头皮上,“三位客人,需要点什么?”
三人中,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缓缓皱起眉毛,僵硬地环顾冷冷清清的旅馆:“这就是你们说的店?看起来完全不怎么样嘛,还不如去旁边那个白什么旅馆……”
老板的心被洞穿,菜单差点没拿稳。
“你问查尔斯,”长头发的女人说,“是他说的这间店气氛很好。”
“你那时候不是和他一起住的吗?”
“我有地方睡就行。”
胡渣男强忍住自己的白眼,而那个叫查尔斯的男人点了几样小菜,又说:“这里之前还宾客盈门,怎么现在……”
老板哆嗦着嘴唇:“您以前来过?生、生意上的事儿,起起伏伏很正常……”
客人查尔斯就不再继续问了,只说自己很喜欢这旅馆。老板被夸得洋洋得意,兴高采烈地问:“您几位是从外面回来的吗?”
“是的,”查尔斯若有所思地回答,“三年了……我们在外面学有所成,打算回来报效祖国呢。”
“哦哦,”老板憨笑,“原来是几位大学者!回来了好,咱们法罗斯现在真是越来越好了,学校也都开学了,商店的东西也多起来,还有好多新鲜玩意儿……生活都走上正轨啦!谁想得到几年前发生过那样昏天黑地的日子呢?”
客人们忽然都沉默起来。老板只好打了个哈哈,跑到后厨掏出自己压箱底的好菜好肉好酒,发誓要让客人宾至如归。饭菜上齐,查尔斯忽然叫住老板:
“我记得您喜欢用酒换故事,是件有趣的好事,现在还有这项活动吗?”
老板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只是自己的一点小癖好,我粗人一个,谈不上什么有趣……如果您三位想的话……”
“我们人也不少,不好讹您太多,不如我们一人讲一个故事,您看谁讲得最好,就给谁一杯酒吧!”
“喂!”胡渣男大声抗议,“你怎么自作主张把我也拉进来了?我可不会讲故事——”
查尔斯转过头来:“那就从黑泉先生你先开始吧。”
胡渣男人眼中喷出名为愤怒与屈辱的火焰,好似和其他俩挨在一起的客人没那么熟。但他还是动了动嘴皮,憋了半天,终于开口:
这是你们要我讲的!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呃,有一条小溪。这小溪没有名字,在地上到处流淌。不久,一群屠夫路过这里,他们看这条小溪的水比较干净,就用这条溪水清洗刀具。屠夫的刀宰杀了许多东西,满是脏兮兮的血,还干结成血块……总之,小溪的水被血染红,洗刀的人越来越多,溪水就越来越脏,红得发黑。
有过了很久很久,有一个……有一只矮脚野兔儿来到了又黑又臭的小溪边。兔子对小溪说:“跟我走吧,我要去遥远的地方旅行!”小溪就跟着兔子走了……它们去了很多很多地方,最北边的冰原,最南边的沙漠,哪里都去!这样又过了很久,兔子带着小溪回到它的家乡。那是一片大森林……森林太大,兔子太小,没过多久,它就消失在树木之间了。
……
然后呢……小溪就在森林边停下,也不再到哪里去。过了不久森林边突然出现了——
两个恶魔!
恶魔奴役溪流给他们挖坑——呃,我是说,利用溪水冲刷出了一个大洞,来满足他们不可告人的秘密!哪想到,被冲开的洞里居然涌出一股粘稠的黑色液体!这还是人们第一次发现这种物质。恶魔们拿它做研究,发现液体居然能燃烧,似乎可以拿来做些什么燃料,神奇非凡,未来肯定大有可为!没错,就是这样,为了纪念小溪的贡献,这种液体被命名为黑泉——
“放屁!”女人狠狠敲了下桌子,“明明取名叫黑油!还有你在骂谁是恶魔?”
“都说了是你们要我讲的!”胡渣男瞪着眼珠子,“我爱怎么讲怎么讲!”
眼看战火一触即发,查尔斯娴熟地拦下怒目圆睁的两个人,又转头问老板:“那么,您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
“这个……”老板挠挠头,“这是个童话故事吗?怎么感觉前后部分有些、有些割裂?后面那部分,我有点,有点没听懂……”
“听懂就有鬼了,”名叫阿比盖尔的黑发女人猛地捂住胡渣男准备吐出更多信息的嘴,“接下来轮到我!”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死人的灵魂在到处游荡。灵魂漂泊太久,感到很寂寞,但是它原来的□□早就腐烂了。终于有一天,灵魂遇见了一只正在捕猎的狼,试着钻进狼的身体里。狼呢,神智未开,灵魂又没有人的灵魂强大,就这样被占据了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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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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