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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娘问:“小蜡烛,这个蘑菇你是怎么弄到手的?”
南天烛叹了口气,已是破罐破摔:“还能怎么弄到手,偷的呗。先取得教主信任,做上圣子,然后有空就去拿一点……这些都是被他藏起来的,还有一些放在外头,我从来不拿,因为味道闻起来有点不一样,我也怕被他发现。”
她这么一说,孔雀像是想起什么,疑惑道:“说起来我先前就想问了,你跳神舞时在人身上闻来闻去到底是在干什么?我以前也看过北境神舞,从没你这样的。”
南天烛跳的神舞也和曹野在书上读到的不一样,他不禁好奇:“你是真的在我身上闻到了死的味道吗?”
几人如今开诚布公,南天烛踌躇片刻,也终是不再瞒他们,瘪瘪嘴说了实话:“你身上有很多药吧?我闻到了你身上的药味,味道很浓,只有快死的人才会带这么多药在身上。”
“竟然是这样。”
曹野方才恍然大悟,没想到这小丫头竟当真是个狗鼻子,想必也是闻到了勾娘身上的皂角味道,才会说她是一个干净的人。
只是,如今南天烛身上的谜团解开了,肉仙又究竟是什么呢?
曹野仔细打量那一团被泡开的肉仙,越看越觉得,它并不像是先前他在商贩那里见到的任何一种蘑菇,反倒更像是一团被放干了血的肉块,看起来十分不祥。
他喃喃道:“吃肉仙会让人上瘾,长生教便是以此来控制教徒?让他们倾家荡产?”
今日之前,南天烛已在教内呆了足有两月,对此自是不陌生,她告诉众人,所有教众刚入教时都会被要求做些苦力,表现出足够的“诚心”,教主就会借圣子之口降下赏赐。一连几次后,教众便会开始渴求肉仙,而这时教主就会让他们交出家财,又或是去外头做些坑蒙拐骗的勾当,用银两来维系教务,换取肉仙。
南天烛又道:“一旦教众对肉仙成瘾,就不需要一直呆在那个宅子里了,毕竟为了拿到肉仙他们一定会回来……只是我其实也不太明白,他们中很多人平时就吃些菜叶子,连肉都不馋,唯独就是对肉仙念念不忘,哪怕这东西吃了可能会让他们发疯。”
这么说,如今想要验证肉仙的真面目,他们似乎就剩下一个法子。
毕竟,只有彻底弄清肉仙是什么,他们才好戳穿长生教的谎言。
想到这儿,曹野疲惫地揉了揉眉心,苦笑起来:“如果非要选一种吃法的话——”
他看着面前那团让人生不起食欲的蘑菇:“你们说这肉仙是烤着吃比较好吃,还是煮着吃比较好吃?”
“小野……醒醒,小野?”
曹野睁开眼时,在刺目的日光里看到一张熟悉的脸,而他张了张口,本想说话,却先是吸进一口凉气,下一秒就忍不住剧烈地咳嗽起来。
“怎么又咳嗽,是不是病还没好?”
一身银白劲装的青年将他从地上拉起来,这么一番活动后,阮云夷的额头上甚至连一颗汗珠都没出,就只有高高束起的马尾在身后晃荡不停,彰显方才他好歹是出了力的。
十四岁的曹野还没长开,比阮云夷要矮上一头,加之从小身体不好,稍加活动便一身虚汗,好不容易喘匀一口气,他抬手就给了阮云夷一拳,没好气道:“你一个常年在外领兵的少将军,想要欺负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病人就直说,不需要找个教我防身术的借口!”
“我这也还没怎么开始教啊。”
阮云夷帮他拍掉身上的尘土,无奈道:“我这回去北境五个月,你是不是又一直闷在家里读书不出门?还赶上了刺客,本来还想着回来带你出去骑马呢,就你这样,我都担心上了马你给风吹跑。”
阮云夷这样说,却也没勉强曹野接着练他那套阮家防身术,只是让曹野披上外披歇一会儿,免得出汗之后受风,到时又一病不起。
正值春日,阳光炽烈,暖风习习,本该是个出游踏青的好日子,只可惜,曹野身体还没好透,一如从小到大每一回阮云夷来找他,曹野几乎都在生病。
身为首辅曹嵩之子,曹野的身份不允许他与寻常人家的孩子待在一处,就更不要说,曹嵩在朝中名声不好,在国子监时,就算是同为朝臣之子,也鲜少有人愿意与曹野来往,算来算去,最后竟就只有一个阮云夷,全家都是镇边武将,鲜少参与党争,曹家与阮家井水不犯河水,阮云夷也从不介意曹野出身,两人便就这样奇迹般地成了好友。
在曹野的记忆里,十岁之前,全天下只有阮云夷一人会来找他,而许多他过去只能在书中看到的北境风光,在阮云夷来了之后,也都变成了一个个更加分明的行军故事。
曹野还记得,是阮云夷告诉他,北境的风雪虽然尝起来苦涩,但天上却也有京城看不到的星星,他给他带回了北境才有的格桑花,让他尝了过去从未吃过的风干肉,即使阮云夷常年随家中行军,每回回京师都只待不足两月,但对于连府门都迈不出去的曹野来说,阮云夷从一开始,便注定要成为他此生最好的朋友。
哪怕之后曹野有了裴深这个义弟,他与阮云夷的关系也从未改变。
十四岁时,因为一场针对其父曹嵩的暗杀,曹野在家躺了足足三月,而此时裴深刚来曹家不久,国子监课业实在繁重,裴深几乎日日熬夜,曹野不好打扰他,又没法出门,憋闷得实在难受,好在,阮云夷便在此时回京了。
听闻曹家遭袭,阮云夷马不停蹄地来了曹府,说什么也要教他两手防身术以备不时之需,而曹野从小身体孱弱,又哪里是练武的料子,被阮云夷操练了半个时辰便一头栽倒在地,弄的阮云夷也不敢动他,只得陪他在院子里坐着,看树上刚开不久的玉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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