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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材如此高大的人,没有人见过?”
曹野不由震惊,别说是身高九尺了,就算是孔雀,只是因为长得俊俏非凡,加上穿着不羁,走在路上都常被人盯着看。
这样一个巨人究竟是如何忽然出现的?
他又问:“那当时他伤的都是些什么人?”
李大人想也不想:“说来也怪,此人虽在城中作恶,但所伤之人中却无一妇孺,全是男子。”
“男子?”
“不错,这些人在事后也都出面为无忧真人作证,证明他并非草菅人命,而是斩杀恶徒。裴大人,你现在可以在案卷中找到他们的名字,之后如果有什么记录不清的,也可以来问我。”
一番对话,曹野看出这位李大人言辞清晰,神色坦荡,并不像有所隐瞒,悬着的心终是慢慢落下,又问道:“那李大人,过去十年里,中州可曾出过让人比武下注之事?”
“比武下注?”
李大人一惊,险些当场站起来:“荒唐!这岂非是拿人命作博戏?裴大人是从哪里知晓中州有人比武下注?”
眼看李大人脸色骤变,似是完全没有听过此事,曹野心中不禁一沉,这么看来,中州民间的“斗人”可能藏得极深,以至于官府根本没有察觉。
他思量片刻,还是决定暂时不要吓这位李大人了,免得他担心背上“失察”的罪名,到时打草惊蛇,反倒容易使线索断头。
于是,曹野干脆打了个哈哈,将李大人先糊弄过去,而待他出了中州州署,外头天色已暗,一身白衣的勾娘背着棒槌,靠在门口柱子上,嚼着一块饼等他。
要知上回在蜀州,他出了州署遇险便是勾娘救的他,如今也不知是不是担心重蹈覆辙,勾娘干脆直接来接他了。
曹野心中不禁苦笑,他出的那点工钱,真的值得勾娘为他做到这个地步吗?
而这时勾娘吃完了饼,却像是早发现了他,拍拍手上的碎渣走了过来:“别看了,没给你买。”
曹野:“……”
似乎自打勾娘说她才是主子之后,她说话就愈发不客气了。
曹野嗽了一下嗓子:“怎么又只有你在这儿等我?”
勾娘领着他向客栈走去,说道:“昨天听醉仙楼掌柜的说了斗鸡之后,孔雀和小蜡烛都跃跃欲试,现在可能正在何处下注呢。”
“什么?”
曹野脸色一变:“他俩去赌了?你怎么不拦着点?这事儿要是碰上官府来查可是要挨板子的。”
“你不就是当官的?这点小事还摆不平?”
勾娘笑看他,曹野正欲反驳,勾娘却又道:“这不是我说的,是孔雀说的,他俩说今天要赢钱了,明天就请你吃烧鸡。”
红色灯火下,勾娘的脸给衬得很柔和,曹野一下给堵得哑口无言,一恍神功夫,两人却已走到了客栈门口,远远便看见孔雀和南天烛一脸愤懑地坐在客堂,正要对眉开眼笑的掌柜点菜。
“我要这个酱牛……”
不等南天烛说完,曹野一个箭步上前:“来一份炒羊肚,再来两个素菜!”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店家,保下了盘缠,曹野无奈:“你俩是真要把我吃穷啊……不是说要请我吃烧鸡的吗?”
“还烧鸡呢……口袋里有钱都花不出去!”
南天烛愤愤不平:“我闯荡江湖这么久,还没斗过鸡,本想去找那专养斗鸡的斗鸡翁潇洒一把,结果说是那斗鸡的不久前出了趟远门便消失了,家中的鸡无人喂养又日日打鸣,后头邻里实在受不了便都杀了打了牙祭。”
“斗鸡翁抛下自己的斗鸡消失了?”
曹野心中顿时升起一种不好预感。
斗鸡翁以饲养斗鸡为业,那些鸡就是他的命,又如何能够忽然抛下家中斗鸡,一去不返?
还是说……
电光石火间,他想起不久前那李大人说的,这些年城中忽然失踪的百姓都是男子,而且十年前被杀仙鬼所伤之人也都是男子……
若是纯粹想要杀人取乐,又怎会专挑青壮年男子动手?
曹野此时已然隐约察觉到其中联系,立刻便从身上掏出那份案卷副本,上头记录了十年前所有在杀仙鬼一案中作证的证人。
“掌柜的!”
曹野急急叫来了店家,一连念了三个证人名姓:“店家,这三人你认得吗?现住哪里?”
“陈二麻,张文殊,顾差……”
中州城虽是不小,但店家在这开店,自是人脉颇广,闻言立刻说道:“张文殊和顾差我不太熟,不过这个陈二麻子原先可是出了名的无赖赌鬼,几年前还一直在城中晃悠,不知哪一天忽然就不见了,当时街上几个店家还都松了口气呢。”
“这三人已经不在城中了……那这几个呢?”
曹野又急急念出几个名字,店家听了却是连连摇头:“你说的这几个现在都不在这儿了……好像都是出城办事忽然就消失了,我记得其中还有人家里去报官,但是也没能查出什么名堂,最后,只当是遇到了山匪。”
“等等……十年前,在杀仙鬼一案里作证的人,几乎都失踪了。”
曹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事到如今,他总算知道为何民间都说,是杀仙鬼害死这些人。
十年前,那个巨人便是因为要找这些人的麻烦所以才大闹中州,最终被无忧真人所杀。
换言之,他们和那个巨人之间,本就有仇怨在前!
分秒间,曹野已经想通这一切,他打发走店家,出神地在桌边坐下,却感到有人在他眼前晃手,一抬眼才发现同桌三人都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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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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