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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众弟子震惊目光中,曹野淡淡道:“百姓都道,雨燕尾虽从不害人性命,但却也是个大贪之人,被他盯上的人几乎都携带全部家当,这些人在被劫后,多年积蓄化为乌有,有些承受不了当场便跳了崖谷,即便这样,雨燕尾也还是会留下一支燕尾,就好像以此为乐一般。”
宋渊还未能消化他先前所说,怔怔道:“但你为何说,师父他就是……”
“还不信是吧,不信的话你看这个。”
好不容易忙活完的孔雀这时忽然拉开无忧真人前襟,从他怀里掏出三四张薄如蝉翼的皮子还有几只画笔扔在地上,没好气道:“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人皮面具!寻常人会在身上带这个?”
宋渊整个人如遭雷劈,张大了嘴却是说不出话,而曹野道:“原本其实我也只是猜测,为何无忧真人一来,一直在中州作乱的雨燕尾就消失了,而且多年来,无忧真人一直积极下山剿匪,就好像对那些山匪的门路了若指掌……”
他叹了口气:“本来,我这次上山也是想要试一试他,结果你们这位好师父也是真沉不住气,还没说两句呢就打算要跑路,可想而知,人皮面具必是在他身上。”
宋渊难以置信:“师父……是雨燕尾……那他……”
曹野看他的样子,便知一旦戳破了无忧真人的真面目,许多事就不难猜到了。
又或许,身为太和山年纪最长的大弟子,宋渊其实早对武斗场上的庄家心存疑虑,只是,先前他一直不敢去应证猜测罢了。
“你们的师父是一个贪心之人,这两年来,正是他一直在这山上坐庄,如果我没有闻错的话,他还将许多他从你们身上挣来的金银都藏在这里,就在这个屋子里。”
南天烛吸了吸鼻子,和孔雀对视一眼,两人一同将屋中的破床搬开,然后南天烛伏地一边嗅闻,一边喃喃道:“就是这个味道……上次在客房里我也闻到了,半夜还把我熏醒,我说呢。”
忽然间,她像是找到了,指尖抠进木板细缝,往上一掀,却见那地板上竟是凭空出现一个黑洞,而南天烛伸手一捞,底下,全是大大小小的碎银子。
“都怪上回那客房里的霉味太重,和这些碎银子的味道混在一起,我竟是没有察觉!”
南天烛简直痛心疾首。
早知无忧真人将钱财藏在山上,那晚她要是掀开客房地板,只怕现在已经发横财了。
见一众弟子眼睛瞪得像铜铃,南天烛没好气地将那些碎银如撒盐一般撒在地板上:“眼不眼熟?这些都是你们自己下的注!每回庄家都要抽成,积少成多,现在光是他房里的就有这么多,还有一些藏在客房,就在那晚我们睡的床榻之下!”
如今证据摆在眼前,宋渊便是不信也得信了,他双目失神地看着那一堆银子:“这两年来,在东山上坐庄的人,一直是师父?这么说,难怪他要放权给我,又在我要退出的时候说要将门派交予我……”
“他就是用这种法子来稳住你!”
孔雀鼻子里出气:“他看出你有野心,山上的弟子也都听你的话,于是便故意让你全权操办山中事务,这样一来,他不但乐得清闲,而且还可以趁机偷溜下山,易容成那庄家,两头演戏,蒙骗于你!”
“可是……究竟为何……”
事到如今,宋渊也知此事皆因自己贪念而起,走到今日便是后悔也无用,但是,他还是想要弄明白,在中州臭名昭著的雨燕尾是如何能够堂而皇之地成为太和山掌门的。
而见他冷静下来,曹野却是反问了他一个问题:“当年,你是如何找到的那处东山的武斗场?”
“我……”
宋渊六神无主地回忆片刻:“是因为师父将杀仙鬼镇在东山……我那时十分希望能成为师父这样的英雄豪侠,就想着要去东山练一练胆气,为此还特意去山下问了,结果他们都说,东山有一处老坟最是去不得,我不信邪,特意前去寻找,结果就找到了那处斗场。”
“这么说……此事还真是阴差阳错……”
曹野苦笑:“那你难道就没想过,那处武斗场场地如此得天独厚,或许,是因为先前就有人在那儿比过武?”
东山斗鬼。
曹野口中吐出这四个字来。
所谓杀仙鬼,本是斗鬼场庄主养的鬼奴多闻,天生便是哑巴,在斗场上与人厮斗多年,而那一场场赌徒眼中的精彩博戏,于多闻而言,却是一次又一次行走过生死边缘。
他尸骨上伤痕已经证明了这件事。
本来,就像那些斗鸡,斗狗,身为鬼奴,多闻是注定要死在斗场上的,那些反复来的赌徒压在对面的注越来越高,只因看出他的虚弱,盼着他能早日死在别人剑下,助他们大赚一笔。
多闻虽是没有念过书,但他一辈子都在斗场上,看得懂那些赌客眼神,他不愿让他们得逞,于是即便只剩下一口气,他也要撑着不倒,就这样,竟是生生在那斗场上挺过了将近两个年头。
十年前是个寒冬,满身是伤的多闻已是强弩之末,而在东山之外,这场寒冬也开始让一些盘踞在山上的盗匪丢了生意,因没有人在冬季上山,他们寻不到目标,于是便将目光投向了去东山斗鬼的赌徒。
雨燕尾宋鹤也便是在这时,第一次见到了多闻。
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人知道,他究竟为何忽然便起了恻隐之心。
或许是因为宋鹤本身也出身贫寒,在听闻了鬼奴来历后,这个劫掠无数的贼首竟忽生出了一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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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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