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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孔雀问了路,越州就在前头了,说好今天晚上有人请我吃饭的,你可不要信口开河!”
比起孔雀,南天烛赶起车来明显更加熟练些。
她麻利地挥舞缰绳狠狠一抽,登时,三匹马都发出长长一声嘶鸣,马车飞一般地向前奔驰,将坐在她身旁的孔雀吓得花容失色,双手死死抓住扶手,惨叫道:“快停下!再颠下去我就要吐了!”
事实证明,当有一顿饭在前头等着的时候,原本要走十天的行程,竟是能在南天烛手里被活生生缩短三日。
傍晚时分,他们终是到了越州城外的驿站,只见此处小桥流水,水牛悠闲地在河岸边吃草,俨然已是一派江南景色。
孔雀给这一路颠得头晕眼花,一下车便在路边将午饭啃的白馍吐了个干净,南天烛见状,竟边给他顺背边说:“吐了也好,吐干净了晚上好吃饭。”
“你别说了!”
孔雀脸都绿了,又是擦嘴又是漱口,一番折腾,终是恢复了往日美貌,怒道:“你脑子里就剩吃了吗?车赶这么快,万一掉河里怎么办?”
“你当人人都跟你一样又不会骑马又不会赶车的?”
南天烛哼了一声:“我这可是多年行走江湖练出来的,闭着眼睛都能把车赶在路上,你也太娇气了,就这样你爹娘还敢让你独自一人出来闯荡江湖?”
而她这么一说,孔雀的脸色不禁更加难看,恶狠狠道:“我爹娘都死了!没人好好教过我骑马,所以我都是自己学的!”
“那你以为我有爹娘吗?”
孔雀语气虽凶,但南天烛又哪里会怕他,顿时也像是个被点了火的炮仗一样,瞪着眼睛盯着他:“要是我有爹娘,我会天天担心饿肚子?你又没睡过义庄,也没捡过别人不要吃的馒头,你当然不知道一顿饭有多精贵了!”
在一旁围观的曹野:“……”
虽说一路走来,孔雀和南天烛几乎是每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但是这样自捅心窝子,双双吵到两眼通红的情形毕竟少见,他头痛地叹了口气:“吵个架而已,咱们犯不着……”
“你闭嘴!”
正在气头上的两人又哪里听得进去他说话,异口同声将他的劝架堵了回来,无奈之下,曹野不得不求助地望向刚从车上下来的勾娘:“这还没进越州城呢,就吵得要散伙了……”
“散伙不了。”
勾娘在面纱下咳嗽两声,声音听起来还有些虚弱,她走到那两人跟前:“别吵了,我也没有爹娘。”
曹野:“…………”
眼看孔雀和南天烛都是一脸不服,还要再辨,勾娘旋即又语气温和地补了后半句:“我十几岁时,全家都被奸人害死,不光是我爹我娘,还有我的兄长姐姐,全死了,全家只留下我一个。”
“…………”
一语落下,别说是孔雀和南天烛都立刻闭了嘴,就连竖起耳朵偷听的曹野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一时间,野地里寂静无声,过了许久,远处的小河里才传来一声野鸭子的短促鸣叫。
十几岁?
是她十六岁下狱前发生的事情吗?
曹野皱起眉,尚未得出一个结论,勾娘伸手拍了拍孔雀和南天烛肩膀,柔声道:“我们这四人,加在一起连半个爹娘都凑不出,该死的都死了,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好吵的?喝点茶歇一下,尽早进城吧。”
“……好。”
终于,孔雀和南天烛双双哑了火,一个默默去讨了茶,另一个则乖乖扶勾娘上车。
之后进城的一路,就连马的速度也慢了下来,最终,马车平稳地在城中最大酒楼,碧苑轩前停了下来。
都道江南是鱼米之乡,百姓生活最是富庶,入夜后,街上歌舞升平,酒楼前更是门庭若市,而单看进出宾客的穿着便知,其中大多都是当地的达官贵人。
……裴深怎么约在这种地方?
先前不是特意和他说了吗,自己的身份不能见光。
一看这架势,曹野简直恨不得也跟勾娘一样将脸遮了,他心中暗自祈祷来这酒楼吃饭的人当中没有人见过他和他爹,一路低着头跟小二往里走,直至进了雅座。
在那里,换了一身便服的裴深早早便到了。
“兄长!”
腾的一下,裴深如同一根竹子一样直挺挺地站了起来,几乎将跟在曹野身后的南天烛吓了一跳。
多日不见,裴深的样子并未有什么变化,他长相端正严肃,明明年纪比曹野要小,但因自小过得谨小慎微,头上早早便生出了华发,加之常年低头,整个人乍一看有些佝偻,只有细细打量才会发现,那其实是因为他太瘦削,骨头棱角分明,这才使得肩胛骨将衣服撑出尖角来。
明明也不像自己一样患有顽疾,怎么就是吃不胖呢?
曹野无奈对他笑笑,又道:“阿深,你我相见就不必多礼了吧,跟你介绍一下,这是与我同行的三位江湖少侠,勾娘,孔雀,还有南天烛……勾娘这几日染了风寒,这才只能戴着面纱了。”
“兄长先前已经在信中和我说过了,还说这一路来都要仰仗各位的照顾,所以,让我要备些好酒好菜招待……”
裴深说话亦是一板一眼,如同私塾先生一般咬字清晰:“我知这里人多,本不想定在这里,但今日其他酒楼都满了,所以……”
“但我觉得这里很好啊!”
南天烛又哪里知道裴深身份,还真当他就是曹野口中所说,在朝中做官的穷亲戚,又老实又好说话,看着桌上凉菜两眼放光:“刚刚进来的时候我就闻到了酒糟的味道!都说越州城的糟鸡最是有名,我早就想尝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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