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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孔雀问了路,越州就在前头了,说好今天晚上有人请我吃饭的,你可不要信口开河!”
比起孔雀,南天烛赶起车来明显更加熟练些。
她麻利地挥舞缰绳狠狠一抽,登时,三匹马都发出长长一声嘶鸣,马车飞一般地向前奔驰,将坐在她身旁的孔雀吓得花容失色,双手死死抓住扶手,惨叫道:“快停下!再颠下去我就要吐了!”
事实证明,当有一顿饭在前头等着的时候,原本要走十天的行程,竟是能在南天烛手里被活生生缩短三日。
傍晚时分,他们终是到了越州城外的驿站,只见此处小桥流水,水牛悠闲地在河岸边吃草,俨然已是一派江南景色。
孔雀给这一路颠得头晕眼花,一下车便在路边将午饭啃的白馍吐了个干净,南天烛见状,竟边给他顺背边说:“吐了也好,吐干净了晚上好吃饭。”
“你别说了!”
孔雀脸都绿了,又是擦嘴又是漱口,一番折腾,终是恢复了往日美貌,怒道:“你脑子里就剩吃了吗?车赶这么快,万一掉河里怎么办?”
“你当人人都跟你一样又不会骑马又不会赶车的?”
南天烛哼了一声:“我这可是多年行走江湖练出来的,闭着眼睛都能把车赶在路上,你也太娇气了,就这样你爹娘还敢让你独自一人出来闯荡江湖?”
而她这么一说,孔雀的脸色不禁更加难看,恶狠狠道:“我爹娘都死了!没人好好教过我骑马,所以我都是自己学的!”
“那你以为我有爹娘吗?”
孔雀语气虽凶,但南天烛又哪里会怕他,顿时也像是个被点了火的炮仗一样,瞪着眼睛盯着他:“要是我有爹娘,我会天天担心饿肚子?你又没睡过义庄,也没捡过别人不要吃的馒头,你当然不知道一顿饭有多精贵了!”
在一旁围观的曹野:“……”
虽说一路走来,孔雀和南天烛几乎是每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但是这样自捅心窝子,双双吵到两眼通红的情形毕竟少见,他头痛地叹了口气:“吵个架而已,咱们犯不着……”
“你闭嘴!”
正在气头上的两人又哪里听得进去他说话,异口同声将他的劝架堵了回来,无奈之下,曹野不得不求助地望向刚从车上下来的勾娘:“这还没进越州城呢,就吵得要散伙了……”
“散伙不了。”
勾娘在面纱下咳嗽两声,声音听起来还有些虚弱,她走到那两人跟前:“别吵了,我也没有爹娘。”
曹野:“…………”
眼看孔雀和南天烛都是一脸不服,还要再辨,勾娘旋即又语气温和地补了后半句:“我十几岁时,全家都被奸人害死,不光是我爹我娘,还有我的兄长姐姐,全死了,全家只留下我一个。”
“…………”
一语落下,别说是孔雀和南天烛都立刻闭了嘴,就连竖起耳朵偷听的曹野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一时间,野地里寂静无声,过了许久,远处的小河里才传来一声野鸭子的短促鸣叫。
十几岁?
是她十六岁下狱前发生的事情吗?
曹野皱起眉,尚未得出一个结论,勾娘伸手拍了拍孔雀和南天烛肩膀,柔声道:“我们这四人,加在一起连半个爹娘都凑不出,该死的都死了,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好吵的?喝点茶歇一下,尽早进城吧。”
“……好。”
终于,孔雀和南天烛双双哑了火,一个默默去讨了茶,另一个则乖乖扶勾娘上车。
之后进城的一路,就连马的速度也慢了下来,最终,马车平稳地在城中最大酒楼,碧苑轩前停了下来。
都道江南是鱼米之乡,百姓生活最是富庶,入夜后,街上歌舞升平,酒楼前更是门庭若市,而单看进出宾客的穿着便知,其中大多都是当地的达官贵人。
……裴深怎么约在这种地方?
先前不是特意和他说了吗,自己的身份不能见光。
一看这架势,曹野简直恨不得也跟勾娘一样将脸遮了,他心中暗自祈祷来这酒楼吃饭的人当中没有人见过他和他爹,一路低着头跟小二往里走,直至进了雅座。
在那里,换了一身便服的裴深早早便到了。
“兄长!”
腾的一下,裴深如同一根竹子一样直挺挺地站了起来,几乎将跟在曹野身后的南天烛吓了一跳。
多日不见,裴深的样子并未有什么变化,他长相端正严肃,明明年纪比曹野要小,但因自小过得谨小慎微,头上早早便生出了华发,加之常年低头,整个人乍一看有些佝偻,只有细细打量才会发现,那其实是因为他太瘦削,骨头棱角分明,这才使得肩胛骨将衣服撑出尖角来。
明明也不像自己一样患有顽疾,怎么就是吃不胖呢?
曹野无奈对他笑笑,又道:“阿深,你我相见就不必多礼了吧,跟你介绍一下,这是与我同行的三位江湖少侠,勾娘,孔雀,还有南天烛……勾娘这几日染了风寒,这才只能戴着面纱了。”
“兄长先前已经在信中和我说过了,还说这一路来都要仰仗各位的照顾,所以,让我要备些好酒好菜招待……”
裴深说话亦是一板一眼,如同私塾先生一般咬字清晰:“我知这里人多,本不想定在这里,但今日其他酒楼都满了,所以……”
“但我觉得这里很好啊!”
南天烛又哪里知道裴深身份,还真当他就是曹野口中所说,在朝中做官的穷亲戚,又老实又好说话,看着桌上凉菜两眼放光:“刚刚进来的时候我就闻到了酒糟的味道!都说越州城的糟鸡最是有名,我早就想尝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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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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