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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我们晚去了那五通观也不会关门,你走这么急做什么?”
正午刚过,孔雀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百无聊赖地踢着脚下的小石子,和南天烛走在去往城外五通观的路上。
昨夜,两人冲动之下搬离了客栈,好在曹野先前付的月钱还在,虽然住不上原来那么好的客房了,但也没到睡大街的地步。
因为床太硬,南天烛这一觉睡得眼圈乌黑,但显然火气没消,这一路走得急,浑身铃铛都在摇摆作响,惹的沿途路人不断侧目。
闻言,她冷哼一声:“前头两样仙蜕也就算了,无根肉和天王胆,都是被有心之人利用想要谋财害命,但这回这个麒麟骨,分明就只是百姓可怜李家孤女,想为她正名,结果那个姓曹的竟连这样的传闻都不放过,也要破除!我看,他分明就是因为阮将军之死做贼心虚,才想让老百姓不信神火将军……哼,我偏不想让他得逞,就是要证明,越州百姓想得没错,此事本就是那些妖道合伙起来谋财害命,而李猊身为麒麟骨,杀他们也是天经地义!”
南天烛语气义愤填膺,听起来简直恨不得要再捣曹野两拳,而听了她的话,孔雀却只是喃喃:“因为做贼心虚,所以即便快死了,还要查案?”
相处这些时日,孔雀对曹野的印象其实不算坏,无非也就是个身体孱弱的公子哥,有点聪明也有点奸猾,他万万没想到,这个油嘴滑舌的家伙竟会是这天下人人唾弃的大佞臣。
孔雀听闻,曹野身为阮云夷发小,却不顾关外大雪,传旨让阮云夷腊月里去送死,完全是步了他爹的后尘。
虽说此事细想来,曹野其实有些冤枉,毕竟下旨之人是当今皇帝,九五至尊,又如何能够轻易收回成命?
只是,百姓们不明白,作为曾经的首辅之子,皇帝面前的大红人,曹野又为何不出言劝阻?哪怕是以死相谏,挨几下廷杖,也好过就这样放任阮云夷冬日出征,最后死在灰鹞岭上。
在见到曹野本人之前,孔雀也是这样作想。
只是,随着他亲手给曹野摸过脉,扎过针,孔雀如今已经再清楚不过,曹野那副身体,说是黄土盖过脑门,一只脚踏进棺材也不为过。
这样一个将死之人,家中还有一个弟弟不能连累,真的可以阻止皇帝下旨吗?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嘟囔:“但他的身体可是货真价实要完蛋了,他的肺火已经入了心脉,如此下去,还能活十年都算高寿,如果真的是皇帝眼前的红人,怎么会让他拖着这副身体出来查案子?”
“他那是天谴!你怎么还为这种人说话?”
南天烛正在气头上,立刻刹下脚步:“孔雀,你肯和我一起走,难道不是也看不过去他的所作所为?你虽然不信鬼神,但阮将军是个什么样的人,你难道也不知道吗?”
虽说长得小,但南天烛额心天生一颗观音痣,板起脸来时竟当真有几分气势,孔雀给看得一阵心虚,小声道:“阮云夷是什么人其实我也不了解,我只知道他是个骁勇善战的将军……也可以说是过于骁勇了。”
每每想到这个他从小到大听了无数次的名字,孔雀都觉得十分怪异。
他有时觉得,自己应该要恨阮云夷,毕竟,正是阮云夷害得自己变成如今这副模样,没爹没娘,如同草原上无主的马驹,只能四处游荡。
然而,对于自己曾经拥有的那个家,孔雀却也生不出多少感激。
自他出生以来,整个家族中唯一对他好些的只有母亲,剩下的父亲,兄长,乃至奴仆,待他都像是对待一只生来柔弱的羔羊,当他是个累赘,恨不得能早早将他丢弃在荒郊野外等死才好。
而阮云夷,不过是那个终结这一切的人。
孔雀轻轻叹了口气:“我跟你走确实是因为神火将军,相比于曹野,我觉得你应该更想弄清楚,神火将军这些仙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
南天烛一愣:“你不是不信这个吗?”
“我是不信,但是……”
孔雀耳边清晰地响起北境风雪的呼啸,他深吸一口气,俊美的脸上罕见地露出了一丝阴沉:“为了弄清神火将军到底是何方神圣,我从北境千里迢迢地来到这里,实在是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
不多时,两人已然走到了城外的新五通观旁。
一如先前那案卷上所书,在城中闹起了十臂鬼之后,几位被五通缠身的乡绅一齐出钱建了新观,而新观就建在老五通观旁,相隔不过几丈地,加之形制一模一样,远远望去,老五通观便如同一道残破寂静的影子,被遗忘在了原地。
南天烛轻轻吸了两下鼻子,已经能闻到不远处那道观里传来的香火味,她过去为了混口饭吃,常年都周旋在这些野道淫祀之间,对五通鬼也早有耳闻,说道:“传言,拜五通者都要付出代价,非财即寿,因此,五通观里很少有信徒当值,也不知道这越州城外的五通观是怎么回事,竟然还有五个道士。”
关于十年前的惨案,孔雀和南天烛也不瞎,早看出案子或有蹊跷,至少有件事十分明了,那就是李家人并非一开始就信五通。
毕竟,五通观就在越州城门口,如果李夫人上来便信了五通,李家几个子女就不用跑遍江南一带的寺院道观了。
显然,便是到了病急乱投医的时候,李家人也知五通鬼并非正神,不能盲信,而他们最终会出现在五通观里饮下剧毒的符水,这其中也必有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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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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