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章(第1页)

顾承影:……你终于还是决定要靠脸吃饭了。回头我就把这事捅给自媒体,“震惊!t大高材生竟为梦卖|身”,绝对上头条你信不信。

冯诺一:我他妈又没有答应?!

顾承影:是吗?好吧,要是没钱吃饭了找我啊。

冯诺一:不至于到这个地步啊哥们。

虽然冯诺一目前的工资为零,但并不是没有其他收入来源。靠大学和工作期间的人脉,平时接点小程序数据库之类的活也能混个温饱。只不过这种收入并不稳定,要是一段时间没有新活,恰巧又碰上财政危机,就会演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两人就着近况又闲侃了几句,冯诺一就说自己要睡觉了。自从四年前那一次icu之旅后他尽量保持健康的作息,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发际线——四年大厂着实磨损了他浓密的秀发,养了好久才养回来。

第二天早晨他完美地睡到了八点整,神清气爽地洗漱完,下楼看到郑墨阳姿势挺拔地坐在餐桌前,手里的咖啡冒着香气,画面美的像是电视里的早餐广告。

郑墨阳听到下楼的脚步声,抬眼对冯诺一略微一点头:“睡得好吗。”

唉,这声音怎么就那么深得我心。冯诺一边感叹着一边回答:“好得很。郑先生已经晨跑完了?”

“嗯,”郑墨阳指了指桌子上的餐点,“过来随便吃点吧,我记得你老家在江南,所以让人买了一点那边的特产。”

“您太费心了,”冯诺一说,“我不挑食的。”

这话完全是撒谎,他不但挑食而且挑的很刁钻。比如喜欢吃甜口的肉包,但是拒绝吃甜口的西红柿炒蛋。披萨里不能有水果,黄瓜不能热着吃,酸奶必须是固体状,总之处处是雷点。

“能别对我用尊称了吗?”郑墨阳无奈地说,“听起来好像宾馆迎客似的。”

冯诺一咬了一口奶黄包,听到这话忍不住笑起来:“那可怎么办?直接叫名字也太别扭了,虽然您的名字很好听。”

“我比你大几岁,你可以叫我阳哥。”

冯诺一嘴里的小米粥险些喷出来,他惊魂未定地扯了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角:“还是别了吧。”

“或者可以循序渐进,”郑墨阳不知道一个称谓能把对方吓成这样,“先别用‘您’这种敬语。”

“好的,”冯诺一顺从地点头,“墨阳是古代九大名剑,你的名字是从这来的吗?”

“是,我母亲取的,”郑墨阳说,“你呢?‘一诺千金’吗?”

“不是,”冯诺一摇头,“你肯定猜不到的。”

这激起了郑墨阳的胜负欲,他几乎挖遍了所有和“诺言”相关的成语和民间故事,然而冯诺一只是摇头。

“方向错了,”冯诺一含笑看他,“是冯·诺依曼。”

郑墨阳沉默了两秒,疑惑道:“什么?”

“计算机之父、博弈论创始人冯·诺依曼,”冯诺一说,“我父亲希望我也能成为一个天才,可惜我让他失望了。”

郑墨阳对冯诺一父亲的想法有些费解:“伯父对你的智商还不满意?你已经是最高学府最好专业的学生了。”

“这个嘛,”冯诺一说,“倒也不是因为我聪明到什么地步,我能走到今天,主要靠的是超前学习。”

冯诺一所在的省重点有一个名为“英才班”的独立体系,这个班采取“五三”学制,也就是五年小学之后跳级直接进入初中,再加上早上学,冯诺一比同级的孩子小两岁。英才班面向全省招生,考试非常严苛,除了常规的几门主课之外,还专门有智商测试和记忆力测试,力图从一群小萝卜菜里挖出天才。冯诺一能被英才班录取,说明他确实是个聪明孩子。不过在一群聪明孩子之中,他也不算是特别突出的那个。

英才班直升高中本部,所以中考对他们来说就是走个过场。于是,在本该用来复习备战的初三那一年,英才班的学生统一学习高中课程。而到了高中之后,本该用来学习高中课程的时间,英才班的学生在搞竞赛。

当年两所全国最高学府为了招揽人才,还搞出了一个叫“大学先修课程”的东西,在结课考试上拿到a等级可以拥有自招名额,数学的先修课程就是微积分和线代。理所当然的,英才班的学生全员报名了先修课考试,因而他们在高中也学了一部分大学内容。冯诺一靠着竞赛国奖和这个考试的高分拿到自招名额,并且获得了六十分加分,所以他的高考压力不是很大。

总的来说,他在初中学高中知识,高中学大学知识,因而在每个学段都有先发优势。所以在他看来,自己有优秀的成绩是很平常的。

更别说他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编程——虽然现在编程班遍地都是,但在二十年前,大多数人连编程是什么都不知道。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冯诺一的父母找来了专业工程师给他辅导。所以他拿的两个计算机竞赛国一,其实也不算什么。

他从小在精英教育的氛围下长大,周围也都是一等一的人才,在这种模式下,大部分人都可以考一个不错的学校,更何况他的确是聪明人。

他简要讲述完自己的学习经历,耸了耸肩:“所以,我爸妈觉得我也就那样,其实挺正常的。”

郑墨阳有几秒保持了完全静止状态,难以置信地问:“正常吗?”

“我爸妈是我校友,他们是建筑系毕业,我妈是当年的高考状元,”冯诺一说,“在他们那个年代,哪有什么补习班辅导资料,大家就靠着一本教科书硬啃,考成啥样全凭智商。那个时候的t大学生是真的聪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