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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晚说的也算清楚,宋志文听了点了点头,随即问:
“怎么感觉一定是喜欢人家似的?还有,他们家就没有人觉得将这人救回去不妥吗?还留在家里。这虽说这位龙霸天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他自己不记得并不代表他的仇人不记得呀,要是伤他的人,知道他在哪的话,保不齐会上门寻仇。这宋秀才也是个聪明人,怎么就将人给留下了?晚娘,你和爹说说那人长什么样子,穿的怎么样。”
宋志文不愧是脑袋瓜子灵光的人,一下子就切入了重点。
“那人皮囊倒是长的不错,应当是莹莹喜欢的那种类。”听晚将宋志文的裤腿卷起来给他换药膏,一边换药膏一边说道:“我听莹莹说那人穿上穿的可好了,腰间挂的玉佩连她爹都看不出是什么材质,只说是上等好货,他说头上的关子好像都是金子做的。”
宋志文配合着听晚置换药膏的动作,搬动了一下自己的腿,然后叹了口气道:
“你这么说,我算是明白那宋铁牛为何愿意将人留在家里了。根本就不是因为宋莹莹看上了人家非要留,而是他觉得有利可图,哪怕那人现如今是失忆了,可失忆又不是失智,迟早有恢复过来的一天,到时候拿着救命之恩就能置换不少的好处。”
宋志文分析的非常到位,听晚在心中默默的给他鼓掌。
然而,宋志文却继续说道:“晚娘,隔壁那家子的做派你可不能学。这个世界上不靠着自己的能力所得来的东西,终究都是靠不住的,与其想着谋划从别人那得到点好处,还不如自己拼把劲,落得个安心实在的好,走捷径这种事儿做不得。”
因为只有听晚一个女儿,宋志文素来是将对女儿的教育放在第一位的。
他怕自己现如今这个样子,要是真的治不好,拖了女儿的后腿,女儿会因为疏于教育而想不开,做出不可挽回的傻事。
“我是爹爹的女儿,什么事儿能做什么事儿不能做自然是清楚的很,爹爹怕什么。”
无论是原身宋听晚,还是现在的听晚,都是这样的人。
听晚将宋志文的裤腿收拾好之后,拿起放在床尾的篮子便要出门:“爹爹你在家里抄书休息,山上的板栗熟了,我去捡些板栗回来。”
山上的板栗的确是熟了,听晚打算去捡一些回来,但更为重要的是,听晚想借着上山捡野板栗的名头,从空间里掏出一只已经养家了的野鸡。
宋志文在床上躺坐的时间太长了,就算是有强效恢复膏,也需要将营养补充上。
家里不是没有养鸡,但是那些鸡是用来下蛋吃的,想要给宋智文炖只鸡补补,最好的选择便是野鸡。
只是这村后的山里野鸡很少需要碰运气,而今晚的空间里养了不少,倒是可以直接拿出来用。
挎着篮子的,听晚快步的朝着后山走去,打算来个速去速回。
其实,她也是怕遇到宋莹莹。
自从昨天开始,宋莹莹因为有了龙霸天这个话本子标准心上人的存在,倒是不主动来找听晚了,但是只要一看见听晚就要拉着听晚炫耀一番。
这一早上一中午的功夫,邻里邻居的出入免不得遇上,听晚已经被宋莹莹炫耀了八九十次了,听的耳朵都要起了茧子。
着实是不想再听了。
所以还是选择躲开的好。
而听晚不知道的是,在她快步离开家之后不到五秒钟,宋莹莹便从隔壁宋家的院子里出来了,看着外面空空如也的路,还分外疑惑的自言自语:“我明明听见晚娘出来的脚步声了,怎么不见了?”
——听晚之所以一早上遇见宋莹莹八九十次,那是因为宋莹莹专门在家里听听晚的动静,只要一听见便跑出来炫耀。
宋莹莹和听闻炫耀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仿佛只要和听闻这个父亲同样是秀才,却过得不如他的人,炫耀就能得到极大的满足感,人生也就圆满了似的。
而在她身后不远处的宋家院子里,龙霸天坐在院中晒太阳。
他已经在院子里晒了两个时辰的太阳了。
他其实觉得自己并不缺太阳晒,且也没必要再晒太阳了,可架不住他睁眼看见的第一位救命恩人宋莹莹,非说他需要,硬是让他坐在院子中间晒太阳。
如果现在不是秋天而是夏天的话,本着他晒太阳两个时辰的长度,他现如今应当是躺在床上早就中暑,前脸被晒的通红,整个人发虚的模样。
而且,坐在院子中间还挺尴尬的。
宋家的人来来往往,都能看见他,也都会路过他。
他感觉自己随时随地都在被人行注目礼。
“霸天哥,咱们再晒一会儿太阳就可以围着院子散步了!”宋莹莹从院外回来,掐着嗓子对坐在院子中间生无可恋的龙霸天道。
龙霸天并不是很想搭理宋莹莹,但是今天一天的功夫,他已经试过了,但凡他不搭理宋莹莹,宋莹莹便会拿着一张不知道从哪找来的小帕子,开始嘤嘤作怪。
为了自己的耳朵以及精神状态,龙霸天只能点着头“嗯”了一声。
;农女不做倒霉蛋(7)
听晚挎着她的篮子,里面藏着一只绑着嘴的野鸡,从后山回来的时候,宋莹莹已经开始亦步亦趋的跟在龙霸天的身侧,“陪”着他开始在院子里散步了。
路过隔壁宋家门口的时候,听晚飞快的瞟了一眼,然后火速离开。
单单就她瞟的那一眼,她便可以看见,龙霸天的脸上带着无语的神色,整个人围着宋家的院子散步的行为,里里外外都透露着浓浓的不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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