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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想敲门求裴云川别哭了,若为我这么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哭花了眼睛,并不是很划算。
可裴云川却也在这时蓦地开了门,红着眼睛朝我看了去,蓦然又是一声吼:「你是不是傻?我把你推出去你就只知道在外面站着吹冷风?不知道敲门么?给我滚进来!」
他在气头上,直至我进来,他还抽噎着添了炭,伸手触了触我冰得发凉的手,不忘将我的手塞进自己衣袖里捂着。
「阿柔,养你养了那么些年,我是真心疼你,只是往后啊,莫要再瞒我了。
「你杀何谦瞒着我,自己的身份你也从不同我泄露一个字,你若一直这样,让我往后怎么护着你啊。」裴云川低着头自顾自地喃喃出声。
就是这么个奴才,将我当珍宝般护了那么多年,此刻哪怕知道我早已经没了旁的价值,哭也不是因为旁的,只是觉得我骗了他而委屈的。
随着婚期将近,裴云川也知道他如何闹也没用,便也安分了些许,在那掰着指头数日子。
自那日同温旻打上一场后,他也不再闹事,就成日里在我身边待着。
裴云川是府里唯一一个可以进我书房的人,不仅仅是因为裴云川不大识字,还因为我从来都信他。
我在书房看着文书,而裴云川在一侧无事便拿着我桌上的书信装模作样地看。
待我手上的文书批完,蓦然想起以前自己闲来读书时,也会教他写写字,便随兴问他:「云川,你现在还认得多少字?」
他显然未曾料到我会问他这个,愣了愣,良久才笑道:「虽说旁的不一定识得,但阿柔你的名字我还是会的。」
裴公公在宫里当了半辈子差,大字未必识上几个,旧年在宫里听着我给他读的文章早就被他喂到了狗肚子里。
这会却露出那副颇为得意的小人表情,翘起他的尾巴,近乎炫耀般地随手拿起笔,抽了张宣纸。
他不是读书人,也几乎没握过笔,因而握笔的手势颇为笨拙,歪歪扭扭地写了我的名字,字写得并不好看,但却也未曾写错一画。
我的名字还是我幼时教他写的,近二十年过去,他旁的字不认得,却依旧记得我的名字。
待我要他写自己的,他偏生第一个字便顿在了那儿。
我索性便抓着裴云川的手写了他的名字。
我这字儿是自幼练的,我幼时还是公主时便开始认字读书,本就慧于常人,看过什么向来过目不忘。
后来被裴云川养着,他在爬上何谦的床后,日子好过了些,虽没办法给我请老师,却从未忘了托出宫采买的宫人给我买书墨纸笔。
换句话说,如今的我是裴云川一手造就的。
我的字写得甚好,铁钩银画,笔笔可见其风骨,显得裴云川方才写的几个字可笑得过分。
他脸皮厚,自不觉得有什么,而身后握着他笔的我却倏忽间将头搁在他的肩上,极为自然地搂着他的腰说:「日后你我成了婚,我闲时便教你写字如何?」
我不知从哪学来的,将这世间男子满嘴昏话的本事学了个十成十,如今从不顾惜脸面地同裴云川这么个阉人调情。
他却也没像往常般将我给推开,蓦然问:「还有几日?」
「下月月初。」我说。
裴云川也知道说旁的没用,神色飘忽间只定定瞧着窗外一只斜斜伸向屋内的红梅,映着远处青灰色的天,凭空生出一股子怅然来。
别人当他是只狗、一个玩意儿,可我傻,我不这么想。
要是我对他坏点,待他厌恶多于喜欢,那该多好。
至少,不会在这恼人的情障上栽跟头吃亏。
那天裴云川自个儿出了府去,无人敢拦着他。
裴云川在宫里半辈子,幼时没卖进宫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后来旧朝陨落他又被辗转卖来了梁州,一路上吃了不少苦,也罔顾去欣赏这宫外景色。
我说这梁州繁华,灯很好看,景色也甚美,还有一座摘星楼,登顶便似能将星摘了去。
我说有空会带他来看。
然而我总是很忙,我待自己向来严苛,如今封了侯还有许多做不完的事儿。
裴云川倒也不是想不开,他只是单纯给自己撒气,于是自顾自地出走,就想等着下月初我说的婚期到了他再回去。
这本就是个蠢办法,走至一半他就迷了路。
裴云川没见过那么多的人,也没瞧过如此多的新鲜玩意,灯是好看,路边小贩捏的泥人也很好,糖铺子里卖的糖甚是粘牙,没有宫里的好吃,却格外的甜,甜得似发了苦。
他早就不用穿内侍服了,穿着一身我给他挑的锦袍,青簪束发,又因身子骨瘦,宽袍广袖,偏生穿出了他自己都未察觉的文士风骨来。
时而有面色羞红的姑娘同他搭讪,他也摇了摇头,一概懒得搭理。
若是十几年前,他兴许还会觉得热闹新奇,如今他只感到陌生与恐慌。
井底的蛙是不能跳上岸的,眼见外界鲜花着锦,便再不想缩回去了。
裴云川的岸不是所谓的自由,他旧日依附皇权而活,时间长了也早已经畏惧了自由,如今他成了脱离于皇权的孤魂野鬼,失去了独自生存的能力,他的岸便成了我。
他如今只能依附我去活。
裴云川走了一路,亦问了一路,半道却又下了雪,他在路边遇着了一只狗,黑不溜秋的,就一双眼瞪得溜圆,躲在一处草丛里瑟瑟发着抖。
裴云川觉得自己看这狗便跟前些日子我看被铁链锁着、赤身裸体的他一样,可怜可悲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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