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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凌云还记得,最初的时候,假货空间不是这个样子滴,那时候进入梦乡的时候,是一片片的线条,红色和粉色的,有时候还会有白色的,接着就是这种空洞的声音,声音的主人,来自于白天接触过的人。
有很长一段时间,方凌云怀疑自己有点精神分裂,或者用科学的方式来解释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直到假货空间由颜色线条,变成大厅和八间房,又经过了多次验证,才确定那并不完全是梦。
大厅和房间是在陆虎抢破魔珠之后才出现的,这让他怀疑,是不是传说中的滴血认主?当时他可是被匕首划破了皮肤,流了好多的血。假货和破魔珠当时就挂在他的胸前,粘染到了不少的血。
可仔细一想,又不太象,和传说中的认主找不到多少相似的地方,想要进出假货空间,那可是费了老鼻子劲了,实验练习了无数次,也作不到自由出入,每次都要酝酿好长一段时间。
另一点就是控制能力,事实上,方凌云对假货空间根本没有控制能力,他可以自由进出,也可以开关房门,甚至在空间之中,象战神一样无敌,可假货空间没有反馈给他任何信息,想知道什么,全都是靠猜的。
猜完之后,还需要一遍遍的去验证,绝大部分的猜测都是错的,只有极少一部分成为了现实,很明显,假货半点拿他当主人的意思都没有。
方凌云心中有些不愤,该死的假货,你可是哥花三万买来的,连个说明书都没有,过份了啊。当然,也就是想想,他很清楚,这便宜占大了。
“告诉我,你是怎么爬到楼顶上去的?”方凌云笑眯眯的问道。
陆虎一脸的错愕,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您怎么知道我在楼顶,我是顺楼梯上来的,这里的风景不错,面朝大海。”
另一个声音同时响起:他怎么知道我在楼顶,这不可能,是在骗我?可是为什么偏偏说是楼顶?升降绳还在那儿,希望这身体能坚持住,杀掉他马上逃离这儿。
太棒了,方凌云想要的信息都拿到了,是升降绳。对面好象是三十八层吧,和自己家这幢楼一样高,用升降绳爬上去的?厉害啊我的哥。
方凌云可不是好奇才问这些的,从他知道陆虎想要用狙击枪干掉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给这王八蛋判了死刑了。有恶灵在,弄死他不难,可这家伙就在自家附近,而且还带着狙击枪,这就麻烦了。
一具被吸干的尸体,一只狙击枪,你能联想到什么?别拿警察当傻子好吧,从位置上就能判断出很多信息,虽说这幢楼里的住户不少,可方凌云一点也不想惹麻烦。
最好的方法就是弄死他之后,连干尸带枪都收走,不留一点痕迹,就当这人从来没出现过。陆虎本来就不是申城人,只要没见到尸体,谁也不会主动在这里找他。
至于干尸和枪怎么处理,这事儿以后再说,先解决眼前的麻烦。
其实方凌云心中还有一个妄想,今儿太忙了,一直没空出时间作实验,如果实验真的成了,那可真是美死个人儿啊。
“恶灵,该你出场了,吸干他。”方凌云冷笑着说道,该知道的信息都知道了,你也该死了。
恶灵早就被方凌云的凶残吓的半死,听到命令,哪敢犹豫,幻化成一团稀薄的黑雾,包裹住一动不动的陆虎。恶灵是一种奇物的生命体,别说此时的陆虎连手指头都没力气动一下,就算完好无损,在假货空间里也躲不开恶灵的攻击。
之前就被吸食了三十年的寿无,余下的最多也就三十年,不到半分钟,当恶灵离开陆虎的身体,恢复成一团黑雾的时候,地上什么都没有留下,陆虎就这样消失了。
“我去……忘了件重要的事儿啊。”方凌云一拍脑门,懊悔的说道,这混蛋手里肯定有很多的不义之财,咋就忘了让他转给自己呢。哪怕自己不花,捐出去,也算为这王八蛋下辈子积德了。
算了,一点小钱,哥不在乎,有姚家的大买卖在,以后还怕赚不到钱?自责完马上安慰自己,同时起身穿衣。
为了方便行动,方凌云挑了一身不常穿的运动装,没穿大衣,戴上帽子、围巾,把脸挡上大半,一切小心为上。
没敢走电梯,那里面有摄像头,虽说不知道好不好用,方凌云也没敢图方便。对面的楼不远,花十分钟,绕了大半圈,找到了耷拉到地面的升降绳,抬头仰望楼顶,心中发毛,就哥这身手,能成吗?
前辈先贤说的好,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那还等什么,这次准备的还是挺全面的,有防滑手套啊。
活动几下,抓紧安全绳,向上爬去。这一爬才知道,没想象中那么难。升降绳和汽车牵引绳可不一样,防滑的,爬起来方便多了。唯一差的是腰间没有安全索,所以千万不能松手。
前十层,方凌云爬的很开心,十到二十层,方凌云身上的汗就下来了,就算是安全绳,没经过训练也挺要命的,这玩艺越高越难爬。最困难的有两点,风大,心里害怕。
其实他也知道,心理原因才是主要的,可有毛用啊,害怕就是害怕,说了就不怕了?别臭美了,看人家爬绳象猴儿似的,换成自己,变树懒了,动作那叫个慢啊。
没有暴雪,风也不大,方凌云依然花了半个多小时,才满身是汗的爬到楼顶,还好没多穿,要是身上有大衣,没准爬一半就摔下去了。
方凌云作的很仔细,手上有防滑手套,脚下有防滑鞋套,即防滑,又不会留下脚印。目光在楼顶上一扫,前方十五米趴着一个类人状物体,方凌云壮着胆子,弯着腰走了过去。
干尸就在眼前,比想象中的可怕多了,面目狰狞,全身缩成一团。原本陆虎就不算高大,身高只有一米六出头,这会儿不足一米二,甚至可能更短。
伸出颤抖的手,轻轻一提,就将陆虎的干尸体提了起来,轻的令人发指,怎么说也是个大老爷们,再轻也得百十来斤。手里的干尸能有四十斤就顶天了,这一身的血肉都跑哪儿去了。
从背后放下背包,三两把将干尸塞进去,马上又拿了出来,从陆虎身上取下安全索,一看这装备,心里一阵恶寒。
吾草……没文化真可怕,原来人家是用机器爬楼的,自己傻了巴叽的用手拉着爬,累死活该。
转念一想,叹了口气,没用的,就算知道又能怎样,人家这是专业设备,滑轮、安全扣、安全索具、电动机都在陆虎身上,自己想要上来,除了爬绳子,好象还真没办法。
他也知道,顶楼肯定有上楼顶的出口,可他不敢走啊,只能顺着陆虎开出来的路走。
研究了几分钟,伪学霸很快就弄明白怎么用,把工具在身上安装好,胆气壮了几分,把干尸塞进背包,发现背包拿错了,他是按陆虎原本的身量拿的最大号登山包,陆虎缩水了,结果装完干尸显得包很空。
接下来是枪,看着乌黑发亮的狙击枪,方凌云有些挠头,他不会摆弄枪啊,陆虎已经组装好了,他不会拆卸,不拆卸就装不到枪盒里。算了,反正背包够大,方凌云把枪直接塞包里,和干尸体挤挤吧。
最后把枪盒也绑在背后,整个人显得涨大了一圈,试试重量,还真不轻,干尸四十多斤,这枪和子弹就有三十斤出对,再加上枪盒,差不多要八十斤的重量。还好平时他挺注意锻炼的,背在背上还成。
问题是要下楼的,走平地当然没问题,顺着安全绳下去,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作到,好在现在设备齐全,又是从上向下滑,应该可以吧。
返回楼边,看了一下安全绳的绑法,心中给干尸点了个赞,够专业的,双单绳活扣带机关的,在楼下只要按动机关,安全绳就会自动滑落到楼下,什么都不会留下。
学着影视里的样子,先把安全索和安全扣系在腰间,穿过双腿,倾斜着踏在墙边,还不错,挺轻松的,身体并没有向下坠。
轻轻一按腰间的安全扣机关,身体猛的向下滑了几米,还好有心理准备,再一按,又是几米,好玩啊。
一按一按……到楼下了,这也太轻松了。
不是玩的时候,方凌云连忙按动机关,楼上的安全绳自动解扣,滑落到楼下,方凌云飞快的卷好绳子,塞进枪盒里,顺着墙边返回家中。正是凌晨时分,小区内没人,方凌云安全的回到家中,直到把门锁好,才长出一口气,不容易啊。
看似轻松,方凌云是外行啊,整个过程用了差不多一小时,爬楼怕摔,回家怕被人发现,提心吊胆的,还要背着八十斤的重物,其中还有一具恶心人的干尸,换成是你怕不怕?
“业余人士伤不起啊。”方凌云又叹了口气,对着半人高的登山包发呆,真心不想打开,谁他妈的愿意看干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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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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