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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久了,她便很少回忆在广州的日子,理解王琴为什么很少跟说起幼时的生活,遗忘代表一种自我保护。
王琴定居国外之后,几乎不提王丽华,也几乎很少暴露对儿时生活的不满。
易纯断断续续地跟小鱼联系,得知小鱼又换了新工作,学会了潜水。小鱼用喝凉白开的语气跟她讲起有次在大海死里逃生的事情,让她坚持住,开玩笑地说等自己游到岸边就接她回家。
其实她并没有跟蒋域断联,前两年他们会在节日互发信息,她遇到很难的课题时也会向蒋域请教,只是他们都默契不提广州,不回忆他们说过的话,也不讲未来要怎么样。
他们都觉得不应该对飘摇不定的生活许下承诺,从来不相信永远这个词语,也认为未能如期完成的约定是一种残忍。
在维持这种关系的某一年,易纯跟几位同胞出去过万圣节,她被一个中国女孩儿装扮成《僵尸家族》里小僵尸的形象,并被要求全程蹦跳走路,惹来不少人的关注。
只是她的模样实在不怎么吓人,反倒被拉着拍了很多照片,有人上传到社交平台,引发的热度不低。
她不反感热闹的场合,但待久了容易电量不足,在陪同伴一个小时之后,她独自脱下僵尸服装,打算回去,却看到蒋域站在各种各样的鬼群中间。
他面部消瘦,风尘仆仆,眼里掀起来的一阵风沙向易纯扑过去。
易纯以为自己跟之前一样认错了人。她有次尾随身形很像他的人走过两条街道,等对方转身的那一刻,她意识到自己在想念蒋域,之后有意识不去关注街上的人群,担心那是一场空欢喜。
每认错一次人,易纯就会在心里画正字,并暗暗保证,等她攒满两个正字就要回国找蒋域。
她意识到自己的想念,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可隐瞒的。
想念一旦出现,相见就存在希望。
但当她真正在街上看到蒋域时,她仍觉得不真实,直到蒋域动动嘴唇,欲言又止,她便直接哭了,她还没攒够两个正字。:
同样,她不会知道蒋域看到网上那张照片时的心情,他向同行的人打听地点,在拥挤热闹的鬼群中找小僵尸找了一个多小时。
在通信发达的当代,他下意识避免使用手机,也知道自己会颤抖害怕。
在出
发来美国之前,他跟易纯提起过几天要跟随导师出差,交接完项目之后便会回国。
易纯当时只回他一行字:一切顺利。
那天晚上,他喝了些酒,眼睛迷迷蒙蒙地看着路灯,蹲在路边跟林之恺说他其实很后悔。
林之恺陪他蹲着,叹了声气,自言自语地说了句,后悔什么呢,都会过去的。
那些路灯像一根根橘子味的棒棒糖,总会让他想起易纯口袋里一直都有的真知棒,清甜的橘子味道撞到他眼睛里,眼睛自然而然变得酸涩。
蒋域在心里默默回答,他后悔当初让易纯不要关心他们是什么关系,他为什么会觉得自己跟易纯是什么关系都好?
这一点都不好。他一点都不好。
他们很久之前蜷缩在公寓阳台上,面对远处蓬松的颜色,在交谈中幼稚地思考人生意义。
当时他们不太懂生活,也不太懂母亲,经过多次破碎重组,他们逐渐明白,懂得的一些道理其实来源于母亲本身,脱离母体之后,他们经历的所有事情都会帮助他们成为完整的个体。
蒋域让易纯勇敢摆脱内耗和痛苦,陪她对抗那些闷热的日子,并在她临走之前保持冷静,赠给她深切的美好祝愿。
易纯跟他说只要两个人互相想念,就一定还会见面。
易纯曾在日记本上写过一句话:“无所谓或许很容易,但在乎才需要勇气。”他们都太懂相遇的具体含义。
在异国他乡,蒋域看着她说,我并不是一个很洒脱的人,也不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但还是很想问你,易纯,你愿意和我谈恋爱吗?
小僵尸无措地站在街头,开口第一句话便是问蒋域她有没有长高,如果亲吻的话,是不是不用再踮起脚。
说到这里,她哽咽了一下,我可以轻一点,请问你能履行约定了吗?
写给读者的话:
我想这是一封迟来的回信,我还是更喜欢你们喊我易纯。
早些年,胡思敏约我出来,跟我说很想写一本关于我的故事。我对此表示不解,首先我读书很少,不觉得自己的经历能够写成一本书,其次,我同样认为我的生活泛善可陈,没什么可提的,就连我自己回忆起来,很多事情也都飘摇不定,我学会忘记一些伤痛。
这本书的定义是“健康读物”,我回想自己的年少经历,实在想不通这跟健康心理有什么关系。
胡思敏告诉我,“健康”哪有什么定义,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认为心理不正常,她的言行举行都会被看成异端,并且被冠以一个科学术语,久而久之,她也认为自己不健康。
但她认为当下的自己很好。
她觉得我们的友谊从一根橘子味棒棒糖开始,我却认为从重逢之后才开始,逐渐将她划分在我的好朋友区域中。她不知道这些,也不会看到这篇文字,其实我想说,什么时候开始不重要,过程很重要,我们都很珍重现阶段的感情。
如果她觉得我的故事值得转成文字,我就没有什么异议。
回到家中,我翻出自己旧日记,整理好寄给她,也借此回忆当时在广州的生活。
我承认,回忆到某处时依旧会心痛流泪,更像是一种生理上的本能反应,我有意忘记的事情总是提醒我,要想彻底忘记那些事情是根本不可能的,于是我学着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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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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