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洛恒躲在暗处,听着军事基地传来一阵阵混乱的声音,他心里瞬间明白了:
“看来尸王的身份被子鼠检测出来了,基地里的所有人都恐慌起来了。”
他咽了咽口水,抬头看了一眼基地方向:
“啧,接下来剧情肯定越来越离谱,主角团估计要遭一波大难。”
忽然,洛恒想起了后续剧情中的一个细节:
基地附近有一群猪类感染者,这些家伙极其狡猾,专门伺机偷袭幸存者。
后面白小飞他们还差点被这些猪类感染者搞得陷入困境。
“虽然说主角不会死,但为了小鹿的安全,这些家伙还是早点解决了比较好。”
洛恒暗暗咬牙,给自己找了个合理的理由。
洛恒在天空中盘旋,目光敏锐地扫视着四周。
不久,他终于在一片树林中发现了一群正朝军事基地移动的猪尸兄。
这些猪尸兄的外形让他胃里一阵翻腾——
每一只猪尸兄身上都长着一个巨大的脓包,而脓包上竟然还长出了人类的脑袋。
表情诡异,嘴里不断滴着黑色的液体,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
“这什么离谱的东西?”
洛恒强忍着恶心,脸色难看地摇了摇头,
“算了,这种玩意儿,吃了怕不是要吐三天三夜,还是直接清理掉算了。”
他拍动翅膀,迅速降落到猪尸兄面前,想先吓唬一下这些怪物。
然而,他还没开口,一只猪尸兄竟然诡异地扭动了一下脓包,张口说话了:
“不要拦着我们去帮大王!”
话音刚落,其他猪尸兄也齐声附和:
“杀光人类!杀光人类!”
它们的声音像是从破旧的扩音器里传出来的,又尖又刺耳,带着浓重的恶意,震得洛恒耳膜发疼。
“这些家伙居然还会喊口号,组织性挺强啊!”
洛恒冷笑了一声,目光中带上了一丝杀气,
“不过,对不起,大王那边不需要你们了。”
他抬手召唤出雷电,手心迅速凝聚成一个炫目的电球,光芒刺眼。
那些猪尸兄见状,发出一阵低沉的嘶吼,纷纷朝洛恒冲了过来。
“来得好!”
洛恒猛地将电球扔了出去,电球在猪尸兄中间爆开。
强烈的电流迅速蔓延,几只猪尸兄被电得翻滚着倒在地上,发出凄厉的嚎叫。
然而,这些猪尸兄的数量太多,而且皮糙肉厚。
被电击倒地的很快又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继续朝洛恒扑来。
“还挺顽强的啊。”
洛恒拍动翅膀飞上半空,避开了它们的冲击,同时双手不断释放雷电,一道接一道地劈向地面。
“轰!轰!”
雷电不断在树林中炸开,烧焦的气味弥漫开来,猪尸兄一个接一个地倒下。
终于,在洛恒持续的攻击下,这群怪物失去了动静,树林中恢复了平静。
洛恒落在地上,看着满地的焦黑尸体,皱起了眉头:
“这些东西简直是恶心的集合体,幸好没吞,估计吃了要后悔一辈子。”
他拍了拍手,满意地看着已经被清理干净的场地,自言自语道:
“好了,这下主角团可以少点麻烦了。
下次看到白小飞,我该收点保护费才对,帮了这么大忙呢。”
另一边,尸王龙右已经厌倦了伪装,恢复了原本令人恐惧的真身。
他站在战场中央,苍白的长发无风自动,金色的眼眸冰冷而锐利,额头上的“勒令”二字如同死亡的印记。
他的气场让周围的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与此同时,他头上的变色龙尸兄悄然出手,将舌头悄悄伸向旁边的一名幸存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