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1章 赶路(第1页)

与此同时。

周缘带着两女一猫,已经离开吴国,朝着三百万公里外的一处修仙坊市赶去,他要乘坐那里的跨域飞舟,去往四千三百万公里外的镇妖关。

三百万公里,对于一名普通百姓,是绝望的,就算不算,路上的山川沟壑,豺狼虎豹,也是让人窒息的!

可对一名加持神行术和轻身术的炼气修士。

只要灵力足够,一日万里,完全不是什么问题。

若由筑基修士,乘坐飞行法器,只需数日,就能轻松穿越。

虽然带着舒颜和舒婉两个累赘,不过他的速度,依旧不慢,还从未如此肆无忌惮的奔袭过。

风在耳边呼啸,景色在眼前掠过。

仿佛天地,都被自己甩在身后,速度越跑越快,越跑越快!一路翻山越岭,犹如一匹骏马,挣脱缰绳束缚,重新获得自由!

半年后的一日。

一座栖息着一群血猿的山峰上。

周缘目光如炬,抬起拳头,仅凭肉身之力,与众多血猿打成一团,嘶吼声,破空声,此起彼伏。

血猿是一种面容丑陋,血眸血齿,生性残暴的妖兽,以飞禽走兽,乃至人类的血肉为食。

身形高大,力大无穷,浑身鬃毛,只要成年,就能长到三米,成年血猿,恢复力惊人,越打越凶,就算是炼气后期的修士,都不想招惹。

自从离开吴国,进入莽荒大山,他就开始接连遭遇妖兽。

好在都只是,堪比炼气期的一阶妖兽,为了锻炼自身,只要遇到,他就会出手解决,并收集妖兽材料。

到了修仙界,银子可就没用了,抛去储物戒指里的东西不谈,他就是一个穷逼!

莽荒大山,人烟罕至,瘴气弥漫。

里面都是各种各样的野兽,一些野兽激发血脉,开始吞吐天地灵气,就会变成妖兽,拥有特殊能力。

不过莽荒大山,灵气稀薄,所以妖兽的数量并不多!

“爽啊!这就是热血沸腾的感觉吗?这就是近身搏杀的刺激吗?这就是拳拳到肉的畅快吗?当莽夫,原来这么爽啊!”

周缘晃动着脑袋,浑身冒着热气,身上由钢丝编织的战衣,破碎不堪,血猿的利爪无比锋锐,会经常用石头,进行打磨。

纵使周缘的皮肉,韧性惊人,也挡不住,一不留神,就是一条大口子,但又很快恢复如初。

血猿的恢复力惊人,他又何尝不是?

有些妖兽,不适合肉搏,好不容易遇到了合适的,怎么也得爽一把!

训练和修行,是要靠战斗和搏杀,来检验成果的。

在吴国,他没有对象,可以拼尽全力,放手一搏。

但这些,没什么脑子的血猿,就再合适不过了!可以拿来当靶子,还会反抗的那种。

“给我死!”

周缘模仿海军六式中的剃,瞬间突袭到一只血猿的跟前,抡起势不可挡的一拳,直冲面门,打入其中,头骨碎裂,脑浆飞溅。

无视拳头上,传来的剧痛。

他又是一拳接着一拳,眼神满是狂热。

原本停滞不前的化劲,总算开始攀升,恐怖的劲力,不断撕裂血猿的皮肉,接连深入血猿的骨髓。

竟让围攻上来的血猿,有些胆寒!

以往都是它们,撕开猎物的皮肉和脏腑,现在怎么轮得到它们了?生物的本能,让它们感到畏惧!感到心悸!

好在没有持续多久。

这支血猿群的首领,一只身高超过五米的血猿,出现在了现场。

远超成年血猿的体型,让它看起来压迫感十足!巨大尖锐的獠牙,鲜红一片,一口下去,就能吞掉一名成年男子。

“这才对嘛!”周缘没有丝毫畏惧,只是甩了甩手腕。

丹田内的金灵力,不断涌出,化为坚不可摧的灵甲,包裹在了拳头上,可以当成武装色霸气!

这本来就是一场不公平的游戏!本就是来取悦他的!

“来,尽情的取悦我吧!”周缘大吼一声,主动冲向血猿首领。

却被直接撞飞出了三十米远,就连一棵一人抱的树木,都被他折断了!五脏六腑,也像错位了一样难受,有些喘不过气。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