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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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快慢平衡 生活可慢思维要快(第2页)

老师说,学习好的同学可以尝试做一下这道题,不强求大家都做。当时我就感觉老师在暗示我:你做,你赶紧做,你马上给我做。

那天,我中午没去吃饭,晚上也没吃饭,回到家里,做梦都梦见食物。后来算了一个星期,算了一整本a4规格的50页的本子,终于算出来了。

算出来那天,我们正上着语文课,语文老师在台上萎靡不振地讲,我同桌在台下昏昏欲睡。我大吼一声,把马上要睡着的同桌和上了年纪的语文老师都吓了一跳。

语文老师把我拎到讲台上,拿着小竹竿敲我的手。他打我,我笑着。

大家都以为我是傻子,被人打还笑。我说他们“白天不懂夜的黑”,他们根本就不懂数学带给我的乐趣。

14岁:校花杀手

初二那年,手机还不普及。

我特别欣赏学校的校花,有一天放学后,我和哥们儿一起走,正好遇见在门口等车的校花。

哥们儿跟我打赌说,你一定不敢要她的联系方式。我就受刺激了:不敢?我能不敢?我怎么会不敢?

两分钟后,我向校花走去。因为过度紧张,肌肉僵硬,走起路来都顺拐了。

走到校花身后,我还没想好怎么开口,哥们儿就喊了一句:“刘梦琪,你后面的同学想要你的联系方式!”校花转过身来看着我,我的脸瞬间就红了。

“那个……你可以……给我吗?”

说完这句话,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立刻低下头,怕听见她拒绝我的话。

空气忽然变得安静,大概20秒之后,她很温柔地说了一串数字。我抬起头来问她:“你能再说一遍吗?我刚才太激动,没记住……”

校花一下就笑了,她说我真可爱,然后就拿出带着兔耳朵的签字笔,在我手上写下了她的qq号。

我很想快点加她为qq好友,那天我骑着自行车连闯4个红灯,原本回家要花10分钟,结果我只用了3分钟。回到家,我打开电脑,让我引以为傲的40秒的开机时间就像一万年那么长。

开机,上网,找到桌面上那个“企鹅”图标,疯狂点击。登录之后,我一伸手,才发现她写在我手里的qq号已经有一个数字看不清了。我打开添加好友的界面,把中间缺少的那个数字从0到9都试了一遍。

最后,我看到一个兔子耳朵的头像,又想到她拿的那支签字笔,直觉告诉我,这就是她。我点了添加好友的按钮,心里很忐忑。10分钟后,电脑中传来咳嗽的声音,屏幕右下角有一个白色的小喇叭在闪烁,她通过了我的好友添加申请。

我问她:在吗?你是刘梦琪吗?

过了1分钟,她说:是。

我开心地在屋里跳了起来,然后就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第二天,哥们儿问我和校花怎么样了,我得意地跟他炫耀了一番。

16岁:iphone[26]“土豪”

高一那年,iphone4横空出世,成为“土豪”的象征。谁拥有了iphone4,谁就是班里最有钱的人。

为了拥有这个“土豪”的象征,我求了我妈近两个月,最后以期末班级排名进步40多个名次和一个月不玩游戏为条件,争取到了我妈的同意。

买来手机那天,我把手机盒放在客厅的桌子上,蹲在地上,一点点撕掉塑料包装纸。

我拿出手机,笑容映在了屏幕上。

装上电话卡,开机,第一件事就是下载qq,然后赶紧发了一条空间动态:iphone4也没有你们说的那样好啊!配图是iphone4的盒子。

当时,我每天要发10条空间动态,没事就跟朋友聊天,让他们看看我的qq状态是iphone在线。甚至从那之后,我就再也不用电脑登录qq了,因为用电脑登录以后,就不显示iphone在线了。

那段被iphone“覆盖”的岁月令我至今难以忘怀。

18岁:人在塔在

高三那年,《英雄联盟》游戏在国内非常火爆,我们班和另一个班比赛,约定输的班级要在学校的百度贴吧里开个帖子,说自己班里玩《英雄联盟》的都是傻子。

我们打比赛那天,一开始,双方势均力敌,人头和推的塔[27]的数量都差不多。

到了40分钟的时候,双方还处于胶着状态。45分钟的时候,我们队伍的adc[28]去带线[29],被对面的刺客和打野[30]盯上了,我赶紧过去拖住他们,adc跑了,我也“死”了。

对手看到我们这边已经有一个人“死”了,立刻开团,5人打4人,直接把我们队“团灭”。

他们带着兵线推到了高地,有千军万马,而我一人在塔下。

我把鞋和所有的攻击装备全卖了,买了5个狂徒和1个反甲。[31]我自己站在塔前,凭着7000的血槽,110的回血速度,还是架不住他们5个人轮番轰炸。快“死”的时候,我在所有人的聊天框里大喊:人在塔在!

我“死”了的时候,4个队友都在水晶旁边复活,漫天的技能飞向对面,“团灭”了对方。

“aced!”[32]浑厚的女声快要跳出耳机,大家一鼓作气推倒了水晶。

那天晚上,我们几个人去学校西门的烧烤摊庆祝,我兴奋地站起来大喊:

为了21班的荣誉,

我将带头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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