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7节(第1页)

果然,无论是人类,还是妖怪,只要他们成为领导或者老板,身上就会出现一个共性。

那就是,他们口中的“简单讲一讲”“稍微聊一聊”和“随便谈一谈”,全都是骗人的!

一点不简单!

根本不稍微!

完全不随便!

林总难得体验了一把基层员工开大会时的感受,感慨之余,他痛定思痛,火速反思平时自己在公司的表现。

确认了自身没有类似行为后,林讷言安下心来,并且暗暗决定,为了自家员工的身心健康、工作顺利,从明天起对合伙人老徐进行一定程度的制裁。

好歹,刚才宋穗说的都是有用的总结,有的放矢,能激励大家的工作热情。

老徐这个话痨就不一样了,他深谙当代职场的领导艺术,十句有五句是废话,总让下属自己悟。

类似“说了等于没说,还一说就大半天”的无效沟通,简直是职场一大毒瘤!

制裁,必须制裁!

林讷言快速做了决定,一刻不停留地加入摩拳擦掌、蠢蠢欲动的抢食大军中。

在座诸位,都是每天一起吃宋记员工餐的关系,早就培养出独属于自家人的特有默契。

一经解封,他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子捞起碗筷,直奔早就瞄好的心仪菜品而去。

“快被馋死了,我要大吃特吃!”

“嘿嘿~心爱的香辣烤鱼,我来啦!”

“梅菜扣肉,梅菜扣肉……”

“哎哎哎,饕餮!拿起手边筷子,放下你的爪子,别忘了宋记内部聚餐的用餐规范,不可以直接往嘴里倒哈!”

……

热闹的饭桌大战,就此展开。

林讷言作为其中一员,虽然身体素质不如这些神兽、妖怪们,但反应速度一点儿都不弱,眨眼间跟上大部队,迅速将筷尖对准鲜嫩多汁的黑椒牛仔骨。

牛仔骨被切成了大小一致的块状,很适合整块丢进嘴巴里细细咀嚼。

每一块牛仔骨,除了位于边缘位置的长而扁、切面平整的椭圆状骨头外,更多是大面积的嫩牛肉,牛肉的纹理相当漂亮,正反面都挂上了亮棕色的酱汁,色泽诱人。

黑椒牛仔骨这道菜,算各大餐厅、红白事流水席的常见菜式。

不过,如果掌勺厨师的水平不过关,且不说色香味,光是骨头上的牛肉,最后吃到嘴里就够难嚼的。

如此低级的失误,肯定不会发生在宋记的餐桌上。

更何况,今天乔迁宴上的这道黑椒牛仔骨,是宋穗亲手烹制而成。

穗穗大厨出品,必属精品!

林讷言毫不犹豫地夹起一块,张开嘴巴,将它整个含进嘴巴里。

不需要什么蛮劲,牙齿和舌头并用,简单的一咬、一撕、再一顶,轻轻松松就能将骨头剔出,与大块的嫩牛肉分离开来。

林讷言跟着宋记上下吃了这么多顿饭,早就被培养出习惯。

他先用力去吮骨头缝隙,直到将缝隙里暗藏的、带着浓厚牛骨香味的汁水吸得干干净净,这才把骨头吐出,转而大口咀嚼嘴里的无骨牛肉。

这些牛仔骨,都出自苏磊养的草饲牛,品质自然不用多说。

先煎后炒的烹制方法,完美锁住了牛肉肌理中的水分,加上苏磊的前期buff加持,使得它的口感比市面上的极品牛肉还要嫩上几分,丁点儿不塞牙,丝毫不干柴,但又不缺嚼劲。

牛肉的肉香足够浓郁,灵肉特有的淡淡清甜气息亦不容忽略,在黄油的作用下,原本淡淡的奶香也变得更为明显,配上迷人又特别的黑胡椒、从辛辣转为香甜的洋葱……

它们完美融合到一起,随着咀嚼的动作,渐渐盈满整个口鼻。

从上学到工作,林讷言在不同的餐桌上吃过很多次这道菜,但他敢打包票,眼前这一盘出自宋穗之手的黑椒牛仔骨,绝对是他吃过最好吃的。

没有之一!

好吃到,林讷言刚吞下嘴里的碎牛肉,立马抓紧时间,将剩下一块黑椒牛仔骨也送入口中。

由于对这种口感和味道太过上头,林讷言一边咀嚼,一边定睛望向面前的餐桌转盘,想看一看黑椒牛仔骨转到哪里了。

却惊讶地发现——

大约三十秒前,他明明亲眼看到那一大盘黑椒牛仔骨往右边转了,怎么再一抬头……

这道菜居然已经快要转完一圈,再度来到自己左手边了?!

林讷言不由一愣:“……?”

怎么回事?

自从大半个月前,宋穗公布并且立即执行《宋记内部聚餐的用餐规范》以来,一盘菜要转完一圈,大约需要一分半的时间。

更不用说,宋穗给员工宿舍购置的餐桌,可远比宋宅客厅里的餐桌要大,理论上会耗时更久。

奇怪,为什么今天的转菜速度这么快?

林讷言向来理性,善于观察和分析问题,隐约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只可惜,此时的他身处快节奏的抢食大战中,又被体内的馋意和饿感交替折磨,脑海里只剩下“吃”这一件事,暂时抽不出多余的精力在别的事情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