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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有一位小姐在一位青年才俊面前走过,“不经意间”掉下手帕,而青年才俊又捡起小姐的手帕。
那就说明两人互有情意,往往不久之后,就会联姻。
顾牧初来乍到,再加上原主一心扑在事业上,加之被小绿茶迷得神魂颠倒,也对这个习俗不了解。
故而,顾牧不知道丢手帕是何意。
只知道眼前,短短一时间,地上就多了十几条手帕。
在心里默默感叹道:“这些小姐们美则美矣,看起来也端庄大方,气质卓然,但太过粗心大意了!”
当然,一段时间以后,顾牧会知道这个习俗。
再回忆起今日这个事,后悔得捶胸顿足。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而在上河岸边。
一位穿着浅蓝色轻衫,面如桃花的女子,格外惹得那些青年才俊注意。
这位姑娘,不像普通的大家闺秀那般端着。
一举一动,皆是风情。
她眼睛圆圆的,大大的,一脸无辜,似孩童般天真。
可,无论是她洁白修长的脖颈,还是不经意间,抬起袖子,露出的细小的手腕,以及雪白的肌肤,都处处透着诱惑。
这种诱惑,不会显得这个姑娘放浪。
因为这个姑娘的表情,太过纯洁天真,就好像她并非故意撩拨你,就已经勾了你的心。
那位姑娘,是吸引青年才俊最多的。
虽说论相貌,比不得王妃的绝色之姿,但王妃毕竟伴在顾牧身边,悄悄看一眼,都是一种不敬。
而浅蓝色轻衫的女子,是除了王妃外,在所有大家闺秀中,最出众的了!
浅蓝色轻衫女子,侧头看向顾牧,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阳光照在她雪白肌肤的脸上。
让人生出一种“时间最美好的就是女孩子”的感觉。
她用娇娇弱弱,却不矫揉造作的声音,甜甜道:“殿下,灵儿!”
这位浅蓝色轻衫的姑娘,就是许久未见的马诗诗。
马诗诗内心是十分得意的。
虽然她脸上一脸无辜。
但她昨晚,特意早睡了两个时辰,今日,又早起了两个时辰,精心打扮一番。
又看起来像是日常随意的打扮。
她,一点也不容易!
之所以花费这么大的心思,不就是为了鹤立鸡群,引人注意嘛!
那些青年才俊明目张胆的眼神,让她很受用。
不过他们呐,看马诗诗一脸纯洁无辜的表情,担心小姑娘面皮子薄,没有亲自上前来搭讪,而是向旁人打听着,这位浅蓝色轻衫女子的家世背景。
想必过段时间,提亲的人就会踏遍马府。
可马诗诗野心勃勃,又怎么看得起这些普通的青年才俊呢。
她的眼里,此刻只有一个人。
所以她对他甜甜的笑了笑。
甜甜地,打了个招呼。
青粉墙西,紫骢嘶过垂杨道。
画楼春早,一树桃花笑。
若不是人多眼杂,此刻马诗诗一定会在正当好的青春,去追寻一个正当好的人。
可此刻,她却只能用团扇掩面,一脸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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