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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默躺在竹椅上,哼着小曲,心情颇有些好。百里栖凤说的没错,那个叫晴儿的没准已经放了。也怪她当时没有多想,只是心里奇怪江砚为什么会让侍卫把一个女子抓起来,按理说这不是江砚的做事风格。他向来做事让人挑不出毛病,而这次单单针对一个弱女子就有点说不过去,要知道这里是梁府,大家说起来都是亲戚连亲戚,做的太过,大家脸上都不好看。夏默想来只有两种答案。第一种已经被她否认,就是江砚怕她多想,这才杀鸡儆猴,断了其他人的念想。第二种就是他自己怕麻烦,干脆果断惩治一个,让其他人不敢再有想法。只是她心中还是有些疑惑,他明明还有更温和的做法,让侍卫把人挡在门外不准靠近就行了,保持着不拒绝不接受便可以。难不成真的是为了她?呸~!夏默被自己这个想法给吓到,遥想当年她可是跟江砚一见面就针锋相对的人,江砚有掐死她的心还说的过去,有喜欢她的心,呵呵,除非火星撞地球,怎么可能会有那种情况。“夏默,你明天要去收租吗?”在夏默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百里栖凤开口问道。夏默说她曾在李老庄住过,她突然想去看一眼。“嗯。”夏默嗯了一声,上次去收租结果被人抓牢里去了,所谓有始有终,她还是把事情办完。本来她还在考虑阶段,不过如今她吃了一把江砚的豆腐,还是出门避几天,等着不尴尬了再回来。翌日。夏默一早就让人备好马车,宋纪平自然要跟她一起过去,百里栖凤更直接,率先进了马车,唐眠抱胸在一旁打着哈欠。这段时间他都比较闲,除了偶尔陪夏默她们在达州城闲逛外,剩下时间他就是吃饭练功睡觉。“小姐,收租的事我来做,您还是不用去了。”宋纪平说道。他从大牢内出来后,夏默就找了她三舅梁子俊,说是让宋掌柜在梁家的商铺学习一段时间,梁家人倒是没有拒绝,给他安排一个铺子让他进去帮忙。他自是知道小姐的用意,他在牢里被关了几年,对外界什么都不清楚,而且在牢里几年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人慢慢就会变得自闭而孤僻,再加上他的性子本来就沉闷,越发的就不喜与人交流。商铺这一块对他来说相对比较熟悉,而且客流量也很大,每天都会与人打交道。从开始他心底有些抵触,一直到现在,他才适应跟人打交道的习惯。夏默说要去收租,他并不赞成,乡下的人并不是那么好说话,他怕夏默去了受一些人的气。“这不是有你们嘛。”夏默笑吟吟道,她知道宋纪平的想法,不过并没有当一回事。“可是……”宋纪平还想说点什么,被车内的百里栖凤霸气的打断,“不过就是收租而已,有什么好怕的。”唐眠这个时候却突然开口,“欠钱的是大爷。”“那是没有碰见我这么个祖宗。”百里栖凤不屑道。“牛。”夏默竖了竖大拇指,果然是她欣赏的女人,够女王够强悍。马车从达州城出来,就直接奔向李老庄,大概是天气好,路上比上次好走很多,夏默跟百里栖凤扯了一路的闲话,不知不觉竟然就到了目的地。李老头站在岸口抽着旱烟,见马车驶过来,急忙迎上去,自从上次牢里见识过夏默的能力后,他是一改对夏默的主观印象,从心底慢慢佩服夏默。“李爷爷。”夏默见到李老头笑着打了一声招呼。“小姐,船我已经准备好了。”李老头也不废话。过了河就是李老庄,白天有些人不在家里,李老头建议晚饭时候再去比较好,夏默也不反对,又住到了上次那位叫春莲妹子的家里。春莲不在家,她那位六七岁的弟弟却是在家,夏默正好带了些糕点就在一旁逗着小孩,顺便跟这家的女主人聊天。“李婶,上次你们庄子里不见的那个孩子找到吗?”“找到了。”皮肤有些黝黑的妇女用着浓重的达州口音道,“李三他们家请了赵家庄的一个神婆,那神婆说孩子是真的被水猴子抓去的,她给作了一趟法,嗨,你别说真灵,晚上的时候孩子就回去了,浑身上下湿漉漉的,回去以后见着三婶子就开始哇哇的哭,庄子上的人都说他命大,被水猴子放回来了。”“呵呵……”夏默望天翻个白眼,村民无知,也难怪被骗。下午的时候,夏默领着百里栖凤回到她以前住的那个茅草屋,一段时间没住,这里已经是一片狼藉,也看的出来村子里淘气的孩子经常到这里来捣乱。“我……就住这样一个地方?”百里栖凤皱着眉头迟疑的问道。“嗯。”夏默点点头。“条件也够差的。”百里栖凤自言自语道。“可不。”夏默附和,“你当日还说世界之大,有你容身之所吗?”“够悲凉的。”百里栖凤也跟着吐槽,好像讨论的那个人不是她一般。“栖栖啊,世间除了生死这两件大事,其他都是小事,不要为了不相干的人,让自己不开心,这样除了让对方看笑话,没有任何好处。”夏默语重心长的说道。“放心。”百里栖凤收回视线,嘴角勾了勾,带着些许的凉薄,“既然是不相干的人,就不需要我去在意。”夏默笑了笑,没有再说话。比起以前的百里栖凤,她更喜欢这个失忆的百里栖凤,仿佛浴火重生般,由内而外的散发光芒。“丑八怪丑,丑八怪臭,丑八怪穿着蓝衣裳更加丑。”回春莲家的路上,突然听见一群孩子冲着夏默这边大叫道。今天百里栖凤穿着是一件对襟蓝底暗绣的长裙,头上也没戴东西遮挡,露出脸上狰狞的伤疤,的确看着有些恐怖。夏默平日看习惯百里栖凤也没觉得什么,梁府的人即使有想法也不会说话,谁曾想到今日竟然被一群孩子在这里嘲讽百里栖凤。百里栖凤也知道自己脸上的伤疤恐怖,听着那群孩子的话,手不由自由的捂在脸上……“我很负责的告诉你,当初你可是艳压无数美女的女人,也就这几年才丑,你好歹也是美了几十年,但是那群小屁孩这辈子估计一辈子也不会好看到哪里去,让别人说两句也没什么。”夏默伸手捏了捏百里栖凤的脸颊笑眯眯的回了一句。百里栖凤被这番理论说的哭笑不得,心中那丝丝恐惧竟然烟消云散。她抬头冲着不远处嘲笑她的小毛孩们呲牙一笑,“夏默,就先从那几个孩子家开始收租吧,我亲自来收。”“没问题。”夏默笑嘻嘻的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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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我是你哥。作为凌云集团的继承人,又是极优alpha,凌野从小便锦衣玉食,顺风顺水。然而他八岁时,爷爷不顾他反对,偏要收养一个孤儿beta,从此凌野便有了一个最讨厌的人戚行书,这个比他大七岁,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戚行书自知寄人篱下,对于凌野的欺凌便尽数忍让,直至高中大学,学业繁重,他终于有了不回家的理由。多年未见,再次碰面他们竟都没第一时间认出彼此,却都被彼此的容貌所吸引。戚行书当天就做了一个梦,一个春梦,对象是凌野。当凌野看见戚行书叫着自己的名字做春梦时,他大发雷霆,怒骂戚行书是个变态白眼狼,把他打了个半死赶出凌家。凌野车祸截了肢,戚行书作为医生,受爷爷嘱托亲自照顾凌野,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凌野变得脾气暴躁,对于戚行书百般刁难。可戚行书行医多年,什麽场面没见过。可谁也没预料到凌野在易感期失控了,戚行书一个beta,感受不到房间里异常的信息素,更反抗不了一个发狂的alpha。凌野对戚行书上了瘾,当他以为戚行书暗恋自己,自信地提出要和戚行书保持那种关系时,却被戚行书断然拒绝了。戚行书竟然还为他找来了一位年轻可爱的Omega内容标签生子年下虐文ABOHE追爱火葬场其它残疾攻,僞兄弟,年下,火葬场...
宋云回是宋家小少爷,年少时却母亲病逝,父亲另娶,他有了个弟弟。从那时起,他再也没有体会过被捧在手心的感觉。他努力学习,苦练书法钢琴,但收效甚微,没能得到任何人的喜爱和欣赏。一脚踏进演艺圈,结果被指看不得弟弟出名,演戏被说抢戏份,唱歌被指假唱,救落水演员被说是居心不良,成功全网黑,人人喊打。救起落水演员后因体力不支昏过去,再醒来时,宋云回得知这个世界就是本书,他那弟弟是主角,他是主角前进路上的炮灰,是个万人嫌。他的父亲喜欢他弟弟,喜欢的人也喜欢他弟弟,网友也喜欢他弟弟,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把事情做多好,都没人会在意。宋云回宋云回想开了。不招人待见就离开,不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就不强求,他收拾收拾麻溜宣布退圈后找了个小镇小别墅自己写歌,偶尔直播唱歌玩游戏补贴家用,时不时蹭蹭邻居家的饭,小日子过得滋润得不行。某直播平台出现一个新人,唱歌好听,声音治愈还温柔,堪称深夜流量收割机。无数emo人深夜进入直播间,等待接受听觉抚慰。结果在某一天,毫无准备的他们被游戏击鲨声糊了一脸。他们主播一边咔咔乱杀一边用他一贯温和的嗓音道今天不唱了,玩点其他的。众水友有有点上头。宋云回退圈了,网友普天同庆。结果他们后来发现,对方演技是真的在线,救了某演员后为此住了半个月的院。他是真心喜欢演戏,想要得到他们的肯定。众网友众网友快回来!!!网友们再次看到宋云回的时候,是在一个生活综艺。明星们到某影帝家做客,猝不及防看到原本已经销声匿迹的宋云回穿着身睡衣从二楼下来,头发睡得翘起,睡眼惺忪,懒着嗓子问秦书,我猫儿子呢?众人正在观看直播的网友宋云回又火遍全网。面对找上门来求他回去的父亲大哥及曾经喜欢的人宋云回TD全网都在劝我重回娱乐圈,我就不原来快乐的真谛是咸鱼宇宙的尽头是躺平别说了,草莓牛奶是我喝的①1v1,洁,he②受不包子,只是咸鱼过了头③内含论坛体,介意勿入④主治愈日常,非传统打脸爽文⑤文是橙子写的,小猫咪不懂逻辑哒!⑥文案已截图...
叮叮!宿主你好,请你先行选择一个降低黑化值的对象,无情道破碎的师尊蓄发还俗的佛子浪子收心的魔尊痴情不改的鬼王宿主本人云霁雪我选第五个。云霁雪只不过闭了一关,醒来世上已千年。一个自称系统的家伙和他说,有人用他的身体攻略他身边的人。如今攻略者功成身退,所以好心的将身体还给了他。看着经脉寸断,灵根破碎的身体,云霁雪再看看被攻略者各种怜爱的仇人,被苛刻虐待的小可怜徒弟,云霁雪微笑脸你说要干什么?我保证不打你系统捂着红彤彤的脸蛋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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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墨穿到虫族文以后,被要求绝不ooc地扮演好一个炮灰渣雄虫。原主他心狠手辣,原主他智商低下,原主他好吃懒做!陆墨冷酷无情地执行着每一个要求,看着雌虫日渐麻木的脸,他的心里充满了愧疚与心虚。让你遇到我这样的渣渣真是对不起!!原以为雌虫心碎了,梦醒了,从此就会放弃幻想,面对现实,成为一个冷静理智的虫。陆墨虽然心痛但还是兢兢业业绝不手软。可当雌虫抱着被子在房间里一边打滚一边红着脸喊他名字时,陆墨不由得心里一咯噔。夭寿啊!这可如何是好啊!…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雄虫。雄虫嘴上说着讨厌他,却给了他一个虫蛋。雄虫咒骂他软弱又没用,却放手给他自由。雄虫从来不说爱他,却不曾看过其他雌虫一眼。凌很迷惑,也很无措。好友一拍桌子这不就是傲娇吗!!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雄主他,果然是个大好虫。三年后。陆墨生无可恋地看着凌随便吧,毁灭吧,赶紧的。好奇怪啊!他的渣渣人设到底是怎么崩掉的!!被误以为傲娇的攻X真傲娇而不自知的受...
血骷髅,一个神秘而又危险的杀手组织,它在地下世界有着非常大的名气,因为只要是它接的任务,就从来没有失败过,也没有人知道它里面有多少杀手,他们都是什麽样子,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不存在了,同样也没有人知道它的幕后老板是谁,只能隐约的猜到『他』或者是『她』拥有庞大的财力,来支撑血骷髅这个杀手组织来运作,直到有一天,他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