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4章(第2页)

他们的笑脸在阳光中闪闪发光,快乐又是如此纯粹,只是因为制作出一床棉被,从此能过一个暖冬,就能乐上半天。

黎默言不由想起自己上辈子的现代生活,物质要比现在丰富太多太多,可她不快乐,做什么都很焦虑,吃饭焦虑喝水焦虑就连睡觉都焦虑,一宿一宿地失眠,因为她做什么都要花钱,钱却不那么好挣。

人们想要独属于自己的房子,就为遮风挡雨,却反而透支自己的未来,生出新的风雨。

或许就是物质太丰富了,短暂的满足后,总是有更多的渴望,互联网上总是能看到各种幸运儿,豪车钻表极尽奢华,就连用的厕纸都镶有黄金,顶尖有钱人生活超乎想象。

而这些事情你出生时没有,那么一辈子可能都不会有,这不是靠努力就能做到,越努力想让自己过得更好,就越焦虑越不满足,然后越努力,整个人就掉入某个循环的怪圈,她在里面打转走不出来。

可此时此刻,望着眼前欢呼的人们,她是真感受到强烈的快乐和轻松,这不是她第一次感受到,但每一次都由衷发自内心。

于是黎默言走过去加入镇民,跟着一起抛那个头位弹出棉花的小将军,震天的欢呼传出去老远,听到人即使看不见发生什么,可声音中的喜悦会传染,他们纷纷会心一笑,低头继续自己的事。

这一床棉被先被送去杂货铺售卖,反正棉被就能盖,只是没有被套容易脏,棉被也容易被踢烂,可短暂盖几天没啥问题,等她把专门的床上用品铺建造出来,再被棉被被套这之类的东西,放到铺子里卖。

至于镇民逛杂货铺时,发现有棉被卖,而且一条只卖一百五十元如此便宜,明明是冬日,星光镇却像是吹着春风,每个人都喜气洋洋。

他们之前就坚信这只是一时的困难,靠着大人以及自己的双手,他们定能度过这次难关,那些住在仓库里睡草垛的人,还绘声绘色与其他人讲述自己的经历,此刻已经不用为寒夜担忧,所以大家听起来只觉得有趣。

“如此有意思的事,我咋没遇上?”

“宽叔宽叔,草垛睡起来是啥感觉啊?”

“没啥感觉,就是身上压得重,你中叔居然还能翻身打滚,差点把我的脚丫子啃了。”

众人轰然大笑,关中脸上挂不住,只是沉了一会脸,自己也跟着笑起来,“你是意思是挺遗憾?那今晚等着。”

其他人闻言眼泪都要笑出来,和他们睡一个草垛的人擦擦眼角,“行行,那今晚我去隔壁老张那挤挤,不耽误你俩啃脚丫,老关记得和大家说说老韩的脚丫子是个啥味。”

而就在这样全镇积极应对寒冬的气氛中,外出跑商的吴崇明终于回来了。

这个有点发福的胖子,出去一趟竟神奇瘦下来,这让黎默言十分讶异,要知道即使参与训练,这家伙依旧是胖胖的,甚至还更胖了,结果出去一趟就瘦了,看来这一趟确实辛苦。

不过吴崇明带回来的物资十分丰厚。

他带回来一车棉花,小半车苹果苗、桃树和五株荔枝,黎默言抓起荔枝苗查看,这苗子真不大,还没她大腿高,枝条也不多,才五六条,不过叶片长得密,颜色瞧着也老练,即使被挖出一段时间,叶片也依旧精神,状态瞧着比其他果苗都好。

这让黎默言又惊又喜,荔枝这种水果本身价值就高,还有个妃子笑的别称,属于本身就难得,加上她私人领主的身份,更是难上加难,能弄到她已是非常惊讶,没想到还能买到品种如此好的。

“这几天好好休息,给你加奖金。”

吴崇明终于露出笑容,“有您这句话也是值了。”

除去果树,吴崇明还弄到一些牲口,可品种要单一许多,都是活鸡,不过羽毛颜色是黑的,面部与鸡冠同样是黑色。

“五黑鸡?”

吴崇明没想到大人竟连这都知晓,面色更加佩服,“是,和我们镇上现养的白羽鸡不同,五黑鸡能喜欢产蛋,而白羽鸡则容易生肉。”

黎默言点头,她对此是知晓的。

白羽鸡的生周期很短,一个月就很成熟,相对于产蛋,更多的是提供鸡肉,加上杂食啥都能吃,饲料转换肉的效率高,已经慢慢替代妖兽,成为镇子的主要肉类提供者,说实在话就算是猪,都没这只小小的鸡会长肉,长得真是忒快。

至于下蛋方面确实弱了点,鸡蛋也是非常美味的食物,炒蛋煎蛋荷包蛋她都很爱吃,现在吴崇明搞来另外下蛋的鸡种,倒是弥补这个缺陷,最有意思的是这两种鸡,一个全黑一个全白,颜色完全相反,辨认起来倒也方便。

游戏里不光是人身体素质强悍,这些家禽家畜也相当彪悍,闷在车里那么久,五百来只五黑鸡依旧活蹦乱跳,从车上下来就开始刨地找食物吃,叫声几乎要把天掀翻。

剩下的一车是棉花,虽然黎默言已经不缺棉花,但有总比没有好,全部送到棉被班,最后一样是最让她高兴的,“小麦?!”

她抓起一把褐黄的小麦,感受手中满满的感觉,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冬天的粮食有了。

本来她是打算种红薯的,现在白天温度够,红薯还能再长一段时间,即使到最冷几度的时候不长了,她也存够足够的食物,能吃到来年天气转暖,可有小麦后还种什么红薯啊,直接种小麦就行。

各种面点面条蛋糕,她早就嘴馋想吃了。

而且红薯应应急还行,真当一日三餐的主食吃,她总感觉吃得胃里难受,这玩意就没法连续吃。

黎默言查看吴崇明带回来的小麦数量,不太多,但足够种一亩,等这些种上长出小麦,就能慢慢将地里的红薯替代掉,到时候就以小麦为主食,红薯田种着的红薯就用来长藤喂猪。

和吴崇明一起跑商的账房,将这些日的账目交给她查阅,黎默言见吴崇明十分疲倦,累得眼睛都睁不开,就让人先去休息,自己翻开账本慢慢看。

毫不意外天河国人给她开了高价,这次带出去的铜钱,加上一路卖粮换到的钱,全部花光了。

她对此倒是没有心疼,反正现在领地内,用的不是铜板,这些钱放着也没作用,万一哪里天河国爆发起义,就会迅速贬值,如果天河国战败,那就会变成破铜烂铁一文不值,不像是白银和黄金,本身就是贵物,融了还能继续使用。

所以这点溢价她完全能接受,只要快点把铜钱花出去就好,要是天河国的钱庄愿意给她兑银子,那事情就简单了。

可惜估计是被下过死令,就连雷安虎这些偏向她的朝廷中人,都无法大规模给她换银子黄金,前几次交易时还见过碎银金元宝,之后用的都是铜板。

算了,等吴崇明休息两天,就让他继续带着铜钱去跑商,快点把铜钱换成实实在在的物资。

地里的众人见到小麦也是精神一阵,她挑了种植冠军,让对方种小麦,应该能种出更多,不单是她相信对方的技术,还有系统的依据。

原本谁作物种得更好,只是她私下里搞,给镇民一点激励的奖金,没想到有镇民两次拿到头衔后,居然多出一个buff,名字就叫种植冠军,由她种下的作物,可以增产百分之二十,还能让作物变得更加茁壮,抗病性耐寒耐热,各种抗性都有所提升,是非常厉害的buff,也很有作用,这简直是她的宝贝五星镇民。

第一次种植,主要是实验小麦的特性,以及生长周期。

它和水稻一样,是五天为一个生长周期,不过麦子和水稻不同,它不需要去壳,反而要倒入水里,饱满实沉的麦子会沉入水底,干瘪的则会浮起,飘起的这些就要舀掉,这样洗个三次,就能得到好麦子。

星光村有河,用竹篮装麦子放水里就行,不需要特意换水打水,这样能轻松许多,舀走的麦皮也不会浪费,是*同样是很好的饲料,鸡非常喜欢吃,吃了也爱下蛋长肉。

水洗出来的麦子之后就是晒干,为此还要注意天象,如果接下来几天连续下雨,麦子就不好洗以免发霉,不过倒是可以拿去土窑烤干,等彻底干燥后磨粉就能吃了。

可这里有个问题,镇子的人一天要吃的面粉肯定过万,靠磨盘来磨费力不说,效率也不够好。

黎默言望着穿过镇子哗哗流淌的河水,心中冒出一个念头,不如建造水车来磨面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