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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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公司大门,距离快餐店还有十多米远的时候,汤昼恒一下就注意到了那个坐在灯火通明的餐厅里的男生。

隔着巨大的落地玻璃,他看见一张空气般明净澄澈的脸。

那一刻,汤昼恒隐隐有所预感,这应该就是他。

尽管对方给人的感觉和他印象里不太一样。

汤昼恒很少想象别人的样子。在私信里,也只是觉得方柏嘉是个有点古灵精怪的、有时候有点脾气的alpha。

方柏嘉现实里看着其实很冷,长着一张不苟言笑的、让人觉得叛逆又不好惹的精致的脸。

汤昼恒没想过他会长得这么好看。

他站在街上观察了方柏嘉几秒,扶了扶脸上的口罩,推门进去,在店里找了个隐蔽的角落坐下。

方柏嘉在低头做试卷,因此没看见那个一身黑的、高挑得吓人的身影。

汤昼恒给他点了餐,发了信息,让保洁员去叫醒趴在桌上准备睡觉的男生。

看见对方懵然又状况外地看手机的样子,他就知道自己没认错人。

然后他开始思考,自己到底要怎么帮助对方。

汤昼恒的脑子里很快冒出一个主意。

“……怪不得。”方柏嘉说,“我就说你怎么就听了我一首歌就劝我去你们公司了,原来是知道我长什么样。”

他装模作样地哼了一声,仿佛在摇尾巴似的,有点得意起来:“本人确实长得很有姿色。”

汤昼恒淡笑着附和他:“你是很好看,性格很可爱,很坚强。像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流浪也能把自己照顾得很好的小狗,有着非常旺盛的生命力,在很努力地生活。我就想,要是能帮到你什么就好了。”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里,方柏嘉的鼻子竟然又酸了酸。

他有些夸张地皱了下鼻子,谴责般地忽然提高嗓音道:“什么啊,你居然说我是小狗!而且居然把我很好看放在第一个说……”

方柏嘉停了停:“你该不会一开始就对我见色起意吧?”

“。”

汤昼恒提起嘴角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而是又将方柏嘉揽进怀里,抓起他那只刚刚还在自己胸口作乱的手,和他十指交扣。

突然看似漫不经心地话题一变,转到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地方:“你应该知道,我来自小地方的乡村。”

汤昼恒家里的条件一般,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外出打工,汤昼恒是留守儿童,由家中的亲戚帮忙养大。

他对自己出生地的第一印象,是从屋子里出门左拐就是稻田;是村子里唯一的娱乐活动就是到大路上去赶集;是他到了十几岁时,每周日要坐两个小时的车去镇上的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上学,直到下周五才回来。

那里的学生绝大部分上完初中就会出去打工,校园里的氛围差得一塌糊涂,老师唯一的目标就是让他们不在这个年纪通过怀孕和打架的方式弄出人命。

汤昼恒很小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和这里的人不一样。

他每次走在路上,脑海里都会冷不丁在想:

那些站在学校的门口聊着黄段子抽烟,坐在破旧的网吧里骂着脏话吞云吐雾,到了一定年纪就去电子厂做工的人,知道自己未来的人生道路一眼看得到头吗?

难道我的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吗?

他在乡下一直生长到13岁。

命运的转折点就在这年,有知名导演到他出生的地方拍摄电影,想在当地村里选一些原汁原味的中学生入镜,汤昼恒赫然在列。

好看的人从小就好看到大,饶是当时刚上初中的汤昼恒,看起来也和周围其他小孩不一样。用周红绮的话说,是那种一打眼就知道长大了会是个大帅哥的长相。

周红绮——山川相缭的老板,曾经的omega大花,在剧组一眼就看中了汤昼恒,认为他是一个好苗子,在和当时的公司确认后,问他想不想和自己一起去首都。

亲戚们都劝汤昼恒别去。他是小地方出来的小人物,怎么能梦想成为大明星?

在他们的描述中,首都变成了由金属森林铸成的猛兽,随时会把汤昼恒吃掉。

可谁也劝不动十几岁的男生想出去闯一闯的决心。

汤昼恒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大城市的怀抱。

起初的一切对他来说都还很陌生,也很让人兴奋。

然而汤昼恒逐渐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周红绮牵线把他签进公司,自己却也只是听公司安排的演员,没太大话语权。

后面的好几年里,汤昼恒都只能演一些边角的小角色,其中也不乏快开拍时被人换下来,或者因为没名气而被刁难的情况。

他就这么始终保持在不温不火的状态,偶尔有那么一部剧有了水花,带来点些知名度,大多又都因为后续资源没跟上,再度慢慢沉寂下来。

一直到十七岁,周红绮攒够人脉,出来自立门户单干,顺道把汤昼恒也带走了。

“那两三年,我都生活在一种有点混沌的状态里。”汤昼恒说。

那段时间的他,其实是有些失去动力的。

他雄心勃勃地来到大城市,想要崭露头角,以为是金子总会发光,自己生而不同。

可是首都遍地是黄金。

四年的职业生涯,让他变得比同龄人都远要早熟。汤昼恒兜兜转转,却觉得自己还在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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