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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云闭着眼睛,耳边传来衣料摩擦之声,未几,叶英淡淡的声音才响起:“二弟,我们走。”
她抬眼去瞧,叶英已经换好白鹿皮做的弁服,配上白屦,缁px纯,边饰半寸,整个人气质由方才飘逸的古朴转为洒脱的英气。
人家说白衣最不挑人,也最挑人。不挑人之处在于,就是乞丐穿上白衣,也多了几分气质;而挑人之处在于,真正把白衣穿的出风华绝代的人,实在少之又少。
叶英骨子里就带着种清华之气,白衣便足以显示其本色,衬出其风华,玄裳缁衣显得古朴,窄袖弁服,则显得少年意气,英姿勃发。
叶晖在屏风后看了看随着叶英走出来的阿云,一脸的疑惑,好端端的,换个衣服脸红成这样,该不会……
脑补帝眼珠子一转,又开始各种脑补,冷不防被自家大哥拍了一下,才如梦方醒的跟在后面出去了。
阿云自然看到了叶晖那古古怪怪的表情,又想起方才那几乎叫她喷血的场景,瞬间无奈。
庄花你不懂别乱来好伐?
真是跟个纯洁的男人没法说……
阿云等着叶英二加玉簪完了,就坐在一边没动了。叶晖跟着他去换了衣服出来,她才喝了不过小半盏茶,剩下的大半,全都喂了大地母亲……
阿云盯着眼前的人,以为自己花了眼。
明黄衣袍,暗绣云纹,袖口缘皂,剑冢的图案以银线绣在袖口之上三寸的位置,剑锋处绣的栩栩如生,似乎即刻就要破空而出,肩部以上挂着秘银硬甲,雕饰浮纹,身后披风落下,逶迤曳地。
若非眼前之人还是一头青丝,她简直要怀疑自己又回到了夕照山庄的那段岁月。
叶英抬手摸了摸她的发顶:“惊讶?”
“没有,”她低垂下眼帘,“只是觉得,有些遥远。”
叶英沉默了一会儿,又道:“世易时移,人心不移,何以谓之远?”
阿云勉强一笑,拉着他崭新而华丽的衣袖,轻声道:“去吧,我等你。”
她目送着叶英的身影走远,便从小门溜了出去,挤到宾客之中,站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踮着脚尖瞧着。
叶孟秋在亲自为叶英戴上金黄的缨冠簪上墨玉发簪后,朝着宾客们做了个揖,道:“今日我叶孟秋在此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宣布,还请诸位做个见证。”
藏剑诸人看少庄主这一身打扮,大概都知道庄主要干什么了,虽觉得惊讶,却也没有表现在脸上。
宾客却不知所以,相互之间,已有人开始悄声低语了。
“我儿叶英,如今业已成年,长子承业,天经地义,今日我叶孟秋就将庄主之位传给他,从今以后,叶英就是藏剑的庄主。”叶孟秋故意用了内力,让每一个人都能听到。
从今以后,叶英就是藏剑的庄主。
宾客们都反应过来,纷纷表示祝贺,阿云隔着攒动的人山人海,看着那个方才加冠的青年男子,明珠现世,宝剑出匣,原是锋芒初显,明光千里,不可一世,他却因着三百年的岁月积淀下的风度而越显沉着,愈显风华。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总会有那么一天的呢。
阿云转身背离了人潮涌动的方向,沿着不起眼的小径慢慢走回天泽楼。
草木尤带着湿气,沾湿了她的衣裳,高大的树木之上,绿叶相交,而阳光就透过那些细细密密的缝隙,洒在她的脸上。
她找了处比较干燥的草地,抱膝而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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