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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这话怎么说的总感觉哪里怪怪的?
但福尔摩斯这平常的态度让比利瞬间松口气,伸手将毯子抓到怀中:“那我先去洗漱,之后再换睡衣出来。”
福尔摩斯当即点头。
接下来的进程就很是顺利了,就跟之前福尔摩斯训练比利怎么缩狗耳朵一样,福尔摩斯用自己的话语模拟出危险的情况,让比利必须把狗尾巴收回去。
不过相比于狗耳朵,福尔摩斯会拿出自己的手杖来威胁比利的尾巴,虽然知道福尔摩斯肯定不会真的打到他的尾巴,但是比利确实感受到了真切的威胁。
最主要的是他的尾巴也太不听话了吧,一旦放出来就开始疯狂摇摆,坐在沙发上的他都感觉自己的尾巴就像是一个扫沙发的刷子一样在那来回扫着。
为什么他看其他狗在紧绷着神经的时候尾巴不会摇摆,但到他这里他的尾巴时刻都在疯狂摇摆着,就像是看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或者喜欢的事物一样。
然后比利就忽然想起了他眼前真的有他喜欢的事物,那就是福尔摩斯。
偷偷瞟了一眼福尔摩斯,又重新将视线落到自己身后的尾巴上,他的尾巴果然摇摆的更加欢快了,刷刷刷的动静更加明显。
比利:……他的这个尾巴简直太可恶了,简直是泄露他心声的可怕东西!
希望福尔摩斯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不过现在可是在黑暗之中,他能够凭借夜视能力清晰地看到福尔摩斯的表情,但福尔摩斯看清他的表情恐怕不太行吧?
这让比利悬起的心立马又放了下来,紧接着又投入到了紧迫的训练之中,因为福尔摩斯的手杖又打了过来。
这一晚的训练让比利觉得自己有些精疲力竭,尤其是他那不听使唤的尾巴,现在他只能勉强控制住自己的尾巴不要太过胡乱摇摆,但是怎么把它收回去依旧没有什么头绪。
不过第2天比利就将昨晚训练的苦报复了回去,他将关于指纹的信全都放到了福尔摩斯面前。
昨天比利就将这些信大概分了一下类,侦探笔记杂志社转寄过来的信被他挑选了出来,这些只能由他回信,剩下的却是福尔摩斯也可以回信的,毕竟这些信绝大多数都是寄给他跟福尔摩斯两个人的。
虽然比利是第二作者,但是福尔摩斯的名气比前面两个的名气都大,而且比利跟福尔摩斯还都留的同样的地址,既然想要寄信当然是要给两个人一起写更加划算。
“昨天雷斯垂德过来说关于指纹系统推广的事情,已经下发了文件,过几天各个地方的警察就要赶到伦敦来学习指纹鉴别跟建立系统的事,他邀请我当老师,我昨天已经答应下来。因为马上就要开课了,所以关于之前的教案我需要修改一下,没有时间写回信。现在你关于胃容物的实验也都做完了,正好你把这些信全都回了吧。”
比利给出的理由光明正大,福尔摩斯脸上很不高兴,但是看着这些信,还有比利目光的逼视,最终还是不情不愿的将这些信接了过来。
“这可是写给我们两个人的信,你上完课之后也要看。”福尔摩斯最终如此说道,显然对于自己一个人看这些信还是有些不爽。
对于看信这件事比利却没有什么负担,对于福尔摩斯的话答应的很是爽快:“那等我忙完了就把信看完,麻烦夏洛克你回信了。”
说完比利就心情愉快的去改教案去了,即使知道过不了几天自己就要面临一群很有可能很愚笨的学生,但是让福尔摩斯吃瘪这件事还是令他很开心。
谁叫前一天对方将这些事情甩给了他?哼哼,现在可被他又甩了回去。
所有警察都到达培训班之后,比利终于开始上课。
然后他彻底明白过来为什么有上辈子杀人这辈子教书这种话。
之前他教苏格兰场就那么几个警察学习指纹鉴别这件事,就已经有时候会被气到了,但现在教导二十多个人学习,那就可不是单单被偶尔气到,而是时常被他们的愚蠢气到。
怎么他们会这么蠢,明明他跟福尔摩斯与亨利写的文章里就已经详细说明了指纹的运用与鉴别,之前遇到的那几个侦探也只是拿着文章仔细看,外加看过他提取指纹跟鉴别指纹就能迅速捕捉到重点并应用到实践上,为什么这些警察比那些业余的侦探还要蠢,教半天都教不会!
不是,被选拔过来的这些警察不应该是所有警察里面更为聪明一些的吗?
后来比利才从雷斯垂德那里了解到,不少地方警局还是对于指纹系统这件事保持怀疑态度,即使有福尔摩斯这个著名侦探做招牌,但他们还是不舍得将脑子最灵活的人派过来,毕竟他们办案的时候还要用呢。
甚至有抵触的人干脆派了最好吃懒做的人过来。
失踪的画展主人
比利深吸一口气,感觉自己额头的青筋都在跳,怎么会这样!
即使知道了事情真相,但比利还是得教下去,毕竟那些警局也是按照文件要求派人过来学习的,不是吗?
要是这些警察都学不会的话怎么推广指纹系统,这些警察在各地也是很忙碌的,他们可没时间再派人过来来伦敦学习。
所以即使知道这些警察里有的愚蠢的过头,但是比利还是得压下火去耐着性子教导他们。
反正在上课的这段时间里,比利的脾气是越来越暴,都快到了一点就炸的程度。
这让上个案子受挫,回完信之后陷入无聊境地心情也很是不开心的福尔摩斯都不敢在这个时候招惹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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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wb小长衿刑水水穿成一只很弱的桃妖。为救朋友,她追着赫连生走过千山万水,目睹他无情收妖,见过他又凶又残忍的模样,还被不耐烦的他拽树上捆着,凶狠地威胁她别跟。这样凉薄的人,身上应当是没有温情的。邢水水从那天起就明白倘若有一天身份败露一定不能犹豫,必须对他下狠手才能活命。妖与天师本就是两路人。赫连生是灵山最优秀的天师。*刑水水身份暴露那天。春雨冰冷。她被灵山衆天师逼得穷途末路,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一上,被雨水浸透。谁都没想到,这个灵山成立以来最惊才绝艳的少年竟会拔剑对准昔日恩师,护在她身前,用满目疮痍的身体换她逃出升天。世人都说赫连生疯了,竟为了一只小妖怪背弃自己的信仰。到头来,他却被所护之人执灵刃捅进心口,毁了此生唯一的温情。*这麽多年,他们都说,赫连生在找一个人。待他找到,她一定会生不如死,谁都知道赫连生这人太过病态。可当他找到她了。刑水水缩着身子惊慌看他。赫连生没有像当年一样凶狠待她,而是手撑在她耳边对她说刑水水,我也可以很温柔。操,别躲了好吗,再他妈捅一百刀也不恨你。初见觉得他太过凉薄。可是这个世间最凉薄的人会为一人疯狂。也为她,与全世界为敌。可爱妹宝×超凶的霸王bking●HE双洁双初恋,那一刀是误会●男追女,前世今生,非救赎,有系统,但存在感低●谢绝扒文扒榜!!!!!!!!!预收还魂我死的那年雪下的很大。那时恍惚看着蜡烛灯芯好像做了两个梦。第一个梦是回到出嫁前,我最爱他的年岁。那时我还是京城名门闺秀,很容易撞邪。初遇少年修士时他对我不好,但後面悉心护着我,让我也能春夜平安出游,挑灯看尽人间烟火。要是梦停留在这就好了。我无数次想。这样就能忘了婚後所受的冷落。即便我拖着缠绵病体走到炼剑的火焰旁,期待他能挽留一声阿铃,别向前了。他会的吧。可我纵身跳下去,也没听见他开口。死太早就不知道,真正的少年其实早死在了我出嫁那年,我嫁的根本就不是他。我只记得那天蜡烛在哭,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满屋子的雪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也见过的。在我死後大雪不停不休,有一只魔发疯似地找我,将我那夫君丢进万魔窟化成血水。少年回来了,却早已物是人非。他坐在万千尸骨上抱着我流下血泪。他说阿铃别向前了,别向前了,再向前过了奈何桥就会忘记他了。这第二梦就是我出嫁那天了。我恍惚间看见那连绵十里的红妆,我的花轿曾与一名少年的棺材擦肩而过。那时纸钱满天飞。我什麽也不懂,还为这战死在魔手中的少年惋惜,那麽年轻,徒留满纸荒唐。听闻这段风月往事我也曾随他们一同叹息。那时我已将泪水还给人间,白日飞升成仙。听说後来,人间最阴暗的魔抱着我的尸骨,日日夜夜为我还魂。温柔名门闺秀×赤诚少年仙君●正文第三人称,没有失忆情节,女主跳火为渡劫,看似很BE实则HE●设定灵感来源红楼梦内容标签灵异神怪情有独钟穿越时空重生甜文史诗奇幻刑水水赫连生小水赫(hè)连喵。喵。喵。一句话简介为你甘愿赴死,为你与世界为敌立意面对生活积极努力,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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