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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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心说你是个什么熊孩子?不光强盗,恐怕还兼职干过采花贼吧?一会儿公主抱,一会儿勾下巴,都是些调戏小姑娘的流氓招,你小子倒是挺熟练啊?

网吧小老板日常面对熊孩子,四舍五入就是中学老师,难免有点儿职业病,看到欠教育的孩子就觉得十分手痒。

林牧盯着凌成尧看了一会儿,忽然抬手,白白净净的手指摸上那张帅脸,捏住面颊,然后用力一拧。

凌成尧:“……”

还真是从没受过这种待遇。

他皱了皱眉,有些意外地看着林牧,总觉得对方反应和自己想象中不太一样,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反应。

“对待救命恩人是你这种态度吗?”林牧又捏了一下,收手把危险人物扣在自己下巴上的爪子拍开,正义凛然地说:“年轻人,得学会尊老爱幼。”

凌成尧用手背蹭了蹭被林牧捏到泛红的面皮,看着眼前瘦瘦小小一只,仗着身高优势,以一种摸顶赐福的姿态,将手掌覆在林牧头上,“嗯,爱幼。”

林牧再次把他拍开,“我是让你尊老。”

凌成尧:“……尊老?”

前路不通,林牧转了个方向另寻出去,背着双手,像个老学究,“保镖就保镖,没事儿不要动手动脚,你既然要跟着我,咱们就得定定规矩。”

小巨蛋在林牧脚边蹭蹭,原地蹦了两下,似乎在表示同意。

凌成尧沉默地走了一会儿,眉头皱了又皱,终于忍不住问:“你今年多大?”

林牧瞥他一眼,“反正比你大。”

“你知道我的年纪?”

林牧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在凌成尧肩上拍拍,“年轻人,多学着点儿吧,这叫生活阅历。”

凌成尧眯着眼睛打量林牧,“你?很有生活阅历?”

林牧大概对自己的新定位十分满意,又冷飕飕地补上一句,“像你这种毛头小子,给我当儿子都嫌太小。”

凌成尧:“……”

不好意思,我也没想当你儿子。

剩下的行程还算顺利,至少没再遇到醉鬼打劫,两人一路走街串巷,早出晚归,着实摸到了不少犄角旮旯里的细节。

进门之后,林牧习惯性觉得,自己应该像以前陪长辈逛街一样觉得腰腿酸疼,但直到坐下,他才后知后觉,自己并没觉得累,一定要说的话,反而有种做了热身运动似的轻松。

外星人体力还挺好的。

他把衣兜里的几颗花生拿出来,这是早上出门时带着当零嘴儿的,但实在没舍得吃,一九九八没有驴他,新鲜种子在这时代确实非常值钱,而且可能比他之前想象的更加珍贵。

他这一天通过深入基层,和外星老百姓来了一次非常“和平友好”的交流,一个酸橘子拆成12份,换了十三份很接地气的情报。

为什么要用橘子换情报?

所谓马瘦毛长,这些底层民众上到八十下到三岁,就没有一个不勤(见)俭(钱)持(眼)家(开)的,你不拿出一点儿甜头,根本套不出任何有用信息。

当时林牧身上只有三种可以用来交换的物件儿——营养剂、花生、酸橘子,前两个一个不够看,一个太扎眼,只有橘子比较合适,新鲜水果在这星球上绝对也是稀缺物资,而且橘子是无籽品种,分了也不心疼,何况实在太酸了,林牧也不爱吃。

为什么12换13?因为最后遇到一对双胞胎,两人亲兄弟明算账,当场打了一架没出结果,后来硬是拿秤秤着,把一瓣橘子分了。

林牧之前想的都是怎么把种子出手,但现在不一样了,在无法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贸然把种子拿出去卖,这东西比他想象中的贵重多了,属于那种可以为之开战的稀缺资源,如果被那些本地势力知道他手里存了这么多“原生种子”,不要说赚钱,他整个人都要被抓去大卸八块。

兔子不吃窝边草,他得想办法,把种子运到其它星球出手。

……

凌成尧在一旁看着林牧,觉得他思考问题时眉心皱起的小鼓包十分有趣,看着看着,林牧在百忙之中抬了抬眼,两边对上视线,凌成尧立刻扔出早就准备好的问题,“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林牧脱口而出,“打算把你卖了。”

从小到大攒下来的自尊心在一天之内遭到前所未有的打击,凌成尧抿了抿略显紧绷的唇线,有点刻意地勾了勾嘴角,“嗯?”

林牧在心里算账,“你知道自己欠我多少钱吗?”

一颗巨蛋9

一个问题挖开黑历史,凌成尧目前为止最大的人生污点像一根狗尾巴草,插在头顶迎风招摇。

他皱了皱眉,挺拔的背脊绷得有些僵硬,“多少?”

林牧一脸“年纪轻轻居然如此健忘”的表情,叫了一声“蛋挞”,接住跳弹过来的小巨蛋,在它头顶摸摸,让它吐出拿仅存的半瓶蜂蜜,冲凌成尧晃了几下,又很抠门儿地立刻收了回去。

凌成尧想起自己偷吃蜂蜜的丢人事迹,略薄的嘴唇抿了抿,微张开一条窄缝,闭上,又再次张开,低声道:“我会还的。”

林牧摆摆手,示意还不还的先不说了,你只要别再惹事我就谢谢你大爷了。

他本来觉得,一瓶蜂蜜换一条项链属于正常礼尚往来,虽然是条“反科学”项链,但面儿上也还说得过去,经过这趟出门考察,他才头疼地发现——亏了。

亏大发了。

这世界不止种子金贵,蜂蜜也值钱得令人发指,当然,不是那种在农业星球泛滥的“文明之蜜”,而是像原生种子一样的原生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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