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9章(第2页)

沈媞月收回剑,拎起兔耳:“我瞧着怎么丰腴这么多?”

小白委屈得咩咩叫,极力想证明自己没胖。

“姐姐可要看好它,邬长老最讨厌这些混血种,前些时日它闯进飘渺阁,差点被打死。”

“不会发生这种事,”鹤青沉声,无比笃定,“它不可能受任何伤害。”

“哦?”

姜棠饶有兴趣:“您凭什么保证?”

他似乎不愿多谈这个话题:“我会及时赶到。”

“及时?仙尊是觉得姐姐单纯好骗吗?”她露出一抹冷笑,“谁不知天清峰江长老曾立下重誓,绝不插手门中事务,违誓则道心破碎,您过去可就坏了规矩。何况等您得知消息,小白早就魂飞魄散了。”

沈媞月微微皱眉,姜棠在人前一向装得温顺乖巧,怎么今天变得咄咄逼人,毫不退让。

“我虽住在天清峰,但并不受江时筠管控。”

鹤青眉间含着阴霾,眼里没什么温度,往日面对弟子诘问,他根本不屑多做解释,如今能耐着性子回答,已算屈指可数:“我承诺的事一定会做到,若你还这般不懂规矩,以后不必来此。”

“我不来事小,姐姐若被骗那才是我的不是。”

姜棠不慌不忙,从小白背上揪下一撮毛,轻轻吹了吹。

白毛如蒲公英飞散在空中,悠悠飘向地面,触地的那一霎那,幻化成数只兔子,四散奔逃。

她勾起唇角:“我真是好奇,如此出神入化的点灵之术,怎么会被下在一只兔子身上?想必是这人居心叵测,想用小白拿捏姐姐。”

沈媞月扒开小白的毛,果真有淡淡的灵力流动。比起上回的纸船,这次要从活物上化灵,难度不可相提并论,需要耗费大量灵力,若非修为深厚,绝不可能做到。

姜棠话锋一转,变得彬彬有礼:“不过若是仙尊所为,那一定是为姐姐好,我也能放下心来。”

“想必您与姐姐还有事相谈,我就不多打扰了。”

她已经得到想要的答案,敷衍地行了个礼,哼着歌下山。

“点灵很难吗?”沈媞月收回视线,“我阿娘会,你也会。”

鹤青正想着若是她问刚刚的问题,该怎么搪塞过去,闻言一愣:“入门不难,难的是更进一步。”

他随意地扫了一眼,折下一根树枝,手指在空中轻划,树枝转眼变成一只蝴蝶,轻盈地在阳光下飞舞,落在少女的指尖上。

她轻轻碰了下还在颤抖的翅膀:“好粗糙,跟树皮一样……”

“我说它简单也是因为化形容易,但若是细微之处处理不好,形似而神不似,就会一眼识破。”

鹤青把蝴蝶收回:“都说修为高深者能点出近似人的灵,可哪有那么容易,这么多年我只见过一人能做到。”

“谁?”沈媞月已经猜到答案,“是江长老吧。”

江时筠是世上最擅点灵术之人,若她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