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8第八章(第2页)

薛清芷没听清他含糊的话,不悦地皱起了眉,视线不经意地往下瞥了一眼,却见茶水溅湿了邬琅的衣裳,湿淋淋地紧贴着他单薄的身子,将紧实的薄肌线条勾勒得分明。

胸口洇湿的雪纱下,隐约可见银钉的形状。

薛清芷起了兴致。

没去管他一身的狼狈,她径自拽起邬琅口中那截烫伤的红.舌,少年被牵着,跟在她脚边踉跄膝行着往床榻去。

“好生伺候本宫,今日便饶过你。”

*

昨夜落了场雨。

细绿枝叶打得透湿,经了清晨的日头一照,满院都是潮湿盎然的春意。

用过早膳,薛筠意便吩咐墨楹推她出来吹吹风。

她记得姜皇后在世的时候,最喜欢这样的天气。雨后初晴,一切都洗得透亮,姜皇后便牵着她的手,领着她登上观星楼,朝宫墙外看去。

姜皇后会指着北边,告诉她那便是寒州的方向,舅舅和外祖父都在那里,等再过几年,便能回京与她们团圆。年幼的她听得懵懂,只将团圆二字记得清楚,可直到姜皇后含恨闭上眼,姜家人还是没有回京。

薛筠意知道,是皇帝不许他们回来。

为着姜皇后的事,皇帝恨极了姜家,恨姜家占去了那母仪天下的皇后之位,而他心尖上的那位琅州江氏,只能屈居人下,成了妃妾。

真可笑啊。

明明当初求着姜家相助的人是他,如今恨姜家的人也是他。

自古以来,多少君臣反目,大多都是臣子功劳太盛之故,姜家深谙此理,将独女嫁入宫中,不过是想让皇帝记着昔日姜家的情分。且若非那已故的太后于姜家有些恩情,姜家怎会在先帝四子中,选了个最平庸的教他做了皇帝?

立姜氏女为后之事,皇帝答应得痛快,也办得痛快。可登基后没多久,琅州大旱,皇帝亲赴琅州考察民情,竟对那州府之女一见倾心。

旁人提起,至多慨叹一句皇帝多情,又哪敢提负心二字。

这些话,都是姜皇后身边的大宫女阿菀悄悄告诉她的。那时阿菀扶着姜皇后的棺椁哭得喘不过气,她说娘娘可怜,生前没有家人陪伴,死后万不能再让娘娘孤零零一人,于是便一头撞了棺,随姜皇后去了。

“殿下想什么呢?这样出神。”墨楹笑着问道,“今日天气好,奴婢推殿下去御花园走走可好?听说园子里的花已经开了不少,可好看啦。”

薛筠意回过神,摇了摇头。答应薛清芷的画还未画完,再歇上一刻钟,便得动身往凝华宫去了。

一阵脚步声穿过庭院传来,薛筠意抬起头,见来人是青黛,不由微微蹙眉。

“何事?”

“殿下万安。”青黛朝她福了福身,脸上仍旧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神情,“二公主昨日新得了匹好马,早便听闻殿下极擅骑射之术,所以二公主特意命奴婢请殿下过去,指点一二。”

墨楹听了这话,气得连规矩都顾不上了,脱口便骂:“二公主是贵人多忘事,还是存心找殿下的不痛快?是她害得殿下整日只能与轮椅为伴,如今却又装模作样地说什么请殿下指点她骑射之术,这不是故意往殿下的痛处戳吗?”

青黛只端着笑:“奴婢只是奉命过来传个话。”

墨楹气鼓鼓地瞪着她,只恨不能再骂几句解气,薛筠意握住她手腕,示意她不必多言。

“难得妹妹相邀,本宫自然不好拂了妹妹的盛情。只是本宫如今身子不好,骑射又是极费气力之事,今日,怕是就不能为妹妹作画了。”薛筠意看向青黛,声音平静。

她答应得如此痛快,倒是让青黛愣了一瞬。

“这、这是自然,那画本也不急,赶在二公主册封大典前画完就成。”青黛侧过身,生怕薛筠意反悔似的,试探着问道,“那,奴婢这便带您去凝华宫?”

“嗯。”

见薛筠意当真答应了,墨楹不由着急起来,担忧地拉住了她的衣袖。

薛筠意弯唇笑了下,让墨楹不必担心。

她何尝不知,薛清芷不过是想借着学骑射的名头来讥讽她这双残废了的腿,可她若不去,只会让薛清芷更加得意。

母后曾教导过她,她身上流着姜家的血,无论身处何种境地,都需记着姜家的风骨,万不可轻易低头,叫人看轻了。

她的腿虽然废了,但也并非完全不能骑马。只是腿上没了知觉,无法发力,上下马背时需得旁人帮着,再者,必得是温驯些的马,才好掌控。

轮椅行至凝华宫,青黛在前面引路,带着薛筠意往西南角去。

那里有一道偏门,出去后顺着宫道西行百步,便是宫中一处荒弃多年的校场。因离凝华宫极近,皇帝便命人收拾了一番,专门用作薛清芷练习骑射之地。

“前头便是马厩了,还请殿下先挑一匹合适的马。”青黛转过脸来,笑吟吟道。

凝华宫中有宝马十余匹,薛清芷虽不喜这些,但皇帝每每得了好马,依旧总是往她宫里送。

薛筠意视线漫不经心地扫过去,忽而愣住,她惊愕地发现,那马厩的栏杆旁,竟拴着个清瘦不堪的少年。

——是邬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