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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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集市狗摊主动抬价(第1页)

前方的狼狗又名狼青

身体皮实抗造,动作迅速,性格凶猛,灵敏。

生存能力贼强。

不论春夏秋冬,都能灵活地在山里配合主人狩猎。

除此之外。

狼狗最大的特点是不挑食。

给肉吃肉,没肉吃粮。

细粮粗粮全都行。

主打一个不挑食。

当然。

狼狗虽然不挑食,但也不能真的顿顿喂粗粮。

养狗和养猪一个道理。

喂得越好长得越壮。

完全被驯服的狼狗,甚至敢正面搏杀黑瞎子。

之所以又被称为狼青。

多少与这种狗的前世今生有关。

狼狗属于混血犬。

不少当地人认为这种狗是鬼子的军犬和当地土狗混血生出了的。

还有人讲。

狼狗狼狗,自然是狼和狗配出来的。

到底咋回事,没人说得清楚。

一些和小鬼子有不共戴天之仇的当地人,往往用狼青称呼。

忌讳听到狼狗这个词。

无他。

小鬼子的军犬和鬼子一个德行,都叽霸该千刀万剐。

“爷们,够来瞅瞅啊。”

摊主人虽老,眼光却挺毒。

一眼瞧出王川的感兴趣,满脸堆笑地招呼王川靠近了看看。

“呦,大爷,这是狼狗的崽子。”

王川的走过去细看,发现狼狗侧面还趴着几只小奶狗。

“不瞒你说,我年轻时是个赶山人,养了个狗帮,年岁大了干不动了别的,也就能捣鼓捣鼓这些狗。”

老大爷摸了摸大狼狗的脑袋。

炫耀自家狗帮鼎盛时期,曾经有二十六头猎犬。

论起捣鼓猎犬,方圆百里找不到第二个比他更有本事的赶山人。

“爷们,你别看这只狼狗浑身都是伤痕,干起仗来猛着呢,这道伤是它和土豹子拼命留下的,这两道疤是野猪造成的。”

“还有这里,知道是啥不?黑瞎子!”

老大爷如数家珍,介绍着自家狼狗身上各处伤疤的来历。

每一道伤疤都代表着一场恶战。

围观的当地百姓听得连连咋舌。

和这些猛兽拼命,能活下来属实不易。

“大伙也都瞧见了,老汉我今年七十三岁,俗话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寻思着将这条头狗卖了,置办一口薄皮棺材,免得死后被人卷吧卷吧,一张草席就给埋了。”

众人听过老大爷描述得知,这是他家狗帮的最后一条狗,也是最恶的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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