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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隆隆!钉着马蹄铁的骏马带动着如雷的蹄声和漫天的烟尘,马背上的白马义从如同地狱里冲出来的白色幽灵一般,在王庭之内风驰电掣般席卷而来。赵云一马当先,冲进了惊慌失措的鲜卑军人群,银枪挥舞,上下翻飞,一蓬蓬鲜血飞扬,一个个鲜卑人被挑翻在地。身后的白马义从紧紧跟随而来,一排排长刀大肆收割着鲜卑人的人头。呜呜呜~苍凉而悠远的号角声连绵不绝的响起,这恐怕是檀石槐建立弹汗山王庭以来,王庭第一次遭遇袭击。多少年来,只有他们劫掠和杀戮汉人,何曾见到汉人反过来端他们老窝的事情。匆匆聚集起来的鲜卑人还没有来得及站稳脚跟,就见一股雪白的滔天巨浪席卷而来,未及靠近,便已先射出了弩箭,有的鲜卑人刚刚跳上战马,便被弩箭射倒于马下,接着被践踏为肉泥。一名领头的千夫长有点懵了,完全没反应过来,用鲜卑语大声喊道:“什么人袭击,什么人袭击!”话音未落,一骑疾奔而来,龙当亮银枪在空中划出一道诡异的弧线,他未来得及招架,便已被挑上了空中,然后重重的摔落在地,咽喉处早已被透穿,鲜血喷洒了一地。赵云杀死那名千夫长之后,马势继续向前疾冲,长枪不停的挑刺,枪刃过处,血肉横飞,马前根本无一合之敌。群龙无首的鲜卑人,根本不能组织起有效的抵抗,只能任白马义从践踏和蹂躏,占地数里的王庭被白马义从杀了个对穿。尤其是那些乌桓辅兵,难得大显身手一番,出手格外的狠辣,只杀的王庭之内鲜血遍地,血流成河。赵云调转马头,高声喝道:“凿穿,凿穿……”恐怖的凿穿在王庭的营地中往返不停,遇到上马抵抗者立即冲杀,将整个鲜卑王庭变成了修罗地狱。人群中的公孙白,开始还担心汉人被误杀,后来才发现城内很少见到汉人,偶尔见到几个汉人,都自觉的躲到一旁,举起双手,眼中充满极度兴奋之情,经过他们身旁之时,可以听到他们嘶声的叫喊“王师……王师……”。很显然,作为奴仆的汉人,一大早就被鲜卑人赶出去牧马和捡马粪去了,留在城内的汉人极少。凡是上马的鲜卑人,立即遭到无情的攻击和屠杀,在两千多白马义从的冲杀之下,群龙无首的鲜卑人最终彻底放弃了抵抗。正午时分,战斗终于停止。除去战死的和逃走的,王庭之中被俘虏的鲜卑人足足有三万多人。“高过车轴者的男子,全部赶出城外。低于车轴的男子和女人,可留在城内。”公孙白喝令道。于是,一万多青壮男子被驱赶出了王庭,汇集在王庭之前的草原上,被一把把臂张弩包围在圆圈中间。那些青壮鲜卑人终于发现这群袭击他们的魔鬼的装束,正是和传说中的那只当年凭二十骑击败他们鲜卑八百骑的白马义从时,终于彻底被震慑住了,虽然他们有万余人,而外围的白马义从不过一千余人,却无人敢再反抗。叩嗒嗒~随着一阵马蹄声,公孙白纵马与赵云和郭嘉两人缓步进入包围圈内。一见到公孙白,几名衣着精美的鲜卑人立即疯狂的冲了上来,迎着公孙白跪拜了下来,呜哩哇啦的说着什么。“他们说,他们是鲜卑的贵族子弟,希望能请亭侯高抬贵手,他们愿献出家中的财宝、牛羊和奴隶。”有人翻译道。公孙白淡淡的笑了笑,对身后几名侍卫喝道:“挡在老子面前碍事,杀了他们!”身后的几名侍卫立即疾奔而出,手中的长刀高高的扬起,那几名鲜卑贵族子弟立即惨叫着倒在血泊之中。“住手!住手!”一个少女从背后冲来,一面阻止绝望的鲜卑人的骚动,一边对公孙白大声喊道:“这位少将军,就算我们鲜卑王有冒犯过阁下,但是大汉乃礼仪之邦,岂可杀戮俘虏?赶尽杀绝,可不是大汉上国的风范!”此女居然会汉语?公孙白心中一动,却见此女大约二八年华,皮肤略黑,但是明眸皓齿,眉目如画,倒也极具风情,但是比起张墨和小蝶都要逊色几分。他缓缓的纵马走了过去,白皙而柔美的脸庞,墨玉般的眼睛,却透着一股凌厉的杀气,他手中鞭杆朝她一指:“你是何人?”“我是拓跋部落豪帅的女儿,鲜卑王子阿古木郎的未婚妻,我叫阿依慕。”原来是阿古木郎的未婚妻,四周的白马义从莫名的被戳中了笑点,想起那被阉割的鲜卑王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公孙白也忍不住露出了笑意,细细的盯了一下阿依慕的脸蛋,突然回转身来,望向郭嘉,眼见这小子色迷迷的,轻轻笑道:“便宜你了。”郭嘉嘿嘿低笑道:“须用绳子捆绑才行,不然要是捅我一刀就不好玩了。”公孙白神色一愣。我去,这小子居然好这一口,要不要给你再准备皮鞭和蜡烛啊?阿依慕眼见众人放肆的大笑,只觉自尊心受到刺激,高声问道:“你为何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看来这女人倒是嚣张跋扈惯了,居然敢以这种语气和他说话。公孙白横眉一蹙,冷声道:“你近精通汉语,当知道汉人有两句成语,一句叫‘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一句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们鲜卑人总是冲入关中,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甚至连小孩和女人都不放过,我只不过把你们做的事情,重又还给你们而已。而且我还放过了你们中的女人和小孩,已经比你们仁慈千倍万倍了!”阿依慕还想说什么,公孙白已经厌恶的摆了摆手,几名如狼似虎的侍卫立即将她拉了下去。公孙白回头望了望身后不远处,对一名侍卫道:“催他们快一点。”……三万多衣衫褴褛的汉人奴隶,被纠集在一起,正神色畏缩的望着面前的白马义从,既极度兴奋,又充满紧张。一名白马义从曲军侯纵马而出,高声喊道:“大汉的同胞们,我等奉广宁亭侯之命,前来拯救尔等!”人群之中再次骚动,无数的声音狂啸。“亭侯万岁!”“亭侯万岁!”“亭侯万岁!”此时的万岁虽已用于臣下对君主的称呼,但并非帝王专用,这些如同从地狱中钻出来的汉人奴隶用这两个字来宣泄对拯救他们的大汉主将的感激。在这地动山摇的呼喊声中,数万汉人涕泪交流,激动欲狂,几乎是在歇斯底里的哭喊。这一刻,这些久经沙场、看惯生死的白马义从精骑,都忍不住暗暗掬一把英雄泪。那曲军侯手中的长刀高高扬起,汉人们激动的声音才逐渐平息了下来。“亭侯说,你们被鲜卑人欺凌多年,现在给你们一个报仇的机会,你们可敢杀人?那些曾经骑在你们头上的鲜卑人,如今成了待宰的羔羊,你们可敢复仇?”人群顿时哗然,那些汉人既激动,又畏怯,不知所措,你看我,我看你,没人敢应答。终于有一名汉人率先奔了出来,激声道:“鲜卑人砍下了我父母的头颅,奸杀了我的妻子,还将我的儿子挑在刀尖,我全家五口就剩下我一人了,我日夜思报仇而不得,请将军给予我这个机会!”话音刚落,人群中立即沸腾起来,悲愤的汉人们一个个争先恐后的冲向前请愿。……一千名汉人,拿着白马义从给他们配发的长刀,缓缓的走入了人群,望着面前的这群不共戴天的鲜卑人,神色凝重。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样地感觉,只觉得呼吸快要停止了似的,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紧握长刀的手,在轻轻颤抖。在白马义从面前,鲜卑人似乎已经认命了,一个个垂手而立,等待着处置,心中还残存着一丝希望,希望汉人能饶恕他们。突然见得无数的汉人奴隶,那些昨天还被他们死死的踩在脚下的贱奴,居然提着长刀向他们走来,顿时哗然,接着便暴乱了起来。一名千夫长猛然跃起大喊:“我们拼了,这些汉人,是要将我们赶尽杀绝。”话音未落,一声刺耳的锐啸突然响起,那名千夫长本能的想要躲闪,乌芒却已经贯穿了他的胸膛,巨大的力量,把他的身体钉在了地上。那名千夫长甚至没有来得及发出叫喊,躺在泥泞的血泊中,眼睛睁得老大。“杀!”随着公孙白一声冷戾的命令,上千弩箭齐发,鲜卑人如同稻草一般接二连三的倒了下去。“杀!”这一刻,数千曾经卑微到尘土里的汉人,齐齐发出歇斯底里的怒吼声,在箭雨过后,便抡着锋利的长刀,向手无寸铁的鲜卑人恶狠狠的砍杀了过去。仇恨如同岩浆一般喷薄而出,血雨纷飞之中,手无寸铁的鲜卑人纷纷被砍倒在地,有侥幸逃出来的鲜卑人,却被外围的白马义从当场格杀……公孙白漠然的望着这一切,淡淡的说道:“他们被奴役太久了,我怕他们已经忘记了什么叫血性,怕他们失去了汉人的脊梁,希望这场屠杀,能唤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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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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