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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温蹲在地上饭弄着橱柜里的碗盆,叮叮当当的,勺子跟筷子掉在地上,反正很忙,也不知道在弄什么。
他的视线正好落在她的后背上,外套被水洇透了大半。
迟书仗着长得高,直接坐在橱柜上,敲着二郎腿,手里拿着水杯,领口敞开,下摆扎在裤子里。
他听见声音抬起头来,眸色暗了暗,“嗓子里卡了鱼刺,要了点醋喝,别误会啊。”
这样光明正大的说不出来,盛闻也不好说什么了,他跟迟书一直带着生分的距离感,而且肉眼可见的厌恶对方。
“后背全湿了?怎么弄的?”他蹲下,帮余温捡起掉落的筷子,在水池边冲了一下。
“洗碗的时候不小心。”余温岔开话题,“老爷子跟你说什么了?”
“跟父亲的事,还有他答应明天去你家里拜访了。”盛闻的眼中带着愧疚,“咱们结婚,连家里人都没正式见过面。”
余温有点紧张,“没必要吧。”
盛闻从墙上扯了几张纸巾递给她,“说开了也好,你家里人就不生你气了。”
原来余京南喝多了的那些话,他都记着。
余温拿着他递过来的纸巾擦着手指,一转头看见迟书还在埋头喝着醋,明明没卡鱼刺,也不知道怎么一杯接一杯的,这身板也不知道能不能受得住。
“爷爷呢?”这个称呼,余温有点别扭。
“准备明天的礼品呢。”盛闻幽邃的目光落在她湿漉漉的后背上,“这里没有换的衣服,去客厅,用吹风机弄一下。”
余温在这里再待下去就要窒息了,也不想看着迟书拿着醋当水喝了,跟着盛闻去了客厅。
盛闻让她侧身跪坐在沙发上,他一只手拿着吹风机,一只手伸到上衣里,用手掌托着很薄的毛衣,吹着上面的水。
他的手背不经意的碰到她的肋骨,身下也露出一截白皙的腰肢。
迟书从厨房里过来,正好看见这一幕,他低着头打电话,眉毛很浓,唇角勾着,在柔情蜜语的讲着情话。
“宝贝,这么想我啊?”他大喇喇的坐在沙发上,抓起一个抱枕,无聊的揪着上面的流苏,“长夜漫漫孤单吗?我刮风下雨也要回去陪你啊!”
轻浮的语调,跟他的人一样。
盛老爷子打着哈欠从屋里出来,正好他刚挂电话,也听到了几句,满脸慈祥的问,“女朋友?”
“准备结婚了的女人。”迟书掏出一个金属打火机,拿在手里把玩着,“吧嗒”一声,火苗很亮。
“恭喜啊,英年早婚,女孩子应该不错吧,能让你小子收心。”老爷子来了兴致,瞟了一眼余温的方向,“跟我孙媳妇比怎么样?”
他就是开玩笑的,逗逗小辈。
盛闻关掉吹风机,幽冷的目光扫了一眼迟书,能娶骆梨那种女人,也不知道耳朵中间夹着的是不是脑袋。
骆梨在跟着成荀之的时候,也想着往上爬,一次聚会,盛闻喝多了在会所休息室呆着,那个女人过来自荐枕席,衣服都脱了,他当时就把成荀之叫来了,吓得成荀之给了女人几个耳光子。
也不知道怎么就能将迟书哄的团团转。
打火机亮起,迟书的眼底燃着一簇火苗,“骆梨啊,谁也比不上。”
“你还真是眼光独到。”盛闻冷冰冰的嘲讽,一脸的清冷自若,执拗的在跟迟书较劲。
余温感觉刚吹的毛衣烫得慌,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就维护上了?”盛老爷子就喜欢看盛闻破防生气的样子,端着茶杯抿了几口,满脸笑意。
窗外的雨声小了很多,迟书走到窗户边上看了两眼,侧颜优越,唇角带着几分随意,“我刚才查了查,绕路走也不远,不开坍塌的地方。”
余温刚坐回到沙发上,下意识的担忧开口,“能行吗?”
她的语气太过于担忧,除了盛闻谁也没注意到。
“没事。”迟书将打火机揣进兜里,下意识的看了一眼余温,他压根没想过留下来,看着她跟盛闻睡在一个房间,他只怕得彻夜难眠了。
“也好,你说的事我会很老刘商量一下,他是不知道你的名气,等我跟他说说。”老爷子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对迟书这种有才华的人,还是带着一种崇拜感。
“那就多谢了。”迟书伸了一下懒腰,“等我回国外了,就跟公司商量拍摄。”
“你要回去了?”盛老爷子去柜子里翻找着伞,听到这话,转头看他,“国内多好啊,这么多好东西都留不住你啊?”
“能留住我的东西……”迟书顿了一下,余光瞥向了低头喝茶的余温,“是别人的了。”
盛闻拧了一下眉,心底有点别扭,无端的看迟书更不顺眼了,索性又倒了杯茶喝着。
“不愧是导演,说话很艺术。”盛老爷子将雨伞递给迟书,“路上小心些。”
迟书拿着雨伞打开房门,淅淅沥沥的雨声传来,一阵冷气吹进屋子里,余温没人住打了个喷嚏,盛闻皱眉,“走吧,去楼上休息。”
盛老爷子笑呵呵的,老没正经的,“可不许再弄坏我的床了,上次沙发都烂了。”
盛闻上楼的步子有片刻的停顿。
他很爱
卧室里,余温将窗户打开一道缝隙,风吹进来。
余温穿着盛闻之前留在这里的衬衣,她当裙子穿,解开两颗扣子,露出修长的脖子,锁骨的线条很漂亮,一双修长的腿半遮半掩。
她摸了摸房间里的床,真的是纯皮面的,躺在上面好像不怎么保温,但很柔软,还添了老爷子一些独特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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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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