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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舒家的女人们都拒绝不了,“大嫂她们已经是说好了,到时候要每种颜色的给她留一件。”
舒今越笑起来,“我也每种颜色来一件。”
因为是第一年做,不确定销量如何,也为了减少工作量和失误,这批羽绒服做的全是均码,是按照普通人普通身材来的。
“二哥,我建议你再加大点产能,多做一些吧。”
舒文明眼睛一亮,“你也觉得咱们的产品只要横空出世就会一鸣惊人?”
难得他一口气用了两个成语,今越笑着鼓励他:“对,以我的直觉,是的。”
这么漂亮的羽绒服,不好卖才怪,而羽绒服这种东西,都是季节性消耗品,冬天过完基本就没什么人买了,要大赚一笔,就最好在入冬前全准备好。
“最重要的是,咱们要想把自己的品牌打出去,就要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先一步抢占市场,抢得越多,以后赚得就越多。”
还是那句话,一件羽绒服能穿好几年,今年抢一波,明年其它品牌的市场就少了一部分,后年更少,而你不抢,就是给别人留机会。
他舒文明是这样的大善人吗?
舒文明一咬牙,“行,我再去借点钱。”
前期筹集的两万块已经花没了,今越想到还有别的事也要花钱,就没说,反正二哥将来是大老板,没有她的帮衬,他依然能成大老板。
舒文明最近忙得胡子拉碴,要不是徐文丽监督着,他连头都想不起来理,以前大家都说他要当街溜子,可现在他比人家上班的工人还忙。
好了,没人说他了,都恨不得来他小作坊里挣钱来呢!当初笑得最大声的李大妈,现在也是最殷勤的一个,以前睡觉都在骂“老舒家的崽子真讨厌”,现在开口闭口“舒家兄妹几个就你最能干”,时不时还给徐文丽送点吃的喝的。
她算是看出来了,舒文明疼老婆,只要讨好了他老婆,随便吃吹两句枕头风,这事就能成。
不过,徐文丽可不敢收她的东西,她第一次跨进16号大院的时候,舒文明就给过她一条红色预警——远离李大妈。
是的,这几年她执行到底,无论好的赖的,千万别听别信别要别吃。
兄妹俩说笑着往家走,家里徐文丽果然正抱着一块香瓜咔咔啃。
“来,今越快吃,文明也来一块,可甜啦!”
“哪来的香瓜?”
“孙铁牛家送来的,说是他们家自己种的,我说他们也挺不容易留着卖了换点日用品,他偏要给,扔下满满一筐就跑了。”赵婉秋在厨房说。
她给中院的孙大龙和钱春花也送了点,这几次小两口但凡是去海子边网鱼都会给今越送点,每次抓到黄鳝都说不喜欢吃,给今越吃。
今越于是叼着块香瓜去找钱春花,却看见钱大妈正追着小妞妞穿衣服,她手里拎着一件厚厚的粉红色花棉袄,今越记得这是她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这年头衣服依然金贵,很少会有人扔到垃圾堆里,也不知道她哪来的运气,居然刨出这么件好看的几乎全新的衣服。
因为运气太好,她洗干净晾晒在院里的时候,很多人都看见了,所以今越这个埋头看书的人也知道衣服的来历。
笨拙的钱大妈在后面追,嘴里“小祖宗”“小姑奶奶”的叫着,求她停下来,先把衣服穿上。
“不不,烫烫!”
原来是孩子嫌热,不愿穿,而钱大妈偏要给她穿。
今越一看今天这天气,还是很热的,大人穿短袖,让小孩穿棉袄?本来孩子新陈代谢就快,比成年人怕热多了。
她实在看不过意,“钱大妈,小妞妞不穿就算了,你给她换件薄一点的吧,别把孩子捂坏了。”
钱大妈干巴巴的动了动嘴角,“这……再不穿她就穿不上了呀。”
是的,花棉袄虽然是新的,可实在是小啊,小妞妞已经三岁多了,现在穿都只能勉勉强强,连扣子都扣不上,得用一根绳子拴上,要真等到冬天,里头再穿两件线衣毛衣之类的,衣服就更别想穿上了。
好嘛,今越都不知道说啥了,就为了把一件捡来的衣服的价值挥到最大,非得大夏天的逼着孩子穿棉袄。
也就是钱春花不在,不然保准跟她吵架,太不靠谱了。
今越不打算管她的闲事,往后院走去,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个事,孙爱兰病的时候,就是会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裤子脱光,会不会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衣服让她不舒服?
一开始,对于孙爱兰精神病作时候的表现,什么干瞪眼不睡觉,什么脱衣狂奔,什么撞墙自伤,今越都觉得很正常,因为在临床症状统计中,这些都曾出现过。而她的注意力全在她拿着本子做笔记这件事上,这个刻板、重复的行为,让她觉得很不普通,但这段时间她又跟孙爱红去看过她几次,都没有什么收获,或许她的关注点从一开始就错了呢?
***
“什么?你说我姐的衣服有问题?”孙爱红接到这个电话,觉得有点匪夷所思。
“我也不确定,就是忽然想到的,或许也不是,爱红姐明天有没有空,我们一起去看看?”
孙爱红很是感动,她没想到他们家人都放弃的病,今越居然跟着她跑了一趟又一趟,可因为姐姐的抗拒,她去了这么多次,连脉象都没摸上。
第二天中午,估摸着到了孙爱兰一贯的放风时间,俩人来到精神病院,还是在那个天台,孙爱兰依然在看天,记录,而栏杆上依然晾晒着几块床单。
笔记本上次今越已经看过,没什么特殊的,无非就是几月几号,天气如何,云彩如何,中午饭吃了什么,味道如何,报纸上看了个什么新闻,病区的谁谁干了件什么有意思的事。
流水账日记。
今天的孙爱兰,似乎心情很好,还轻轻地哼着一个今越没听过的调子,洁白的手腕上,一块磨得很旧的手表,在太阳底下反射出银白色的光。
今越忽然灵机一动,她假装对那块手表感兴趣的样子,“爱兰姐这块手表真漂亮,我能看看吗?”
她来过好几次,每次都安安静静的,孙爱兰不排斥她,于是点点头。
不过,她也不把手表取下来,今越走过去,蹲下身,三根手指搭在她手腕上,眼睛似乎在认真地看手表,“真漂亮,这个牌子的手表很少见呢。”
“嗯,是我一位故人送我的,当年我们一人一只。”
今越当然知道,这是当年孙父同意她和未婚夫的婚事后,一对青梅竹马手牵着手走进百货大楼买的,算是定情信物。
那个男人,自己省吃俭用跋山涉水来找她,最后用所有的积蓄买了两块商店里最便宜的做功也不太精良的手表,从此天人永隔,她再也摘不下这块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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