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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郡,水头寨。
云中在雁门西北,这里没有雁门关守护,地势平坦,尤其是紧挨草原的边寨,遭匈奴劫掠之灾最多。作为北邻匈奴的第一线,不论是哪个边寨,男女老少人人尚武,不是虚言。
然而勇武热血的氛围里,混进了一股奇怪的画风。
寨门口的简陋瞭望台上,大汉一边打磨锄刀,一边大声和地上的同伴争辩:“依我看,云中的牛场牛膘最肥,雁门的最是瘦弱!”
底下的同伴不甘示弱:“明明雁门乃第一牛场,休得胡言!”
他们争执不休,就拉来了一个路过的年青人:“不如叫我们水头寨的牛官来评评理。魏尚你说,哪个郡的牛场排名第一?!”
魏尚:“……”
寨门口竖起耳朵听的刘越一愣。
魏、魏尚?
真是他?
出身云中,年龄好像对得上。如果的确不是重名……
未来驻守边关几十年,让匈奴闻风丧胆的云中郡守都去养牛了,刘越肃然起敬。
四哥,真有你的!
第140章
只听寨门口一阵安静,名为魏尚的年轻人停下脚步,似在思考。
瞭望台上的大汉催促他:“魏二,你可要公正评判。谁不知道咱们水头寨的牛官,去岁评比可是两郡第一!让那雁门的几个牛官灰溜溜地走……”
与他争执的同伴不高兴了,他出身雁门,即便与妻儿长居于此,雁门郡也是他的故乡所在:“你说谁灰溜溜地走了?”
“……”魏尚瞅准空隙,步子一跨,逃开了事发地。
不知什么时候起,养牛成了代国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对于深受匈奴劫掠困扰的边寨而言,血脉里流淌的热情与尚武,让他们的讨论更为热烈。如果发展出斗牛业务,他们定是争先恐后,踊跃参与的第一批。
魏尚不知想到什么,笑着摇了摇头,七拐八绕来到自己的房屋。
推开门,妻子迎了上来,颇为欣喜地道:“冯三托人送来了信,好像是说他发达了,郎君你看看。”
魏尚一愣,连忙接过,仔仔细细地读完。
冯三是他幼时的玩伴,待冯母病逝,便毅然而然去往长安,说要试一试上林苑兵卒的选拔,以图出人头地。因为前途实在未卜,冯三不愿草率地拉他一起,说不如他先去长安探路,等安稳下来,再邀兄长同行。
前些年的家书,总是断断续续地递过来,魏尚能够读出冯三的不得志——冯三如愿进入了上林苑,可惜并非从军,只是干些杂活。可今儿信里写的,却大不相同,冯三说他通过了材官选拔,从此戍卫宫中,还得到了梁王殿下的赏识,天子与皇太后亲自接见了他!
魏尚有些瞠目。
昔日的玩伴摇身一变,就这么飞黄腾达了,他感慨过后,却也实在为冯三高兴。
在信的末尾,冯三写道,新一轮材官选拔要开始了,兄长不如携家前来长安。有他在旁照料,加上兄长这么好的武艺,选不上才是怪事!
——落款,冯唐。
字里行间,透出浅浅的期待,魏尚顿了顿,高兴的情绪不减,心绪却不宁起来。
人往高处走,大丈夫谁人不想建功立业?冯唐的建议叫他心动,可他走之后,水头寨就少了一个冲在前方御敌的人。他曾发过誓,必将以匈奴的血肉祭奠双亲,倘若他一走,蛮夷再次入寨劫掠,他永不能释怀!
虽说当了材官,也许会前往边塞历练,回归云中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但魏尚无法去赌——赌这段时间需要多久。
他不舍地折好信,婉拒的决心坚定。
良久苦笑一声,他魏二唯一对不住的只有妻儿了。
察觉到丈夫心绪的波动,魏妻站在一旁,覆住他的手,默默表示支持。
正准备与妻子坦白,忽然间,轻轻的敲门声响起:“二郎,有旅人进了寨子,说要借宿一晚。”
魏尚的气息霎时变了:“旅人?是不是混进来的匈奴人?”
水门寨乃数一数二的边塞大寨,大汉与匈奴签订的和平协议,和平不到他们这里。时不时小规模劫掠也就罢了,数年前,竟是有会说汉话的匈奴人摸进寨子,将粮库铁库探听得一清二楚,魏尚每每想起,牙都快咬碎。
那人忙道:“不像!所以喊你去看看。”
魏尚是被筛选出来,千里挑一的牛官,与此同时会读书认字,拉得一手好弓,寨子里的青年人都极信服他。他整了整衣襟,匆匆出了门,终于知道来报信的同伴为什么说“不像”了——
他和一个七八岁的小童对上了视线。
小童长得极为讨喜,眼睛亮而圆,即便粗制衣衫也遮不住出色的样貌,此时认认真真打量着他,似在沉思着什么。
魏尚:“?”
除却寨里土生土长的孩子,从没有外人前来借宿,还带着自家年幼的儿孙的,因为此地毗邻草原,有匈奴劫掠之险。
往后一瞧,路旁摆着行囊,有两个长辈模样的人跟在小童身边。
魏尚从未见过气质如此出众的长辈,一个如同皎月,一个斐然含笑——姑且算他们是读书人好了。
他下意识尊敬了几分,问道:“几位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水门寨不拒借宿,却要支付宿费,况且这里离匈奴太近了,还请几位落脚一晚,趁早回到郡中。往南走便是。”
魏尚一边说,目光总会飘到两个长辈身上。他并不是大字不识的纯武夫,停了停,忍不住笑道:“是小子冒犯。倘若留侯在此,怕也就是先生这般模样吧。”
刘越:“……”
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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