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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小别胜新婚这句话的人简直是个天才。
在殷念回国的那两天里,我们之间的相处只能用糜烂来形容。身下的床单吸饱了我们关于爱与欲的所有倾诉,如果床单也有魂灵的话,怕是都能修炼成爱欲之神了。
和爱的人做.爱就是让人欲罢不能啊,像女王巡视土地一样用唇掠过她每一寸肌肤,将手覆在她肌肤上感受温度一点一点变得炙热最后连呼吸都灼灼发烫。
引导她,取悦她,满足她,一反温柔的面目粗暴予她。听着她语气缱绻,予取予求。看着她的眸子在那一瞬间变得茫然而湿润,看向你的双眼满含情意好似要许诺你一整片乐园。
只不巧,发明乐极生悲的人也是个天才。
殷念打破计划在出差中途回来了一趟,这就意味着我和她又要多面临一场分别。
本以为有了上一次的分别在前,这一次的分别会不那么难忍——在生物演化的进程中,人总会对痛苦衍生出耐受性不是么?
可到了送殷念去机场的那天,我他爹的又一次哭成了个傻叉。看来生物进化没把我覆盖到,打车回家的路上我一边不争气地呜咽一边想。
好不容易把眼泪憋回去一点,微信突然冒出个红点,我戳进去一看,是殷念发来的消息,说在书柜下层给我留了小礼物。我刚憋回去的泪水就又汹涌上来了。
唉唉,人这复杂的生物,为什么在感到幸福的时候,也会流泪呢?
回到家里,我迫不及待地走到衣柜面前蹲下,打开柜门,一个印有山茶花的白色黑边礼盒就那样安安静静地躺在柜子里。
我近乎虔诚地把盒子拆开,植绒纸上托着一支精巧的香水瓶。
我拿起小瓶子,比瓶身更快抵达的是香味。
苦橙叶,山茶花,蜂蜡,还有春天的土壤的气息。
一张小卡从盒子里掉了下来:
[这款香水闻起来像拥抱,所以想送给你。]
熟悉的钢笔字迹,熟悉的灰调玫瑰色墨水,连标点符号都工整严谨。
很难想象半年前,我第一次被殷念搭讪的时候,第一印象是这人好僭越。
科学技术的发展催生出了太多的表达方式,然而玫瑰花会枯萎,聊天记录会清空,只有一纸钢笔字可以长久保存。
殷念从没有问过我对于书信的偏好,但很显然,她从来就知道我爱书信胜过其他。她总是这样懂我。
我把那张小卡片放回进盒子里,郑重地收好。做完这些,我又喷了点香水在手腕和耳后,慢慢把它们揉开。
馥郁的气味在空气中慢慢扩散,我感受到一个拥抱,来自我二十七岁的爱人。
-
如果后来不发生那件事,也许我就不会那么痛苦,甚至一度想要放弃这段感情。
偏偏命运给我开了个玩笑,在我最爱殷念这一年。
很久以后我常常会假设,假设那天我没有冲上十七楼,或者没有挤进楼下张望的那片人群,或者直接就没有在陶家汇下站,后来的事会不会不一样。
可我之所以是我,就是因为我在那种情况下便会做出那样的选择。
而命运之所以是命运,是因为当你面对那一切的时候,你以为你是在做选择,其实不然,你只是走在了命运早就书写好的命簿上。
那天我去市里看展回来,在地铁上摇啊摇的时候,不知怎么就突然馋起了陶家汇附近的一家川菜馆。刚好陶家汇就在这条地铁线路上,我便决定在陶家汇下站。
出了地铁站,我调出高德地图开始导航。对于陶家汇,我其实并不陌生,读大学的那几年,我和姜伶到这里约会过好几次。
只是和姜伶分手以后,我便不常来了,加之这两年陶家汇的道路有改建,为免走不必要的弯路,索性就跟着导航走了。
走着走着,距离目的地还有两条街时,我突然看到乌泱泱的人群。
人群围在一栋大楼下面——典型的居民楼,一层是对外的商铺,一层以上则是小区房。
人群中每个人都仰着头,我很快便意识到他们,并不是集体流鼻血了,而是在看着什么——十七楼的楼顶上,一个纤瘦的身影坐在栏杆之外,双腿悬在空中一晃一晃,大风把她的外套吹得鼓鼓囊囊,这让她看起来像个随时会飞走的塑料袋。
“怎么想不开了啊”“现在的年轻人咋动不动就要跳楼”“充电宝借我一下,我录像”“有没有打110哦?”……
鼎沸的人声中,我的五感突然间变得十分灵敏。我想人群中是不是混入了什么高人,悄无声息地打通了我身上的什么穴位。
不然为什么,隔着几十米远的距离,我却能一眼看清寻死之人的脸。
那张脸的主人,我是知道的。
……那是我十八岁时的爱人,姜伶。
我忘了我是怎么到的楼顶,总之在我看清那张脸后,我拔腿就跑。
我跑,我跑,我跑到胸腔刺痛,跑到双眼发黑,跑到汗水淋漓,跑到喉咙腥甜。好像这样就能跑得过时间,跑得过遗憾,跑得过死亡,跑得过来得及来不及挽留的一切。
抵达楼顶的时候我喘气喘得比老黄牛还厉害,腥甜的味道在我喉管里翻江倒海。门口还有个在观望的男人想要拦住我,我掀开他的手就是一句去你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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