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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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春晚的邀请(第2页)

歌是好歌,词曲上乘,在自己所有创作的音乐中都能排的上号。

然而,唱歌的人不行就没办法了。

到时候,人家在ktv唱这首歌,都比你唱的好听,就问你尴尬不尴尬。

最关键的是,这首歌的难度比《爱的自杀》可大多了。

《爱的自杀》能火的原因很多,其中的歌曲和演唱,绝对不是根本原因。

但这不关钱宸的事。

你唱火了也好,不火也罢。

都影响不到钱宸。

他已经过了那种需要靠作品去打名气的阶段。

有的是人想找他约歌。

比如李芸春,以及其他当红的歌手。

“来,干一杯。”钱宸今天不打算去唱戏了,可以放纵的喝一杯。

“我可是个唱歌的。”春哥嘴上如此说,喝起酒来的豪气丝毫不弱。

她会被人叫哥,不是没原因的。

有叫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外号……

咦,也不对啊,还有人给咱家起名叫睡半圈呢,但实际上咱家谁都没睡过。

“这歌属于古代吴越的乡间小调,非常洗脑,我给改编了一下,你回去得多练练才能唱。”钱宸给的新作品比较另类,他得给李芸春打个预防针。

其实,歌曲并不一定非得是诗词。

即便是在古代,真正流行的也不是诗词,柳永的词那么好,旷古绝今,为什么会在勾栏流转。

因为妓女有文化。

普通老百姓没有。

白居易写诗,要读给乡村老妪听。

就是因为古代的诗词,它的受众本身就不是普通人。

现在文化普及更深,文盲都少了。

可真正流行的,也都是“终于你做了别人的小三,我也知道那不是因为爱”,“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想要法拉利,我会买给你”。

钱宸给李芸春提供的属于古代乡村小调。

流传很广的那种洗脑神曲。

李芸春接过来看了一会,试着唱了唱,顿时就觉得钱宸好牛皮。

“了不起啊,这歌非常有意思。”

不是高深,是有意思。

“收你五十万,不贵吧?”钱宸笑笑:“不过,这歌对发音有一些要求,如果不按照我这个发音唱,会大失颜色,我给你用拼音标注了。”

“不贵不贵,我肯定好好学。”李芸春连连保证。

正事谈完,喝点酒然后就各奔东西了。

他现在吃饭的地方,是大钱餐厅——大钱餐馆这个名字已经改了,算是一种场所的升级,硬件软件都跟着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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