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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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什么时候能回一次地球?”

杰森·陶德问这句话的时候他们刚刚结束了一段七十世纪的天王星之旅。遗憾的是,在地球历史的更新换代之中,终于有一位统治者在建立起自己的星际帝国之后,大手一挥将这个星球的名字给改成了h-12行星,无聊而又一目了然,代表冬眠之星以及氢资源开采12号星球双重意义。

不过上面的开采队在天王星附近建立的太空站,以及人类在天王星建立的冬眠基地——能够让你永葆青春,体验下一个世代!——还是非常特别,杰森·陶德对于那一趟旅程并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只不过他现在觉得自己回地球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听到杰森·陶德的问话,本来正在看一部西班牙语肥皂剧的red回过头:“你刚才说什么?”

对于某个人沉迷于这种复杂的肥皂泡沫剧,杰森·陶德实在是难以理解:“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了你?”

red回答得非常理直气壮:“杰森·陶德,如果一部电视剧能够播放长达一百一十八年,那么肯定会有它精彩的理由。”

“多少年?”杰森·陶德觉得自己对于人类娱乐的追求的认识还是有点过于浅薄:“演员怎么办?”

“他们都是仿生人。”red关掉了电视剧,杰森·陶德只来得及看到屏幕上面一闪而过的,和人类一般无二的艳光四射的拉丁裔美人,只觉得人类的技能树点的有点古怪,甚至作为他们的先祖生出一点为不争气子孙扼腕叹息的奇妙情绪来。

不过red其实也听到了刚才杰森·陶德说了些什么,她端起旁边茶几上调制好的鸡尾酒,捏住樱桃的茎秆轻轻晃动,让那本来就成熟的果实因为酒精的侵染而更加晕红艳丽,这才满意地捏起那樱桃举到面前,用舌尖勾进唇间,品尝着水果的醉甜:“我们当然可以回地球。”

“你还想要去抓怪物吗?”她将杯子凑近嘴边,手腕轻巧飞快地一抖,那里面剩余的酒液就全部消失:“说不定我们还可以去找温切斯特兄弟玩。”

“终于,你喝得神志不清了。”杰森·陶德觉得上次在地球上下水道里面搬虫子的讨厌经历只要经历过一次就已经足够了。

red看起来颇为遗憾:“你不喜欢温切斯特兄弟吗?我还挺喜欢他的,特别是迪恩·温切斯特,我认为他和你或者是迪克·格雷森一样,很适合当个你们所说的超级英雄呢。”

她举起双手在自己的眼前比划了一下,示意他们戴着的那个面具。

杰森·陶德道:“没错,说不定他特别适合美国队长那个傻瓜头盔。因为所有人戴起来看着都一样的傻。”

很显然red懒得和他讨论这个问题,不过杰森·陶德觉得是因为美国队长这个词语对于她来说过于陌生让她不想要讨论下去:“那你想要去什么时候的地球?”

“我需要回一次哥谭。”杰森·陶德回答道,他瞄了一眼停下啃椒盐卷饼的red,对她说道:“我需要取点东西。”

当时出发的时候他想着的是快点离开哥谭那些烂摊子,而且他的武器弹药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够搞到手,大部分的装备只要他自己能够搞到材料的话就能够自己改造。然而和red在塔迪斯上面飞了一个月之后,他发现并不是那样的。

外星的东西并不一定都是按照人类的身材尺寸和臂力制造的,而地球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总是有各种不同的状况,例如大帝国时期所有人都不允许携带武器,而且其中一段被殖民的时代里更是贩卖武器就成了一种反叛行为。

相反,还是哥谭里面有稳定的军火供应商,而且还都是他用的顺手了的。

他这么说,red倒是没什么表示在,却将椒盐卷饼和酒瓶一起放在了旁边,起身朝门外走去:“那就出发吧,我之后还有另一个想去的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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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是个好城市。

哪怕所有不住在这里甚至是住在这里的人都在说这个城市过分得善恶颠倒,乌烟瘴气,但是每一次看到这座美丽的城市,这个想法都是第一时间蹦入到杰森·陶德的脑海。

特别是夜晚的哥谭。

有的城市便就是如此,白日的时候可能看不出半点过人之处,一旦入夜边却会彻底改头换面,变得瑰丽妖冶得让人认不出。

杰森·陶德凭借自己对于这座城市的了解,挑选了个不会引人注目的降落地,等到塔迪斯落地之后他拿起自己的头罩道:“那我就……”

他话刚说了一半,发现red已经拉开了塔迪斯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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