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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文看了一眼,这个地方离胡同口不过十米,如果有人从胡同口进去,确实可以看见对方的正脸。
郑康从上衣兜里掏出照片,递给他看:“你见过这个女人吗?”
吕德平没有马上看,而是望向金汉良,后者向他点头,意思是放心,他这才接过照片。
毕竟现时代的警察不太讨老百姓喜欢。
一旁的江建兵立即拿出手电筒,把电筒的光亮照在相片上。
相片是孙路和张小英的结婚照,因为她生前没有单身照。照片上的孙路被剪了下来,相片只有半截。
相片里,张小英穿着大红衣服,坐在照相馆的凳子上。
她嘴唇涂抹着鲜艳的口红,高髻盘,也就是九十年代女性结婚常用的型。
头全部向后梳,顶部隆起成饱满圆弧,尾收成低髻,搭配水钻网、或珍珠插梳。
在别人看来,是很正常的结婚照片,但在杨锦文看来,却非常有时代特征。
相片上的张小英笑的很开心,对婚姻和未来生活充满了渴望。
但她遇害时那绝望的眼神,残破的嘴唇,以及惨遭毒害的身体,似乎让杨锦文有些恍惚。
仿佛照片上这个女人,根本就不是张小英,不是他想象中的受害人。
这时,郑康提醒道:“老吕,你仔细认一认,有没有见过她?”
“见过。”吕德平很干脆的点头。
郑康抿了抿嘴,继续问:“你是什么时候见过的?”
“昨天……不对,是前一天晚上,这女的背着一个孩子嘛,每天晚上她都是从胡同里下去,应该是住在下面的梧桐巷吧?”
“除了她之外,你还见着什么人了?”
“她过去后,就有另外一个女的从胡同里进去了。”
“这女的多大年龄?长什么样子?”
“四十来岁,穿着碎衬衣,样貌嘛,我怎么说呢,反正这女的有点鬼鬼祟祟的样子。”
江建兵在旁边催促:“你好好想一想,能不能回忆起这个女人的样子?”
“我……”
吕德平为难地抓了抓后脑勺,他手指有好几处疤痕,指甲缝里全是油污。
他突然问道:“有笔吗?”
郑康惊讶道:“你会画画?”
“我平时除了补鞋,也做鞋,平时要画鞋底,能简单画一点儿。”
杨锦文赶紧把自己的笔记本和钢笔递给他。
因为没坐的地方,金汉良便从自己报刊亭拿了一张小木凳。
吕德平坐下后,把笔记本放在膝盖上,布满老茧的手握着钢笔,迟迟没有下笔。
因为灯光太暗了,所以江建兵的手电筒一直没放下,电筒的光晕一直照在笔记本上。
让人没想到的,这时候,吕德平摇了摇头:“我画不出来,但脑子里那个女人的样子,倒是越来越清晰。”
“你说,我来画。”杨锦文拿过笔记本和钢笔,席地而坐。
郑康马上问道:“锦文,你行不行?”
“我以前在少年宫学过画画。”
郑康听着这话怎么那么熟悉,不过杨锦文白天拿给他看的八字结和扁平撬棍的画像,确实证明他能画,而且画的还非常好。
杨锦文又加了一句:“我母亲过世的早,我爸工作忙。
他就把我扔在少年宫,上大学之前,我学了六年人物素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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