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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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想……”让秦想想随军过去,黎剑知之前还真不敢想,这对于男人来说是有点自私了,留在沪市,不仅是留在大城市,还有她的爸爸妈妈。

王政委:“就问你自己想不想。”

黎剑知:“……”

这话说的,谁不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可让她跟过去,条件是比不上这边,不好意思强求。

难道他一个大男人还要一哭二闹三上吊逼老婆随军吗?

……

要不试试?

第24章背锅侠这家伙怎么比她还要作啊。……

秦想想睡到了四点多起床,街道公用电话那边派人来传唤,说有她的电话,这种电话传唤服务要三分钱,秦想想听说是秦梧桐打来的电话,立刻骑着自行车去接电话。

“想想,今天夜晚杀鸡,你爷爷奶奶和叔叔姑姑都来咱家吃饭,咱们一家子亲戚团聚团聚,他们都好久没见到小黎了,关心你和小黎。”

秦想想撇撇嘴,真是关心吗?不过秦梧桐对她好,她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晚上既然杀鸡,那她要吃鸡翅膀和鸡爪,秦想想最喜欢吃鸡翅和鸡爪,在她小时候,父母都把鸡翅鸡爪子留给她吃,鸡腿她嫌柴,不乐意吃。

不过这次来,估计还有很多小孩——有小孩又怎么了,她要单独把鸡翅鸡尖鸡爪子挑出来,反正她是个极品大作精。

挂了电话,秦想想回到家里,她跟黎剑知说:“我爸打电话过来,说等会儿有人送一只鸡过来,晚上杀鸡,我爷爷奶奶还有叔叔小姑他们要过来吃晚饭,说是见见你,你等会儿找楼底下或者其他几个单元的住户,跟他们借板凳。”

沪市人均居住面积狭小,大部分人家里都挤着住,很多一家子都挤在十几个平方的单间里,平时根本没有请客招待亲戚的条件。

秦想想家里比普通人家里好一点,但他们家也没有在屋里招待亲戚的条件,幸好二楼的走廊一半属于许家,一边属于秦家,如果有客人来,就在走廊摆桌子,家里板凳不够用,还得找别人借。

在这样窘迫的条件下,大部分人都不爱招待亲戚,可一年到头,按照国人们的习惯,亲戚们之间总要聚一聚,尤其是住在同一个城市的亲朋好友。

而亲戚不在沪市的,那就好办了,三四年,四五年才会聚一次。六七十年代所有人的假期都少,按照规定,只有夫妻分居,每年才能跟单位申请一个月的专属探亲假。

未婚男女,每年也可以申请一个月回乡探望父母的假期。而结了婚的夫妻,三年才能请一次看望父母的探亲假,因此不少插队知青,在插队点有单位的,三年才请假一个月回乡探亲。

黎剑知四五年都不回家看望老婆,在这个年代也稀疏平常,因为很多人都是这样,交通不便,假期又少,孩子离家远去了,好几年才见一面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也因此,家庭聚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要亲戚聚会啊?”黎剑知点点头,军人的确是这样,每年一个月的假期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各种聚会中度过,老同学的聚会,战友的聚会,亲朋好友的聚会,天天聚餐,大吃大喝,有些战友休假一个月,回来甚至会胖个二三十斤甚至三四十斤。

等回到部队中,又开始单独吃“健康餐”减肥。

和海军相比,陆军的战友胖的更快,因为他们平时在队里体能训练比较大,饭量也大,休假不训练,体重会增加的很快。

在二零二五年这个所有人营养过剩的年代,想不胖都是件困难的事情,很多军官也都在努力减肥,平时吃养身健康餐。

黎剑知一个豫省的战友,圆脸,每次回乡探亲都跟充气一样胖个三四十斤,据说回家就使劲儿吃,各种面食,哐哐吃。等回到队里之后,又开始体能锻炼,每天清粥小菜,吃点蒸南瓜玉米。

黎剑知在上海长大,他父母那一辈的人都比较注重身材管理,像他妈那种习惯精致小盘,喜欢铺张浪费的大排场,却只是浅尝一口,倒不至于体重弹簧伸缩。

“会不会太辛苦你了,要做那么多人的饭菜。”黎剑知开始心疼自家老婆,他老婆厨艺这么好,肯定是平日里锻炼出来的,好心疼她。

秦想想:“????”

“是我爸爸做菜。”秦想想这样的懒鬼小作精,她怎么可能做一大桌子的菜,她只管招待自己的胃。

也因为是秦梧桐做的菜,秦想想不爱吃,这种聚餐她就单独挑几块肉尝尝,没什么胃口。

“是岳父做菜啊!”黎剑知心道果然如此,这不就是他们沪市男人的传统,以前他父母还没离婚的时候,也是他爸做菜。

秦想想站在一旁等着这个男人逼逼,虽然很多人家里男人做菜,但是也总有人笑话应该女人进厨房。

其实在秦想想看来,男人女人都可以进厨房,谁有功夫谁有力气就谁做饭呗,各家有各家的情况,哪有什么死规定。

别人做的菜她不满意,她就会自己下厨照顾自己,她挑食,只吃自己爱吃的。

要她幸幸苦苦去给别人做一桌子菜,那就免谈,小作精不奉陪。

黎剑知:“那我跟在一旁打下手。”说着,黎舰长那颗进厨房的心蠢蠢欲动。

秦想想:“……”

看来今天晚上她还是尽量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秦梧桐托人送回家的鸡很快“鲜活”的到了,黎剑知惊讶的发现,这竟然是一只活鸡哎。

“这鸡是活的。”

说起来,他似乎很久没有见过活鸡了,他生活那个年代的人,平日里想看见活鸡还挺难,大部分生鲜超市都是早上杀好的鸡。

而他生活在军舰上,大多是冷冻食品,只能见到鲜活的海鲜鱼类,活鸡也不可能养在军舰上。

而且感觉这鸡也跟自己曾经见过的鸡不一样,倒有点像是自己小时候见到的鸡,黎剑知忍不住回想到自己的小时候,那是九十年代的事情,他父母都有单位,平日里吃猪肉吃零食已经算不上难事,但是杀鸡杀鸭还得是特殊日子才有的,而且只有小孩才有吃鸡腿的殊荣。

“鱼我杀过很多,鸡我还真没亲手杀过……不对,我杀过。”黎剑知想起这东北黎剑知貌似是杀过鸡的,就他自己没杀过。

“老婆,杀鸡是不是要先烧开水?”黎剑知托着腮帮子思考,他生活那个时代的便捷生活已经把人给养废了,因为分工细作,杀鸡有专门杀鸡的人,杀鱼有专门杀鱼的人,一般人所见到的食材,都是已经分门别类处理好的。

而他过去将近二十年都在部队里,吃的是炊事班,杀鸡——还真没什么机会,一般见到的都是烧鸡和烤鸡白切鸡。

黎剑知翻出自己古早的记忆,他见过杀鸡,以前杀鸡要先用菜刀抹脖子,放出一碗鸡血,然后给鸡淋开水,这样才好拔毛。

鸡毛也是不能扔的,九十年代那会儿经常有人走街串街收鸡毛鸭毛还有牙膏皮,这些鸡毛鸭毛可以换糖吃。

“嗯,杀鸡之前先烧开水。”秦想想目光奇异盯着眼前的男人,自己的死鬼老公好奇怪啊,怎么总是一副“没见识”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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